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锯切材料、锯切产品、锯切工艺和锯切装备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制造,锯切技术服务及锯切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同时围绕先进制造发展主轴线,培育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包含双金属复合钢带及双金属带锯条,其中双金属复合钢带主要用于生产锯带、孔锯、手锯、往复锯等锯切刀具;双金属带锯条包括高速钢带锯条和硬质合金带锯条。

双金属带锯条是金属切割加工必备的高效刀具,被喻为“工匠之手”,主要用于切割各种钢材和有色金属,具有切割精度高、切割断面质量好、切割效率高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大型锻造、航空航天、钢铁冶金、核电等制造领域。

(二)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日常采购主要包括生产用原材料、铣刀及其他消耗材料。生产用原材料包含冷轧合金钢带、高速钢丝、合金刀头等,属于高性能、高精度特种金属材料,采用MRP采购模式,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其他消耗材料采用JIT采购模式,实行统一招标确定合格供应商。

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分为标准化产品和定制化产品。标准化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按月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市场、生产、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组织。定制化产品是以客户的个性化锯切需求为导向,提供特殊规格、特殊材质、特殊齿形及特殊工艺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利用先进的研发设计能力、柔性生产能力、管理协调能力生产高品质个性化产品,提供及时、可靠、高效的锯切解决方案与技术支持。定制化产品实行“创新研发、按需定制、以销定产”。

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销、经销与网络销售。在国内,公司已经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七大区域布局,并在华东区和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拥有300多家特约产品经销服务商。在全球,设立香港子公司,战略入股德国百年名企AKG公司,设立荷兰、印度孙公司,全球布局战略初成。建立了网络销售平台与CRM系统,线上线下一体化,总部、区域、经销商高效联动,快速反应。

同时实施“大客户直销+直接用户锯切整体服务”模式,导入产品研发、先进设备、领先工艺、优良品质、精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锯切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建立了三级技术服务体系,以总部、区域服务中心、经销商体系为核心,以“及时、专业、全周期”为理念,致力于解决用户在售前、售中、售后过程中面临的锯切难题,更好地满足客户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质量、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等需求。

(三)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双金属带锯条行业开端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和积累,行业经历了最初的无序、粗犷、高速发展,已经逐步转为有序、精细和高质量发展。未来,我国双金属带锯条行业将朝着 “高精度、高效率、高可靠性和专用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国家去杠杆、去库存,加快供给侧改革等措施进一步深化,行业分化与产业集中必然出现,核心竞争力与综合实力的竞争将引导行业竞争格局。双金属带锯条行业的发展将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高端、中端、经济型产品全面充分竞争,行业分化、淘汰和整合不断加快,产业集中成为必然趋势;二是随着 “一带一路”国家倡议的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逐步深入和整个社会消费升级大趋势的影响,锯切客户的需求逐步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倒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三是万物互联的5G时代,日新月异的科技革命赋能锯切产业加速变革,大数据与智能制造成为发展智能锯切的重要引擎。

(四)行业地位

公司致力于提供一揽子锯切解决方案,覆盖前端研发、试切、生产、销售、售后及后市场服务等流程,助力中国制造迈向高端,服务全球。目前,公司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公司是掌握双金属带锯条生产工艺并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业内领先企业,系双金属带锯条国家标准和硬质合金带锯条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航天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认可的硬质合金带锯条合格供应商,实现硬质合金带锯条规模生产与进口替代的国内企业。

作为锯切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锯切业务以“让世界没有难切的材料”为使命,将借力资本市场,拓展产业链,以“双金属带锯条国内市场占有率50%,出口占公司锯切业务销售的50%”为中期目标,以提供适应于不同类型材料的锯切综合服务为长远发展规划,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锯切产品生产和服务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克服困难,于2月10日全面复产复工,以最快速度、绝对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了十余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沿着“做精品,树品牌”工作方针,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项考验。

在国内生产经营逐步恢复的形式下,公司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新产品研发、营销模式创新升级等,确保了国内销售的基本稳定态势。报告期内,国内实现收入34,340.77万元,同比增长6.08%;但因出口占比较大的欧美地区新冠疫情较为严重,销售业绩下滑,出口实现收入5,977.20万元,同比下降19.67%。出口收入下滑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17.98万元,同比增长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5.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70%。

同时,公司积极推动管理创新,推进公司级战略实施,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围绕高端精密制造,与具备战略新兴产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合作,拓展消费电子业务,推进公司在先进制造领域的升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扎实落地新产品战略规划,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了新产品开发体系,重点推进落实了新产品3-5年规划。2020年,上年推出三款新产品销售额占公司高端产品销售额的7%。2020年11月推出发布了SHD涂层系列、TTCUT系列、HVCUT系列、INC TECH系列创新产品,依次靶向高效锯切、厚壁管、大型钢构件、高速锯切领域。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释放创新动力,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围绕高速、智能化锯切开展新产品研发,持续在重点细分锯切领域展开新品研发,让有竞争力的产品脱颖而出。

2、升级营销模式,实施“大客户直销+直接用户锯切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这一基本点,为用户量身定制覆盖前端咨询、锯切产品开发、锯切参数优化、产品创新升级、专业技术专家现场管理、精益精细生产、后市场服务等一揽子锯切服务,助力用户成本节约、效率提升。

2020年5月,公司与中国中车旗下高端轨道交通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中车天力签署“锯切业务降本增效项目”合作协议。目前,业务已经全面深入展开,有序推进。泰嘉股份通过锯切设备投入、人员投入、技术改造等,全面负责中车天力锯切车间的运营,为车轴材料下料加工提供锯切支持。同时,目前公司已通过产品直销与服务,与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等重点用户形成紧密合作。2020年公司锯切加工服务收入同比增长204.48%。

3、持续精益管理,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引入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大力推行第三季精益管理辅导,通过对关键指标的控制与优化,提升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改善提案人均数量11.10件,较2019年增加9.1%。人均参与率62.83%,较2019年提升22.07%。

4、纵深推进智能制造,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了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自动化连线生产作业系统建设完成,MES系统全面上线运营,分齿在线检测系统的全面应用等,促进了公司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5、优化产品结构,着力拓展高端产品销售。

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组织与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全面参与高端市场竞争。报告期内,高端泰钜系列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2.05%;硬质合金带锯条销售额同比增长36.92%。

6、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2020年,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围绕高端精密制造,认缴金浦科创基金和冯源一号基金份额共4500万元,与具备战略新兴产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合作,借助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以期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7、启动股权回购方案,满足战略发展需求。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启动了股权回购方案,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发展深度绑定,有望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分公司。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拥军路136号光辉智谷5A栋

4、分公司负责人:杨乾勋

5、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产品自销及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拟设分公司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设立东莞分公司,有利于公司开拓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市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东莞分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分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异地分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利用自身管理经验及运营优势,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其实施有效管控。

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报告期共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0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701.4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1.18万元,应收票据计提-1.1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8.43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310.7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412.30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2.27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1、应收款项。公司本年度末应收账款因欠款收回等原因减少,坏账准备计提 -61.18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1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8.4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违约率、损失率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2、存货。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0.72 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材料、低耗品等按类别提取。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在产品等,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3、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2018年12月入股Arntz GmbH+Co.KG公司(下称AKG公司)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资产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Arntz GmbH+Co.KG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项目估值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1]0149 号)。根据估值结论,AKG公司相关资产组在估值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价值为2,220.9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AKG公司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3,633.25万元。因此,公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额为1,412.30万元。

4、固定资产。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27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按单项计提;难以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单项可收回金额估计或某项固定资产不能脱离其他资产产生独立现金流的,可以资产组为基础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0年利润总额1,701.4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2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50,839,516.5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83,951.65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5,755,564.86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67,647,398.95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17.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5.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70%。详细财务数据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2021年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按合并报表要求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受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培育风险、推进进度,以及新冠疫情在欧美等国家持续带来的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变化等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新开展业务特性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公司主体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上述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系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进行的合理预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预计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宜。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 “AKG”)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450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6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工商登记为准。

原《公司章程》自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管理需要,拟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分公司,开拓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市场。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拥军路136号光辉智谷5A栋

4、分公司负责人:杨乾勋

5、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产品自销及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

3、法定代表人:方鸿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占其100%股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锯切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锯切加工业服务;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软件开发;锯切管理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装备及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全年合计计提1,701.4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1.18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1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8.4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310.7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1,412.3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32.2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20.00万份。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通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李辉、彭飞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5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辉、彭飞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5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本草案约定的标的股票来源或管理模式、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数量、修改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修改持有人的认购份额、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李辉、彭飞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5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公司2021年开展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更新迭代快,部份设备折旧年限与公司现有折旧政策不适应。为了更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与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相关使用年限、残值率折旧估计如下:

(三)变更日期

1、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的固定资产折旧估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新开展的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执行新的折旧估计政策,原有业务相关固定资产执行原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估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针对新开展的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相关固定资产执行新的折旧估计,原有业务相关固定资产折旧仍执行原估计,不存在需要进行追溯的业务,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新开展业务特性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新开展业务特性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新业务开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

2、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

3、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

4、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5000万元;

5、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1亿元;

6、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8700万元;

7、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1.5亿元;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8.67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1.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间接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50,839,516.5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83,951.65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5,755,564.86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167,647,398.95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10,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0,499,954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199,500,04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50,004.60元(含税)。

由于公司拟推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规模不超过10,48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审批通过,且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的10,480,000股完成向该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工作,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209,980,04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98,004.60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2,740,594.0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无募集资金,也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亦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下转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