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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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633.55万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63.36万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1,170.19万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92,858.85万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9,930.06万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098.98万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14.2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21.4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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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控股权及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10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临2020-048号),新增了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焙烧锰、碳酸锰、硅锰合金、锰铁合金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等业务内容。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生产、供应、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安装、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电力生产、供应仍是公司核心业务。
2、经营模式
(1)电力生产、供应业务
电力生产的业务模式:公司拥有水电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所发电量主要通过公司的配电网络销售给重庆万州、涪陵、黔江等供电区域内的电力用户。
电力供应的业务模式:公司的骨干电网覆盖重庆市多个区县,并与重庆市、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等电网联网运行,供电区域划分明确。除销售自发水电外,还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网内其他电力生产单位购进电力,通过公司配电网络销售给终端用户。
(2)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安装业务
为电力工程建设提供咨询、勘察设计及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技术及管理服务。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与电力工程发包方签订工程合同并组织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以此获得相应工程价款作为收益。
(3)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业务
公司拥有锰矿开采、电解锰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利用自有锰矿及外购锰矿为主要原料,生产电解锰、锰基新型材料等产品。公司下属贸易公司采购本公司及外部电解锰生产加工企业的电解锰产品,销售给钢铁等行业客户用作冶炼工业的重要添加剂。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核心业务为电力生产、供应,该业务的业绩驱动主要因素包括售电量的增加、自有水电站发电量增加以及综合购电成本控制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中国政府网数据显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经初步核算,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
(1)电力生产、供应
电力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力企业疫情防控,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消费需求已恢复常态。
电力需求方面,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3.9%、5.8%、8.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2%;第二产业用电量5.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8.2%;第三产业用电量1.2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6.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4.5%。
全国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主要原因,全社会用电量呈季度性回升,反映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电力供应方面,根据中电联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火电发电量为5.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核电发电量为3,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4,665亿千瓦时和2,611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1%和16.6%。2020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为2.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33.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全国全口径煤电发电量为4.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60.8%,同比降低1.4个百分点。
“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5.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10.6%,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27.2%上升至2020年的33.9%,提升6.7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3.5%,占总发电量比重从2015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60.8%,降低7.1个百分点。进入“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提出,电力行业将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低碳环保节能将成为电力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2)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安装
电力工业发展是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安装市场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与电源和电网投资、用户侧电力设备安装需求规模等密切相关。根据中电联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加8,587万千瓦,新增规模创近三年新高。其中,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323万千瓦,新增火电装机容量5,637万千瓦,新增核电装机容量112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国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9,944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699亿元,同比下降6.2%。全年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和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分别为35,029公里和22,288万千伏安,同比下降2.5%和6.4%。
(3)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
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内外复杂环境等不利因素影响,电解锰下游钢铁市场对电解锰的需求降低,2020年全国电解锰总产量为137.2万吨,同比减少10.03%。2020年电解锰价格呈现较大波动,上半年电解锰市场供应量以及需求量呈逐步下降水平,电解锰价格整体处于低位运行,2020年6月底,国内电解锰平均出厂含税价格约1.05万元/吨。下半年,一是得利于国家防疫工作的安全展开,下游钢铁市场缓慢恢复,电解锰市场需求得到一定缓解;二是得利于供需矛盾得到缓解,供需关系趋于平衡,电解锰价格呈现持续上涨趋势,2020年12月底,国内电解锰平均出厂含税价格约1.35万元/吨。(数据来源:国家工业和信息部、上海有色咨询)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电力生产、供应
作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电力供应主体,公司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着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在所服务地区拥有重要的市场地位。同时,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水电总装机容量从27万千瓦增长至75万千瓦,供电区域在原重庆市万州区的基础上,扩大至重庆市涪陵区、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等供电区域,公司在重庆区域的电力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
(2)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安装
公司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及安装业务具备国家电监委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多项单项资质,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西南片区,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和综合竞争力。同时,以本公司电力发展和重庆市区域经济发展为依托,在电力投资需求增长潜力、业务保障、资金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公司整体的电力勘察设计安装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得到提升。
(3)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
公司拥有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的完整产业链。电解锰总产能10.6万吨,处于国内行业前列。公司2020年电解锰总产量为8.96万吨,通过“自产自销+外购销售”的模式,2020年电解锰产品实现销量12.97万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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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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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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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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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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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按照重组完成后的合并口径计算(包含标的公司联合能源、长兴电力6-12月的经营成果及截至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56亿元,比上年同期13.07亿元上升302.17%;营业成本43.15亿元,比上年同期10.67亿元上升304.40%;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资产194.83亿元,比年初上升278.91%;总负债90.09亿元,比年初上升318.25%;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02.09亿元,比年初增长234.04%。资产负债率 46.24%,同比增加4.35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0亿元,同比上升223.43%。
2 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围绕三峡集团对公司“唯一的以配售电为主业的上市平台”的战略定位以及公司“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以及对未来电力及相关业务的拓展预期,公司完成“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发展思路
紧扣配售电、综合能源、新能源三大业务,持续夯实存量配售电产业,积极打造四大产业发展平台,稳步推进产业延伸,建成“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2)发展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公司存量配电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经营效益进一步增长;增量配售电业务规模显著增长、成为行业标杆;综合能源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与配售电业务密切协同、互相促进,成为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和排头兵;新能源业务布局精准,成为具有自身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运营商;产业延伸业务稳步开拓,对三大主业形成强有力补充;公司成为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力争到2025年,公司销售电量将超过1,000亿千瓦时,总资产达到320亿元营业收入超过150亿元。
(3)发展策略
三大业务
深耕广拓,规模化发展配售电业务。一是要做深做透现有配电业务、抓好存量资产提质增效;二是要落实“电改”精神,大力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积极开拓新增配电业务,推进配售电业务向外拓展。
突出优势,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一是以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为主体,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公司综合能源发展平台。二是依托配售电业务基础,发挥产业协同作用,扎实开发综合能源市场;三是加强储能等新技术储备和新业态研究,提升方案制定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精准布局,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以“自营”和“新能源项目增值服务”为重要方向发展新能源业务,对于与公司配售电产业协同程度高、互补性强、效益促进作用明显的新能源项目采用自营方式经营,同时通过开展市场资源开发、工程建设/BT服务、运维服务、储能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参与其他新能源项目服务,探索新能源业务“差异化”发展之路。
四大产业平台
一是市场化配售电平台。发挥长兴电力国家“电改”试点企业作用,升级再造为市场化配售电平台,抢抓市场机遇,做大市场规模,力争成为全国市场化售电头部企业。
二是综合能源发展平台。以综合能源公司为主体,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公司综合能源发展平台,推动实现综合能源和配售电业务深度协同,努力将综合能源公司建成国内综合能源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和排头兵。
三是新能源开发运营平台。积极打造新能源开发运营平台,力争成为具有自身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运营商。
四是能源创新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与重庆能源局共同打造的能源创新研究中心的作用,打造公司能源创新研究平台,重点围绕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开展科研创新、组织专家顾问团队,以技术助力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
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60号)。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1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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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4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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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0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633.55万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63.36万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1,170.19万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92,858.85万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19年度的普通股股利9,930.06万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098.98万元。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14.2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21.4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1-01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对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在购售电、工程业务、电力检修、运维和煤炭供应方面将发生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3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与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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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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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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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涪南热电”)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至2020年12月10日,中涪南热电已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时,公司股东周泽勇、与颜中述也不再担任中涪南热电任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关系的认定情形规定,中涪南热电于2021年12月10日起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临2020-084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民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三峡长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力的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龙居委1组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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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之控股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大银
注册资本:4,411万元
主要股东: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供电;电力销售;内外线路安装;电器维修;变压器、电器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住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赶秋北路2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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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福俊
注册资本:101,309.44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区域性直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资源、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及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铜铝产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与上述产业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非许可经营的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10幢。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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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北中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范围:生产、销售:铝材、铝合金材;销售:金属材料、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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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远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财衡巨纺织有限公司、重庆市华汇纺织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生产、销售:服装、鞋、帽;机械配件及纺织设备销售、租赁、维修;纺织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33号2车间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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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卫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页岩气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观志一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液化天然气生产技术研发;天然气应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兴政路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二楼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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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颜中述担任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福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盛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液、铝锭;研发、生产、销售:铝制品、新型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铝结构件;火力、水力发电;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氧化铝、碳素制品、石油焦、五金交电;道路货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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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谨
注册资本:21,679.94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北培区财务局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117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0、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鸿
注册资本:21,443.89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执业);开发建设投资。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1、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绍平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电力销售及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设施;电动车充电服务;分布式新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时代财富中心27层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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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系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俊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配售电系统投资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购以及能源的销售、综合利用(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电力销售及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与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设施;电动车充电服务;分布式新能源上网服务;其他相关电力技术服务;集供电、供热、供气、供水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3、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峻
注册资本:20,203.03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宏融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执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3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4、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66,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5、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阳志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禾路74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6、重庆两江新区新安晶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安晶实业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新利富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新利富实业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勤欣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新利富实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普通机械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货运代理(不含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7、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阳志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禾路74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8、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飞
注册资本: 20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9、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刚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水力发电;水利工程施工;水力水电设备安装、维修;电站运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百货、五金、电工器材、照明电器、水暖管道零件、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八一桥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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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下转1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