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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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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1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605,413.56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70,660.5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94,749,158.62元,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4,670,375.54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6,596,186.7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9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出人民币30,55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68,202,726.7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监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于2019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233839980798和账号223439986381)。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实缴出资及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海特生物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海特生物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714,447.47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36,050.3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433766_J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充流动资金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052.72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3,055.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报告期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公司3,055.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编制,反映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海尔生物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33766_J02号)。

(二)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自2019年底部分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其他说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78,000万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限制将达到228,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前述最高余额尚未达到公司市值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2021年3月25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案文件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意王稳夫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选举为董事后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王稳夫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人王稳夫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法定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王稳夫简历

王稳夫,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籍贯安徽界首,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并取得学士学位,2006年11月加入海尔集团,200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区域总监,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生物样本网产业总监,2020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国内市场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5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或“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核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其他低风险套期保值等业务或业务组合,禁止从事如期货类高风险业务或业务组合。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有效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负责审核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首席财务官领导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四)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方案

1、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保密和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防范和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2021年与关联方拟进行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183.38万元。其中采购类(包括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2,997.96万元;销售类(主要为销售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2,185.42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周云杰、刘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1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海尔生物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0,350.57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4,994.72万元。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1、实际控制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海尔集团公司通过控制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73%的股份,同时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海尔集团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海尔集团公司行使。综上,海尔集团公司通过间接控股和委托表决合计控制公司41.8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海尔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注:海尔集团指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二)其他关联人

1、基本信息

阆中光明玻璃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大伟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控股子公司,而阆中光明玻璃系持有重庆三大伟业10%股权的自然人钟世良控制的企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认定阆中光明玻璃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海尔集团履约能力分析

海尔集团经营情况持续、稳定,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海尔生物从海尔集团采购原材料、商品、能源、服务等的,海尔集团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海尔生物向海尔集团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2、阆中光明玻璃履约能力分析

阆中光明玻璃经营情况持续、稳定,财务指标良好,与重庆三大伟业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合作期间未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具有继续履行与重庆三大伟业相关交易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综合历史履约情况和经营现状判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的可能性很低。海尔生物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类关联交易

海尔生物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海尔集团及阆中光明玻璃采购元器件、原材料、OEM、运输类、能源类以及商旅、办公、物业、餐饮等。

2、销售类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代理销售类产品等。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就海尔生物与海尔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4)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2、就海尔生物与阆中光明玻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考市场同类或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水平,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就关联交易事项与海尔集团签订《关联采购框架协议》《关联销售框架协议》和《服务框架协议》。就具体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和海尔集团的相应实体将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另行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

重庆三大伟业将在经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就具体关联交易事项与阆中光明玻璃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和产品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必要性方面,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内部管理和结算效率,保障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公允性方面,公司与海尔集团关联人的交易中,原材料和定制化元器件等商品的采购方面,公司及子公司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者参考市场可比价格定价,并定期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与供应商议价,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商旅、办公、物业、运输、餐饮等服务类采购方面,相关采购价格均为集团内统一定价或市场化定价,相关价格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基于上述,海尔生物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公允性,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12,997.96万元;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额为2,185.42万元。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占同类交易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海尔生物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142.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60.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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