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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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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3版)

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的批发、生物制品(除疫苗);三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手术室、急救室、诊疗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工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除外)。

关联关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19、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1111号1幢4层

法定代表人:魏树源

注册资本:120,961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对化学药品(原料、制剂)、中药(中药材、饮品、制剂)、生物制品、抗生素、放射性药品、医药新技术、新材料、制药设备、药理、毒理、试验动物、诊断试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研究、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间接控股股东

20、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兆雄

注册资本:42,812.6983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药用包装材料及医药工业产品研究与开发、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救护车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疫苗和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批发性企业)、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保健食品经营;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关联关系:参股股东、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1、上海欣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599号

法定代表人:魏树源

注册资本:38671.701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化学药品(原料、制剂)、中药(中药材、饮品、制剂)、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医药新技术、新材料、制药设备、药理分析技术、毒理分析技术、食品、化妆品的研究,并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2、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

法定代表人:谢友强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药、建筑、化工工程咨询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环境污染治理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定期限及范围从事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安全评价资质:乙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以上范围按相关资质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丙级;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消防设备及器材、五金、电线电缆、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照明器材、橡塑制品、管道、阀门、玻璃制品、仪器仪表。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3、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潘伟

注册资本:3,337.3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合剂,片剂,丸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散剂,酊剂,流浸膏剂,煎膏剂;原料药(穿琥宁,盐酸小檗碱,门冬氨酸鸟氨酸,甲磺酸倍他司汀,奈韦拉平,酮洛芬,氨磷汀,无水硫酸钠,盐酸莫西沙星,奥拉西坦,氢溴酸加兰他敏,多奈哌齐,群多普利,氯沙坦钾,布美他尼,埃索美拉唑钠,双醋瑞因,非布索坦);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饮料(固体饮料);食品类,美容产品类,医药产品类的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及仓储及租赁。销售:生化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预包装食品、酒类产品及相关辅助产品,包装、服装、纺织品、橡胶、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照明电器、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石、玻璃制品、机电、机械设备、纤维素产品、五金交电、农副产品,商务信息咨询。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4、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法定代表人:李秀玲

注册资本:274,907.7751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血液制品、疫苗、生物工程产品、医用实验动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物技术及生物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5、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

法定代表人:丁维佐

注册资本:28,0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经营(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药品批发(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道路货物运输;医药行业对外咨询及技术交流;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汽车销售;仓储服务;公共保税仓库的投资与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实验室仪器及配件、化妆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假肢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设备维修;国内货物采购招标代理。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6、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承德双桥区牛圈子沟(上库)

法定代表人:王继永

注册资本:6,318.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凭取得的行业许可证按核定范围和有效期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加工、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行业许可证核定为准);生活用消杀制剂(不含危毒品,不含许可项目)、化妆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金融、投资);地产中药材收购,中药材进出口贸易。以下限取得经营资格分公司经营: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7、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599号2幢1层

法定代表人:何雯

注册资本:1,008.236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药品、保健品临床研究项目策划及数据的解析与管理;提供医药产品的信息和技术的咨询。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8、国药集团健康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599号2幢208室

法定代表人:胡海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药的研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现代中药、纳米新技术、健康技术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创业孵化器管理,医疗器械经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装饰材料及制品、纺织品、服装、建筑材料、化妆品、日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9、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299号4幢全幢第一层1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启发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除认证),一类医疗器械、生物科技(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除外)、环保科技、节能科技、工业自动化科技、计算机系统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橡塑制品、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号依斯特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吴宪

注册资本:287,688.53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毒性中药材、毒性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卫生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与以上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中国现代中药》杂志发布广告;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1、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5号院9号楼1至2层101

法定代表人:吴世龙

注册资本:17,438.3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分装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代用茶、干制水产品;销售食品;销售药品;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中药、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的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人参、鹿茸;销售中草药原料;旅游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制造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分装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代用茶、干制水产品、销售食品、销售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2、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居家桥路563号2幢1、2层西区、3层及3幢

法定代表人:陈洪

注册资本:6,357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的批发,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化学用品(除危险品)、消毒用品(除危险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仓储(除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均除经纪)、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出口除外),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33、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清波村一社2号三栋1楼

法定代表人:骆伟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商务服务业、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包装容器、五金交电、日用品、实验分析仪器、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34、商丘市博森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岩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锦绣路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城市热力供应,城市热力管网建设;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哈森”)42.21%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现代哈森副董事长江正祥先生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

35、河南洋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正祥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和谐路8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原料药及药品辅料、保健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医药技术研发,广告制作,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现代哈森42.21%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现代哈森副董事长江正祥先生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

36、昆明信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磊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普惠园小区商业中心16-3#栋3层3F-03号商铺

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5月9日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纸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消毒产品、卫生用品、药用辅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健康咨询;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现代哈森42.21%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现代哈森副董事长江正祥先生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

37、成武聚尔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化工业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西咪替丁二缩物、4-甲基咪唑、丙酮醛、茶碱、茶碱钠、雷尼替丁碱、氯苯那敏、他莫昔芬贝司、哌啶苯丙酮盐酸盐、法莫替丁盐酸盐、达沙替尼噻唑嘧啶、拉帕替尼贝司、博舒替尼盐酸盐、阿法替尼呋喃喹唑啉、法匹拉韦吡嗪酰胺、托法替尼贝司、依鲁替尼喹唑啉、曲吡那敏贝司、苯海拉明贝司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现代哈森42.21%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现代哈森副董事长江正祥先生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

38、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子清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大得利路6号

注册资本:5,94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1日

经营范围:药品制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药品生产信息咨询;药品生产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现代哈森42.21%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现代哈森副董事长江正祥先生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国药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为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与关联人发生的出租与承租资产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事药品及其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由于医药产品种类繁多,生产经营具有连续性特点,且相关关联人业务范围涵盖医药商业、药品及中间体及原料药的生产、研发等各个领域,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在日后的生产经营中还会持续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关联董事回避: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周斌先生、董增贺先生、魏树源先生和李晓娟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拟与国药财务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担保、结算、保险代理等多种金融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款余额为8.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0.12%;累计贷款余额为1.90亿元、融资租赁余额为0.17亿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55%。未超出前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注册资本:1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九)从事同业拆借;

(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国药财务均受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控制,同时公司持有国药财务10%股份。

2、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说明:国药财务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说明

国药财务最近三年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与国药财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3、财务及融资顾问等咨询服务;

4、担保服务;

5、结算服务;

6、网上银行服务;

7、保险代理服务;

8、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服务原则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公司选择国药财务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药财务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为国药集团成员单位中的主要公司,国药财务已将公司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国药财务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三)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1)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贴现、融资租赁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关于有偿服务

(1)国药财务向公司有偿提供票据承兑服务、信用证服务、担保服务、网上银行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贴现服务、财务及融资顾问服务。

(2)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条所列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3、关于尚未收费服务

国药财务目前向公司提供的尚未收费的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4、关于公司将来开展的金融服务

除上述第 1-3 条所列国药财务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外,国药财务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国药财务将向国药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5、关于上述第 3、4 条所列服务的收费原则:

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述第 3、4 条所列服务,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收取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五)风险控制

国药财务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不开展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国药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国药财务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六)协议有效期

本次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有效期24个月。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药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对于本次日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国药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公允的原则,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周斌先生、董增贺先生、魏树源先生和李晓娟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审议、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本次日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国药财务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242.50亿元综合授信(不含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融资租赁、信用证及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以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433,5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以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504.37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提供银行授信连带责任担保92,000.00万元,担保期限5年。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为国药威奇达、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原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奇达”)提供银行授信连带责任担保281,500.00万元及40,000.00万元,担保期均为18个月。

截止目前,上述担保均已临近到期。为进一步满足国药威奇达和江苏威奇达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继续为以下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43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相关担保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苗瑞春

注册资本:112,037.12344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农副食品、工业酶制剂;生产销售饮料;零售酒、茶叶、化妆品;生产销售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品)、有机肥料;危险废物经营;销售医疗器械及用品(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医药化工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粮食收购;自有房屋租赁;医药生产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药威奇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国药威奇达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说明:国药威奇达于2020年12月完成对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药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上述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经追溯调整后数据。

2、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门市临江镇临江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苗瑞春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贸易代理;制药业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威奇达为公司全资所有,公司通过国药威奇达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江苏威奇达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协议拟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万元

注:相关担保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国药威奇达和江苏威奇达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且国药威奇达、江苏威奇达均为公司全资所有,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公司国药威奇达和江苏威奇合计提供43.35亿元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且国药威奇达、江苏威奇达均为公司全资所有,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债务,本次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15,504.37万元,均为对以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2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用137.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2.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0年度相同。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现代制药”)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号),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总发行规模为1,615,940,000.00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6,159,400张。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362,216.7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入账募集资金为1,610,577,783.30元,其中减除需支付的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11,594.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08,666,189.3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7,692,515.5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32,238,311.2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23,211,984.94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4,419,638.7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全资孙公司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奇达中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子公司国药威奇达将实施对威奇达中抗的吸收合并。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吸收合并业已完成,威奇达中抗完成公司注销手续。国药威奇达另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实施对“青霉素绿色产业链升级项目”的专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公司与国药威奇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威奇达中抗注销关闭后,原开具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专户内募集资金余额78,932,929.47元转入国药威奇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1,608,666,189.3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17,692,515.56元。2020年度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23,211,984.94元(包括累计利息收入32,238,311.20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36,403,299.77元,并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9月9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国药威奇达对威奇达中抗的吸收合并,同时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青霉素绿色产业链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威奇达中抗变更为国药威奇达,并以募集资金37,200.00万元向国药威奇达增资,用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吸收合并业已完成,国药威奇达继续存续,威奇达中抗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相应的募投项目“青霉素绿色产业链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由威奇达中抗变更为国药威奇达,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预期效益等其他计划不变。同时公司已于2021年1月完成以37,200.00万元对国药威奇达的增资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现代制药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现代制药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国药威奇达于2020年12月完成吸收合并威奇达中抗事项,青霉素绿色产业链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由威奇达中抗变更为国药威奇达。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 公司证券代码“600420”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现代制药”变更为“国药现代”,公司证券代码“600420”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2017年3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定位为国药集团旗下化学药工业发展的统一平台。截至2020年底,国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9.07%。

为了深化公司战略目标与定位,促进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加强品牌管理,统一和提升企业形象,同时增强证券简称辨识度,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现代制药”变更为“国药现代”。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延续稳定,公司全称不作变更。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不涉及公司全称变更,亦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变更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规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发展计划、目标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基于对未来行业发展形势和公司发展预期做出的预测性分析,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形势、公司经营情况等会不断变化,公司存在根据市场形势以及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本规划及计划目标进行调整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服务于“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以实现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发展目标,以高质量打造“化学制药为主体、生物制药和大健康为两翼的战略格局”为重点任务,强化战略和价值引领,着力做好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结构调整、开放合作、提质增效,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型的,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制药企业。

二、发展愿景

企业愿景一一将公司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型的,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制药企业,做有活力、有实力、有影响力的行业引领者。

企业理念一一融合创新、聚力共赢。

企业宗旨一一生命至上,创新为本,细节致胜,和谐共荣。

三、总体战略发展目标

(一)总体战略目标

继续夯实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以创新发展和深化改革为内在发展动力,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致力于成为创新驱动型的,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制药企业。

(二)未来发展阶段

在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发展阶段,公司将上下一心,通过战略规划统一思想,实现短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的有机统一。

2020-2021年:整合资源、理顺布局、加速协同阶段,通过对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理顺发展规划,实现点突破,为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022-2025年:快速发展阶段,通过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品族群,化学药主业实现大发展,实现生物制药和大健康业务布局,国际化业务完成“量”积累,向“质”突破迈进。

四、“十四五”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通过“战略、规划、计划”体系方案的实施,加速内部协同优势的发挥、促进产业链的贯通获得成本优势、实现产品的合理规划布局、大力拓展国内及国际市场,实现内生发展与外延并购双轮驱动,“一体两翼”战略布局得以实现,企业进入快速上升通道。

(一)“一体两翼”战略格局打造

1、“一体”发展目标

着力夯实化学药主体基本面,以高端、特色化学仿制药为基础,逐步向创新药转型,形成“仿创结合”的发展局面,以过硬的产品品质和成本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成为国内化学药领域内的领先企业。

2、“两翼”发展目标

生物制药:围绕五大领域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实现生物制药领域的点突破,积聚成长潜力。

大健康:通过内生发展与外延并购建立涵盖生命健康、医学美容、高端医疗器械等的大健康产业,并根据自身发展优势聚焦于保健食品(包括特医食品)、非处方药及医学美容领域,“十四五”的发展目标是快速推进大健康产品的市场覆盖,增加人群受众范围。

(二)产品领域方向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以构建高端化、差异化、特色化的产品发展格局为目标进行产品结构的持续调整和优化,重点布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色产品,从发展的长度(产业链延伸)、宽度(打造产品集群)、深度(构建产品质量、成本等核心竞争力)等全维度形成系统化发展,持续聚焦“抗感染、心脑血管、抗肿瘤、代谢及内分泌、麻精”五大优势领域,以多轮驱动力争实现健康、高速、均衡发展。

1、抗感染领域

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发展抗感染领域在形成国内大循环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短期策略:立足现有品种,做大做强头孢系列与阿奇霉素系列,通过严格的成本控制和高端的产品质量打造核心竞争力,以巨大的战略定力保障抗感染基本盘的稳定。

中期策略:加速打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形成抗感染领域内部“大循环”;加速新产品开发步伐,除现有抗生素优势细分板块外,增加抗真菌、抗病毒、抗耐药菌等领域的产品构成,促进连续反应、缓控释等高端技术的应用,打造抗感染全产业链、全领域覆盖。

长期策略:充分发挥优势,将公司打造为抗感染领域的领军企业;加速国际化进程,积极保障全球医药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稳定。

2、心脑血管领域

坚持高端制剂发展定位,以缓、控释技术为依托打造高端制剂平台,提高心脑血管产品的贡献率和增长率。巩固主力品种的市场地位;丰富多治疗机制产品管线,形成产品梯队;拓展“四降”产品线(降血压、降血脂、降血栓、降尿酸),设计慢病管理和服务包,逐步成为慢病治疗领域内的专家企业。

3、抗肿瘤及免疫

积极布局肿瘤免疫治疗产品,辅以抗肿瘤诊断试剂及特医食品;加快免疫抑制剂系列产品开发,利用技术优势形成口服、注射、外用全剂型产品群;探索细胞治疗、多肽治疗的可能性,适时、快速获得核心用药品种和创新药,进入核心治疗领域。

4、代谢及内分泌领域

增强现有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市场份额;积极发展新品种,拓展产品剂型,如口服类、复方制剂等;在做强糖皮质激素类基础上,探索进入代谢及内分泌其他大类。

5、麻醉精神领域

秉持“保特色,出亮点,创品牌”原则拓展麻醉镇痛产品的市场地位;以新获得的麻醉镇痛产品(注射剂)为增长点,扩展抗抑郁、抗精神分裂、抗老年痴呆、抗癫痫、全/局麻药、肌松药产品群;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拓展长效、缓释制剂。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10057 债券简称:现代转债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1号楼一楼西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16:00。

4、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厦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

5、登记的交通方式: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6、现场登记问询及传真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上海金融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320号(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021-52372865

传真号码:021-62510787

联系人:景倩吟、梁志鹏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