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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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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8版)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将同步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亮先生、高博书先生、陶春晖先生、姚伯玉先生、张宇飞先生及王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彭玲女士、巨铭先生及刘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彭玲女士、刘遐先生及会计专业人士巨铭先生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9名董事(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附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亮先生: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绥中县食品公司财务科长、锦州中百绥中连锁店财务主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645,715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

2、高博书先生: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经管学院-资本市场学院2019年度上市公司领军人才项目”成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河北证券部门经理、东海证券、中航证券以及大通证券投行部业务董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24,432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博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3、陶春晖先生:男,1987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截至目前,陶春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春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4、姚伯玉先生:男,199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6年11月入职公司,曾担任公司海外事业部专员、董事长秘书等职务,现任物料部部长。截至目前,姚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伯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5、张宇飞先生:男,1987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5年12月入职公司,曾担任公司安全部专员、物料部专员、销售部部长,现任物料部经理。截至目前,张宇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宇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6、王国庆先生:男,199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6年 07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部部长。截至目前,王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玲女士: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湖南卫视、深圳电视台主持人、编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财经节目制片人,总主持。截至目前,彭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巨铭先生: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甘肃同太中良会计事务所部门经理;曾任甘肃正邦力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甘肃力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天水信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怡盛元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豪特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巨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巨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刘遐先生:男,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金元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真露泰康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浦东天厨菇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英丰食用菌设备有限公司顾问,北京格瑞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顾问及江苏昆山拇熙隆机械有限公司担任顾问等。截至目前,刘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彭玲女士 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1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巨铭先生 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1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遐先生 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11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监事会提名王银军先生、赵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天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附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王银军先生: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1年03月入职公司,曾任公司天水基地人事专员、技术厂长等职务,现任陕西众兴高科厂长,拟任非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王银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银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赵波先生: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年9月入职公司,曾任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长,现任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拟任非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赵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0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张天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天荣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张天荣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天荣先生:男,198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年07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销售部部长,拟任监事;截至目前,张天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天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03月26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内容及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04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至5: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进行参与。

出席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陶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高博书先生、财务总监李敏先生、独立董事彭玲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变更土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水众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顺实业”)于2020年09月竞拍取得位于天水市秦州区五里铺大桥片区土地出让编号为2020-90 号地块,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用地),拟用于建设员工宿舍等。相关情况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目前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众顺实业拟变更上述土地用途,拟在该地块上进行商品房开发,除满足员工住宿外,剩余部分用于销售。目前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之中,未来该商品房的销售可能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袁斌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632,7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袁斌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8,1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5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袁斌先生出具的《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股东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袁斌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袁斌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计划亦不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严格督促并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0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2020年04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含审议时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不得超过 8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04月0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上述会议,2021年03月25日公司认购了10,000万元人民币的“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上海硕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

5、基金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新股申购(含科创板)、交易所债券、银行间债券、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LOF申赎、金融期货、商品期货、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即本基金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场内期权、港股通、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存托凭证、以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或期货公司专门风险管理子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或场外期权、货币市场基金、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集合现金理财产品)、场内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权证等。

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登记)发行的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含本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期货公司及期货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含本条所述各类金融产品依据其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划分的各类子份额,如优先级、中间级、劣后级或虽称谓不同但性质类似的各类子基金份额)。

6、基金的赎回: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赎回。

7、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价值投资的策略,投资策略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具体实施过程由管理人自行把握和监控,托管人不负责监控。

8、投资限制

(1)本基金拟投资的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期货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登记)发行的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含本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需已经或依据要求准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办理托管。

(2)本基金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200%。

9、基金存续期: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自本基金成立起 10 年。本基金存续期间,管理人有权提前 1 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书面通知等方式中任何一种形式告知全部持有人及托管人后,提前终止本基金。

10、风险提示: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 、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

11、公司与基金管理人上海硕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情况

1、2020年08月04日,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中信证券信享臻选81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0年09月16日,公司认购了15,000万元人民币的“汇信5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0年10月22日,公司认购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太平洋证券金元宝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了10,000万元人民币的“中信建投基金-信盈双季鑫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2020年12月18日,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水分行认购了15,3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14天”产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1年01月05日,公司向华夏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认购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半年定开理财产品1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21年03月25日,公司认购了10,000万元人民币的“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63,3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