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3版)
1.2 公司向万海舟销售原材料。公司以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上浮5%左右的管理费作为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的售价,与关联方协商定价。
1.3 公司向万海舟销售库存商品。销售库存商品的定价方式为:若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定价;若无公开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根据生产成本提出报价,报价依据为生产成本加成15%左右,公司在报价基础上与其协商定价。
1.4 公司委托万海舟提供产品加工服务。公司委托万海舟进行加氢业务,该业务属于委托加工业务的一种,其定价原则与公司委托加工费的定价原则一致。加氢业务加工费定价具体原则为:公司根据加氢反应所需步骤、原材料、小试数据或中试数据为基础,在万海舟进行商业化试生产后,根据试生产成本提出报价,报价依据为试生产成本加成15%左右,公司在报价基础上与其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与万海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协议包含业务合作基本内容、定价原则、运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保密等内容。公司与万海舟的上述销售、采购及提供委托加工等交易均由双方按照《业务合作协议》的规定和原则签订具体协议,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无市场公开价格或政府定价的,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与关联方协商定价。利润比例不超过行业同期平均利润水平。
(二)公司与中节能财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方式
1.1 存款服务。中节能财务为公司提供利率优惠的存款服务,存款规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公司存放在中节能财务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募集资金与存放于境外资金除外)总额的50%;
1.2 结算服务。中节能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1.3 信贷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中节能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公司在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12月06日与中节能财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协议包含中节能财务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交易限额、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2021年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营所必需,且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将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黄以武先生、高永华女士、付少邦先生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2020年年初根据销售产品情况所作的预计,符合当时市场的预期;由于2020年度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客户订单发生相应变化,需要加氢的产品数量未达预期,导致2020年度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发生相应变化,上述情况属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合作业务遵循了自愿平等的原则,相关存款、贷款利率等费用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万海舟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6、公司与中节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1年0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并按规定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17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修订的《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以及《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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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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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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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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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万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周二)下午2:00
4、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下午3: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周二)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0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万润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万润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万润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万润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万润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万润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万润股份: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计划的议案;
8、万润股份: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万润股份:关于选举李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万润股份:关于选举邱洪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万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万润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04)与《万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05)。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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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对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前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21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0535-6101018,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六楼601室。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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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万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3”,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万润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黄以武先生、独立董事崔志娟女士、财务负责人高斌先生、董事会秘书于书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