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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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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9版)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九)贝通信沙特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Saudi Ltd 贝通信沙特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3、公司注册地: 8428 King Fahd, AlMuhammadiyah Dist., Unit No.: 888, Riyadh 12363-4250, KSA

4、董事:刘桂森

5、注册资本:一百万沙特里亚尔

6、经营范围:电路扩充延展,通信线路扩充延展,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的安装和延伸,照明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包括道路和飞机场照明系统,太阳能网络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卫生设备安装维护和维修。天然气管道扩展,维护和修理,消防管道的维护和修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十)贝通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Malaysia Sdn Bhd 贝通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8日

3、公司注册地: 1F-30, IOI Business Park, Persiaran Puchong Selatan, Bandar Puchong Jaya, 47170 Puchong, Selangor, Malaysia

4、董事:TAN TEE KUNG

5、注册资本:85万马来林吉特

6、经营范围:

电缆铺设;光缆铺设;电脑通讯网络安装;安装照明设备;提供有线及无线网服务;提供通讯技术服务及维护服务; 机电服务; ICT解决方案。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TAN TEE KUNG持有其3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十一)LEO基础设施科技公司

1、名称:Leo Technologies and Infrastructure Corporation(LEO基础设施科技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3、公司注册地: 3/F San Antonio Building, 665 Del Monte Avenue, Masambong, SFDM, Quezon City, Metro Manila.

4、董事:Hongquan Xu, Xu Cheng, Julieta Morales, Ramoncito Yu III , Rodger Yu

5、注册资本:25万美元

6、经营范围:通信设施建设、ICT项目承包、其他投资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Rcysons Holding Corporation持有3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十二)武汉恒讯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恒讯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3、公司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6号厂房栋3层0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4、法定代表人:魏敏

5、注册资本:411.5047万元

6、经营范围:光通信技术及产品的研制、技术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装、技术服务、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魏敏持股32.73%,武汉恒讯同创光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23%,郭春玲持股7.02%,孙辉持股7.02%)

8、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了解参股公司的资信状况,其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综上,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系因其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90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657.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627.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支付的保荐费94.34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446.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额赎回,实际产生利息收益 336.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主要保证总部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的正常运营,以及配套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尚在建设期,尚无法计算效益。

2.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架构,吸引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培训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促使公司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3.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架构,吸引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培训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促使公司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贝通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贝通信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3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8,704,867.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37,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3,200元(含税),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注重股东回报和公司本身处于成长发展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3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中贝通信集团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5号C栋中贝通信集团4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4日,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梦芸女士、程彰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联系传真:027-83511212。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