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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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 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0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17: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提议的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的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 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 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计提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13)。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4)。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16)。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5,210,482.58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1,602,816.44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004,888.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计计提坏账准备2,737,457.40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度对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13,673,721.04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相关参股公司杭州黑钻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计量测算,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拟对杭州黑钻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447,404.52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对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在建工程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001,769.81元
(五)商誉减值损失一DAOMING BRASIL TECIDOS E FILMES REFLETIVOS LTDA(道明反光材料巴西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受2020年度疫情影响,巴西反光公司经营情况大幅下滑,公司预计商誉已经不存在价值,对巴西反光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5,800,638.43元。
2020 年度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受疫情影响导致其本年盈利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华威新材料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4,147,419.82元。
(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情况
公司持有安徽易威斯公司51%的股权,因以前年度对该公司失去控制,已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至上期末已累计提计减值准备5,316,008.77元,本期补计减值准备13,402,071.56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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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财务总监施东月先生,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度中期已分配利润人民币 81,197,881.7 元,公司2020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0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公司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已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考虑目前在建和改造项目以及公司2021年度部分研发项目拟投入产业化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主要内容为:以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3 元人民币 (含税)共计派发 81,197,881.7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484,801,734.20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9月28日实施完毕。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道明光学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199,084.9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687,080.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3,448,429.66元,扣除2020年派发的现金股利99,935,854.40元,(含2020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 81,197,881.7 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2,024,580.1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以及考虑目前在建和改造项目以及新项目投资建设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末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将用于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及新项目自有资金投入。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中期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1,197,881.7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因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决定2020年末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全年度(包含中期利润分配)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9%,全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之比高于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杭州企业研究院以及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在惠州实施的道明光学新型光电功能薄膜华南运营中心、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石墨烯膜等在建和改造项目尚未完成,以及公司2021年度部分研发项目拟投入产业化预计仍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公司做好资金储备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在建和改造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在建和改造项目以及未来新项目投资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21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常州延陵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此次授信申请期限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融资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预计与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得宝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销售货物、接受劳务等。公司2020年度与高得宝利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98,412.70元,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0万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2020年度实际发生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杭州企业研究院及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的道明安防小微园一期、二期等项目目前均在工程施工建设,外墙粉刷所需采购建筑材料-水性外墙油漆。公司预计与高得宝利采购交易,交易金额预计约930万元。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关联董事胡智彪、胡智雄、胡锋均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3、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2021年度与其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四)2020年度与其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32558207X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胡智雄
5、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
7、住所: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42-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性聚氨酯环保材料、水性树脂、水性涂料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高得宝利的总资产为13,354.77万元,净资产为-3,399.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08.0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80.51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得宝利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为高得宝利执行董事,因此该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智雄先生之子)是公司的关联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材料,不存在履约风险。高得宝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制定。
(二)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交易将通过合同或订单方式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偶发性的交易行为,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杭州企业研究院及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的道明安防小微园一期、二期项目目前均在工程施工建设,外墙粉刷所需采购建筑材料-水性外墙油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过严格审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以政府定价为依据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
2020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在对相关交易进行自查梳理以及年报编制过程中发现,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科创实业”)于2020年11月2日存在对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分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建设”)提供财务资助800万元未从谨慎角度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补充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用竞拍取得的部分土地投资建设道明安防小微园一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安防小微园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道明科创实业与鲲鹏建设于2020年2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将道明安防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交由鲲鹏建设施工,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保证公司利益及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约定计量周期是按施工节点支付,并且每个计量周期付款比例按同期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初验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竣工验收完成付款至完成工程量的9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款条款对施工单位有一定的资金压力。
2020年11月,公司为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向鲲鹏建设预付工程款800万元用于施工生产及购买材料,提前支付的款项相应的资金时间价值收取月利率1.2%利息,最终在工程结算折让的形式体现,同时约定本次借款还款日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道明科创实业支付鲲鹏建设工程进度款之日,由道明科创实业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上述本金及利息。同时,道明科创实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从任何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此笔借款。鲲鹏建设需无条件遵守并执行。
鲲鹏建设在向道明科创实业申请该笔款项时,单方出具了一个载明上述内容的借条给道明科创实业,公司付款比例一直按照同期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财务部门从双方交易性质上考虑,认定为提前预付工程款项未上报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山前街47号三楼
4、注册资本:54,517.69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东波
6、成立时间:2001-12-0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平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元博圣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余海军持股3%。(施工单位暨借款方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分公司负责人为谢文强)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浙江中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人员与鲲鹏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其他说明:除本次事项外,公司未向鲲鹏建设提供其他借款或财务资助。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分公司
2、金额:800万元
3、利率:借款汇入鲲鹏建设指定账户之次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
4、期限:本次借款还款日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之日,由道明科创实业直接从应付鲲鹏建设工程款中扣除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道明科创实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从任何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此笔借款,鲲鹏建设需无条件遵守并执行。鲲鹏建设可以提前还款,利随本清。
5、用途:用于永康道明安防产业园一期的施工生产、购买材料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该补充确认2020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8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0.40%。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加快建设安防小微园一期项目的工程建设,提前预付800万元为鲲鹏建设提供了有息借款用于施工生产、购买材料。道明科创实业工程款按照工程量的75%支付,该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随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此笔借款,未对公司造成损失。故财务部门根据双方交易的实质性质认为是预付款,且对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风险故未上报董事会。在自查和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获悉该事项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补充确认2020年度该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董事会对该事项高度重视,将修订完善有关内部控制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第一时间组织培训增强合法合规意识,做到事前、事中监督,并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及管理规范,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补充确认的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前预付800万元为鲲鹏建设提供了有息借款用于施工生产、购买材料是为了加快建设安防小微园一期项目的工程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道明科创实业工程款按照工程量的75%进行实际支付,该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随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此笔借款,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前预付800万元为鲲鹏建设提供了有息借款用于施工生产、购买材料是为了加快建设安防小微园一期项目的工程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道明科创实业工程款按照工程量的75%进行实际支付,该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随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此笔借款,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我们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前预付800万元为鲲鹏建设提供了有息借款用于施工生产、购买材料是为了加快建设安防小微园一期项目的工程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0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 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外销占公司收入的近25%,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总体外汇结算量有所增长,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同时,公司产品的部分进口原料采购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业务部门在商务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付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谈判依据。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4月末至2022年4月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开展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 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
六、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开展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构建贷款提供阶段性
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构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科创实业”)拟为购买道明安防小微园工业厂房的所有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在原来50,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追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追加部分由公司及道明科创实业共同为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该担保总额度不再区分一、二期,在50,000万元额度未使用完之前,未来不再新增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担保余额为19,618.00万元, 随着安防小微园销售的进一步加快,截至2021年3月24日,累计担保余额为42,889万元,已经接近50,000万元额度,故公司在原来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50,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追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9.97%,新增后后总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34.90%。追加部分由公司及道明科创实业共同为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新增后的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银行贷款政策和商业惯例,由于购买公司小微园项目的客户普遍为中小微民营企业,资金实力较弱,部分客户先支付30%以上的首付款,其余部分房款需要从银行取得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来支付,该贷款偿付形式类似于普通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公司及道明科创实业拟为购买同一土地产权证上开发的道明安防小微园所有工业厂房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购房客户将所购工业厂房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至贷款银行名下时为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道明安防小微园工业厂房并取得银行固定资产购建贷款的客户(由银行审查确定),上述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在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银行为道明安防小微园项目工业厂房的客户提供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在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前,道明科创实业为该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若贷款银行对道明安防小微园贷款总额超过50,000万元的,除了道明科创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追加公司就超过50,000万元部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至贷款银行名下为止;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其他具体内容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贷款银行需保证客户的固定资产购建贷款资金定向支付给道明科创实业公司,如因贷款银行对该贷款资金监管失职导致道明科创实业未能收到客户的该笔贷款资金,道明科创实业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上述新增额度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上述担保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根据上述担保主要内容为合格银行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客户出具担保函或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所有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依照前期与合作银行签署的框架协议进行合理分配道明科创实业的实际使用额度。本次为阶段性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事项是为配合道明安防小微园项目工业厂房销售必需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由道明科创实业公司担保的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在银行发放后直接受托支付至道明科创实业公司账户,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有助于道明安防小微园项目工业厂房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所有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20,000万元,合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在70,000万元额度未使用完之前,未来不再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抵押登记时为止,符合行业惯例,由道明科创实业公司担保的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在银行发放后直接受托支付至道明科创实业公司账户,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有助于道明安防小微园项目工业厂房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我们同意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共同追加担保额度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3月24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2,889万元(该担保即为道明科创实业为安防小微园项目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21.33%。若本次追加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81%。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会计政策的概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下转4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