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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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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1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经营层部分投资权限,以及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章程中有关党建工作的部分内容。上述三个事项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修订部分加粗及下划线显示):

同时调整条款序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1-01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听取议案:听取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对新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后的2日内公告新的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及简历。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0年8月13-14日、2020年10月26-28日、2020年12月14-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0-032、2020年10月29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0-041、2020年12月1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0-05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1-00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ls2021-00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2月17日、2021年3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2、特别决议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3、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投资与战略规划部。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文骏、王冠

电话:(025)84552601、84552680

传真:(025)84552680

邮编:210012

(三)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18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的真实性、准确容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日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法定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文字互动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建先生,董事、总裁疏义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文骏先生,总会计师孙剑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王冠先生届时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日(星期五)15:00-16:00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在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0713@.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文骏、王冠

电话:025-84552601、025-84552680

邮箱:600713@njy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回复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1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20南京医药MTN002(债券代码:102000589)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0南京医药MTN002

4.债券代码:102000589

5.发行总额:6.0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45%

7.付息日:2021年4月3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昊鹏

联系方式:025-84552638

2.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泽宇

联系方式:010-89926507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08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70,177,735.20元,加上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6,413,112.54元,加上出售指定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产生的收益2,927,632.30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利润104,161,124.4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201,291.43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20,156,064.21元。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63,939,648.85元,加上本年净利润252,012,914.32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104,161,124.4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201,291.4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86,590,147.3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41,611,24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1,611,2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577,236.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7票,反对、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因素,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预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10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

1、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36,000万元整,2020年末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2、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65,000万元整,2020年末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

3、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9,000万元整,2020年末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

4、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整,2020年末担保余额为0万元。

5、担保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整,2020年末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7%。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7、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8、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西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2、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3、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6、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7、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18、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

注册资本:104,161.1244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包含中药批发、西药批发);药品零售(包含中药零售、西药零售)、医疗器械(包含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药事管理服务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340,957.17万元,负债总额1,858,944.19万元,资产负债率79.41%,净资产425,754.2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81,736.36万元,净利润37,641.3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医疗用品及器材等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36,058.09万元,负债总额84,191.03万元,流动负债67,892.41万元,银行贷款余额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61.88%,净资产48,082.7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86,087.68万元,净利润6,762.59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0.407%的股权,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漳州片仔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4%的股权,福州弘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593%的股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

2、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陶玲

注册资本:48,394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36,974.11万元,负债总额661,899.03万元,流动负债659,201.48万元,银行贷款余额1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89.81%,净资产67,784.2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83,939.39万元,净利润12,443.40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86.36%的股权,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3.64%的股权。

3、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凤凰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姚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等批发与零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91,465.96万元,负债总额169,132.78万元,流动负债168,953.34万元,银行贷款余额5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88.34%,净资产21,034.8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49,118.47万元,净利润6,479.65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人51%的股权,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4、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友谊西路84号

法定代表人:缪凌云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5,013.94万元,负债总额58,021.66万元,流动负债57,976.67万元,银行贷款余额0万元,资产负债率89.24%,净资产6,992.2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5,609.59万元,净利润1,774.75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5、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开创路3号(B)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4,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及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等批发。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5,938.04万元,负债总额111,557.80万元,流动负债109,058.41万元,银行贷款余额0万元,资产负债率88.58%,净资产14,380.2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8,130.36万元,净利润6,863.45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01,000万元的总授信担保额度。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各担保对象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分次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因此,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等于总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5,000万元,两项加总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各担保对象,公司对其具有形式和实质控制权。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预计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01,000万元的总担保额度。

2、本次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均为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控制权,各公司经营正常,既往也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1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南京物流中心二期”)

●南京物流中心二期总投资约2.03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建筑面积约28,759平方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医改政策及筹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影响项目建设进展及收益,存在一定项目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1、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是公司重要物流基地,是江苏省内规模最大的专业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其物流装备先进性在国内领先。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医药谷内,面积70,000平方米,总投资为2.7亿元,建筑设计容量150-180 亿元销售规模,已于2018年建设完毕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因公司南京地区经营业务增长和物流资源整合,目前实际业务量已接近设计指标值,预计2022 年将达到设计峰值。

2、根据中央物流中心土地使用情况,原设计规划中还有办公楼和中药煎制中心功能区占地约 5.8 亩的土地还未建设。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申报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原设计未建功能部分变更建设为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新建两栋物流中心建筑物,一栋五层,一栋六层,另在原有中药材仓库扩建一层。

南京物流中心二期总投资约2.03亿元,项目建筑面积约28,759平方米,项目定位为南京地区医药零售及电商、医疗器械、第三终端、第三方医药物流、政府应急储备等物流服务,将建成集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高标准智慧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预计支撑南京地区增加约80 亿元销售规模,满足未来4-5 年南京地区经营发展需求。(以上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

3、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3亿元,建筑面积约28,759平方米。

4、本次投资建设南京物流二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驰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冯闯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代办货运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捷物流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5,955.10万元,负债总额6,37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579.2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58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93.75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康捷物流100%股权。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规划

项目名称: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主体: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星驰路99号

项目面积:占地约5.8亩,总建筑面积约28,759平方米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物流中心25,8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944平方米,地下2,900平方米),扩建中药材库2,9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物流设备工程、监控系统)、以及室外工程等内容。

项目总体投资及资金来源:约2.03亿元,其中:工程费 16,8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42 万元,预备费969 万元。

建设周期:约2年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项目建设概况

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定位为南京地区医药零售及电商、医疗器械、第三终端、第三方医药物流、政府应急储备等物流服务,将建成集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高标准智慧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预计支撑南京地区增加80 亿元销售规模,满足未来4-5 年南京地区经营发展需求。

3、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满足公司的发展经营和市场需求的需要

2018年10月,随着南京物流中心一期的投入使用,公司进一步实现了内部物流资源整合和对上下游客户物流服务水平的升级,并为公司转型医药第三方物流平台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随着两年时间的不断发展,业务量的不断增长,物流中心容量已经达到设计容量的峰值。为了进一步进行物流中心建设和运营优化工作,提高物流效率和运营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需要开展南京物流中心二期建设。

(2)项目建设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传统药品批发企业和医药物流企业不断加快物流资源投入和网络布局,医药物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中心的建设工作。

(3)项目建设是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一个完整物流网络发展的必然需求

南京物流中心将与周边的物流中心产生进一步的联动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效率、成本、质量”等指标水平,保障药事服务、电子商务及零售等业务的开展,推动公司在集成化供应链平台和药事服务方面的创新实践。

4、项目风险及防范对策

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医改政策及筹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影响项目建设进展及收益,存在一定项目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单位自身的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地方规定的研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污染控制,强化环境监测与治理,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把好环境关,切实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四、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满足未来4-5年南京地区经营发展的需求。本次项目投资总额合理,经济预测可行,符合公司战略及创新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江苏尤其是南京地区现代化药品物流服务水平,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该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