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69.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0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小幅调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2021年3月25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昌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202,30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61,262.6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69.60万元,作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在77,60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490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630,805.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490,686.47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49,068.65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87,741,617.82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02,30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61,262.64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特作说明如下:

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4,586,872.8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0.39%,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努力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说明

鉴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公司所处的环保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计划利用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增加投资,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公司支出现金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由于收款以项目进度为节点导致公司需要垫付大量自有资金。二是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并努力获得投资运营项目。投资运营项目需要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通过在运营期间收取运营费收回前期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三是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区域和业务领域,完善业务布局,需要资金提高研发实力和开拓市场。公司希望利用现阶段较好的行业形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考虑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工程业务、实施投资运营业务、提高研发实力、扩大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较多,因此公司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前述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对此,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专门召开说明会予以重点说明。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 月25日

(上接1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