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版)
注册资本:8.00亿元整
经营范围: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柔性电路板、刚挠结合板、HDI高密度积层板、封装载板、特种印制电路板、模块模组封装产品、电子装联产品、电路板组装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研发、组装;从事上述产品、上述产品零部件以及上述产品的原材料的批发、零售、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2日,本公司持股100.00%,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14,937,753.84元,净资产为669,187,041.78元,营业额为41,837,108.56元,净利润为-45,234,849.39元,资产负债率为34.0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因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现仍处于提产阶段,该银行要求母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提供授信额度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为其提供授信额度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担保总额为2亿元整,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洪梅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洪梅生益电路有限公司(暂定名),注销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分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洪梅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设立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莞洪梅生益电路有限公司(暂定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29号
经营范围: 道路普通货运;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多层印刷电路板)及相关材料、零部件;从事非配额许可证、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及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新设立的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三、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 称: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分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LDGT9G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29号1号楼102室
负责人:陈正清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3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多层印刷电路板)及相关材料、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设立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设立子公司及注销洪梅分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二)本次设立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规定程序办理全资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经营资质审批、纳税申报及洪梅分厂的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道弘龙怡智谷1栋9楼916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1日
至2021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道弘龙怡智谷1栋9楼916室
邮政编码:523000
公司电话:0769-89281988,公司邮箱:bo@sye.com.cn
联系人:朱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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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