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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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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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关联企业基本信息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注册资本:2,159,917.57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虹,主要经营业务: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生产、研制、销售、开发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
(2)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2,117.213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建锋,主要经营业务:计算机网络科技、通信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不得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
(3)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映明,主要经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5,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伟强,主要经营业务:认证服务,机动车、工业机械、农用机械的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认证、检测试验、验货,检测技术研究,质量管理,计量检定,从事机动车及非道路车辆技术、机械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机动车、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质量的技术检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维修(除特种设备)。
3、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守《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框架协议所作出的约定和承诺,主要为: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确定;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及非关联交易价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定价;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上汽通用金融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其经营活动对资金的要求,经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中的金额。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总裁可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限额内,审批与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结合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对象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Inc.和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企业,公司间接持有上汽通用金融公司55%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5亿元,总资产为1,443.79亿元,净资产为 193.94亿元,资产负债率86.57%,资本充足率为15.52%。
上汽通用金融公司主要为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等整车企业提供经销商库存融资服务,同时也为汽车消费者提供零售购车贷款融资服务,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稳健,风险控制有效。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担保。本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1.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和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车享”)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环球车享为运营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运营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车享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环球车享为运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中的金额。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总裁可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限额内,审批环球车享为运营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结合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或环球车享完成股权调整及增资扩股事项(详见《上汽集团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8号)之日止。
二、被担保对象
2016年5月,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投资公司”)与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汽车城”)合资成立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末,上汽投资公司持有环球车享55.14%股份。
运营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07%,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环球车享为运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担保。本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或环球车享完成股权调整及增资扩股事项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1.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和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
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吉物流为海嘉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嘉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吉物流下属合资公司。为保证其“广州港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配套码头建设项目”需要,经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安吉物流为海嘉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中的金额。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总裁可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限额内,审批安吉物流为海嘉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结合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对象
海嘉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吉物流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出资成立,双方各持股50%。海嘉公司核心业务为水上运输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嘉公司资产总额为7.92亿元,负债总额为5.78亿元,净资产为2.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2020年,海嘉公司营业收入为2.77亿元,净利润为495.89万元。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安吉物流为海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1.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和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商用车板块公司为其整车
销售业务对外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所属商用车板块公司为其整车销售业务对外提供回购担保,年度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4.1亿元(含6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公司商用车板块企业的整车销售规模,提高市场份额,经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通”)、控股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红”)、合营企业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维柯”)在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提供汽车回购以及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等担保,年度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4.1亿元(含64.1亿元),其中,同意上汽大通为销售整车产品对外提供年度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3.1亿元(含33.1亿元)的担保;上依红为销售整车产品对外提供年度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7.2亿元(含27.2亿元)的担保;南维柯为销售整车产品对外提供年度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中的金额。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总裁可在不超过相应限额内分别审批上汽大通、上依红以及南维柯为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提供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结合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部分经销商及终端客户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对象
被担保对象为通过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银行等融资机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经销商或终端客户。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商用车企业整车销售的一种模式,通过与融资机构以及经销商和终端客户的合作,可以加快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并可以广泛及充分利用第三方渠道快速促进整车销售,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回购担保业务可满足公司商用车板块相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相关企业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1.0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和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