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74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4%。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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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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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流行性感冒等抗病毒、传染病防治药品,以及恶性肿瘤、糖尿病等其他重大疾病治疗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制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建立起创新药和仿制药结合的研发体系,原料药和制剂一体的产业链布局,以及覆盖全国30多个省的营销网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为主、以有市场增长潜力的特色仿制药为辅的有序产品梯队,拥有34个化学药品种的53个制剂生产批件和8个原料药生产批件,在研管线包括1-2类新药项目8个和3-4类仿制药项目10个,此外,公司正在筹划并购的兴盟生物,其拥有生物创新药在研项目4个和生物类似药在研项目5个。
在抗病毒、传染病防治领域,公司一方面致力于打造全品种、全剂型的抗流感领军企业,主要产品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是我国第一个批准上市的抗流感1.1类创新药,曾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等多项奖励,成功入选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可用于全年龄段患者的流感防治,是2020年《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唯一推荐的抗流感病毒注射液,2020年销售额近8亿元。为了增加帕拉米韦的用药场景,更好的满足流感患者的防治需求,公司自主研发了抗流感改良型新药帕拉米韦雾化吸入溶液,目前正在全国20多个中心开展临床试验,公司将以新的雾化吸入给药方式为流感患者提供更安全、更便利的防治选择。此外抗流感创新药NX-2016和特色仿制药奥司他韦干混悬剂的研发工作也在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公司拟通过并购兴盟生物,快速进入生物制药领域,其拳头产品SYN023用于狂犬病预防,是全球首个在美国和中国同时开展Ⅲ期临床研究的抗狂犬病单克隆抗体,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新一代抗狂犬病组合抗体,有望成为全球首个上市的抗狂犬病组合抗体。
在其他重大疾病领域,公司已上市产品包括贝那普利氢氯噻嗪片、复方布洛芬片等独家产品,辛伐他汀分散片、氧氟沙星缓释片等独家剂型,以及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等细分市场领导品种。在研产品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肝癌药美他非尼片、糖尿病肾病用药盐酸美氟尼酮片等已立项创新药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二是糖尿病药GK激活剂、自身免疫性疾病用药JAK3抑制剂、咳嗽用药P2X3拮抗剂等新立项创新药项目的早期研发工作。三是吸入用盐酸左旋沙丁胺醇溶液、达可替尼片、噁拉戈利片等特色仿制药项目的研发工作。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设立了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聚集了一批拥有国内外知名机构研发经验的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化合物设计与筛选、工艺开发、质量研究等方面均有十年以上的研发经验,参与过多个已上市项目的研发工作,可以快速开展药物筛选和发现、合成工艺技术研究、处方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上市产品再评价研究等药品研发环节的核心工作。此外销售、生产等部门也会积极参与拟立项产品的市场前景评估及量产技术风险评估,协助公司选择市场潜力大、量产技术风险可控的项目。
在十多年的创新药开发过程中,公司与业内领先的第三方研发服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快速推进非临床药效学、药代和毒理研究、临床研究等研究工作。同时公司也非常重视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复旦大学、中南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不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部和运营部负责采购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及配件、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试剂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等。公司生产用原辅料采购基本遵循“以产定购”模式。根据GMP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包括《物料采购管理规程》、《供应商管理规程》、《供应商开发管理规程》、《供应商现场审计管理规程》等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选择、评审与采购流程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必须由技术部、质量保证部、生产部和供应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审核评估、审计,并经质量部批准的厂家提供,每种物料的供应商一般选取2-3家,以保证供应商能够及时按质量标准供货。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管理由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运营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具体执行。公司现有制剂车间3个,原料药车间1个,均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公司根据新版GMP的要求,制定了完善的质量体系、详细的标准管理和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产品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目前,公司所有产品均由公司自主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设立营销事务部,负责拟订产品营销策略,参与各地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销售合同,组织策划学术教育,在学术推广过程中,一方面与各类专业学术研究机构合作,以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为临床工作者提供前沿的诊疗技术信息,通过与临床工作者的充分交流,收集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反馈,推动药品的循证医学研究,进而为临床使用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与各地CSO公司合作,组织不同层次,各种规模的学术活动,从而使临床工作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产品,熟悉诊疗方案,更好地服务患者。
根据产品特征和目标市场的不同,公司组建了多层次营销渠道,负责不同产品的市场推广,并在全国三十个省(市、区)派驻了专门人员,负责与各地药品销售渠道的业务联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民生命安全和身体素质水平的重要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从医药上市公司业绩来看,广发证券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医药生物行业营业收入增长2.09%,在28个一级行业中排在第13位,净利润增速为21.89%,在28个一级行业中排在第5位。未来在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日益增强、老龄化加速等因素的影响下,医药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我国制药行业正在从仿制向创新转型,研发强度不断提升,以恒瑞、信达等为代表的国内创新型制药企业的研发强度已超过17%,高于跨国药企的平均研发强度。国产1类创新药上市数量逐年增加,年获批数量由2018年的9个上升至2020年的16个。根据米内网的数据,进口原研药的销售额占比由2017年的25.31%上升至2020年上半年的30.34%,国产原研药的销售额占比由2017年的1.77%上升至2020年上半年的3.6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医药工业要实现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部分制药企业进入全球制药企业前列等七大目标。
2020年,在新冠疫情常态化影响下,我国制药行业不同板块分化显著,生物制品行业增速最快。从医药上市公司业绩来看,广发证券研究报告显示,2020前三季度,生物制品营业收入增速最快,达13.7%;化学原料药营业收入增速6.6%,受疫情影响较小;中药及化学制剂行业营业收入均下滑,但整体逐季趋向好转,化学制剂第三季度增速转正,终端需求恢复良好。2020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增速最高的子行业是生物制品(34.3%),其次依次为化学原料药(21.7%)、化学制剂(3.4%)、中药(-6.5%)。生物制品行业扣非归母净利润逐季加速,化学原料药行业基本未受到疫情影响,化学制剂及中药两个细分行业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速持续恢复。
(2)行业基本特点和主要技术门槛
制药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有着很强的产业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药品事关公共安全,制药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需要获得政府的审批和许可,规模经济程度高,受监管政策影响大;二是制药技术复杂性高、可保护性强,研发投入高,投资周期长,进入门槛高;三是药品市场规模大,增长稳定,需求弹性低;四是医药市场是寡头垄断市场,头部企业高盈利和高利润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0年,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在研项目进一步丰富,多个项目研发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并先后获得“中国专利银奖”、“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2020中国医药品牌榜”等多项荣誉。
在抗流感领域,公司已成长为行业领先企业,拥有全品种、全剂型的流感产品线。其中已上市产品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是国内首个上市的抗流感1.1类创新药,曾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等多项奖励,成功入选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可用于全年龄段患者的流感防治,是2020年《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唯一推荐的抗流感病毒注射液,2020年销售额近8亿元。在研改良型新药帕拉米韦雾化吸入溶液正在进行临床Ⅰ/Ⅱ期研究,该产品可直接作用于呼吸道局部,给药方便,具有比口服和注射更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可用于婴幼儿及成人流感的预防和治疗,有望成为全球第一个雾化吸入的抗流感药物。在研创新药NX-2016是新一代的核酸内切酶抑制剂,正在进行成药性研究,该产品是口服剂型,可以与其他抗流感产品形成很好的补充。另外,在研特色仿制药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和帕拉米韦干粉吸入剂的研发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上述在研产品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抗流感领域的优势地位。
在抗肿瘤、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领域,公司也布局了多个在研创新药和特色仿制药,包括已进入临床研究的抗肿瘤创新药美他非尼片和糖尿病肾病创新药盐酸美氟尼酮片,处于早期研发阶段的GK激活剂、JAK3抑制剂、P2X3拮抗剂,以及吸入用盐酸左旋沙丁胺醇溶液、达可替尼片、噁拉戈利片等特色仿制药项目。其中美他非尼片是优化得到的第三代非尼类多靶点激酶抑制剂,可以克服瑞戈非尼蓄积性强、hERG抑制、肝药酶抑制等弊端,提高安全治疗窗口。盐酸美氟尼酮片通过抗纤维化来治疗糖尿病肾病,该作用机制已被临床验证,同类药品仅有吡非尼酮在开发该适应症,非临床研究显示盐酸美氟尼酮具有比吡非尼酮更大的安全窗。上述产品将逐步建立公司在其他重大疾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为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增强研发实力,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购兴盟生物事宜。兴盟生物拥有符合美国、欧盟及中国cGMP标准的覆盖药物发现和开发、临床试验、注册申报,以及大规模生产等关键环节的生物药开发及生产技术平台。创始人曹一孚博士拥有超过25年生物药研发生产经验,是公认的全球顶级生物药专家,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医药研发、生产和运营经验,具备优秀的全球药品注册及临床开发能力,正在同步推进5款产品在国内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临床开发,是国内少数具有全球药品注册及临床开发能力的创新型生物药企。目前已建立丰富的在研管线,覆盖抗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领域,包括4款生物创新药和5款生物类似药,核心品种SYN023为全球临床研发进度最快的人源化抗狂犬病毒单抗组合制剂,已在进行国际多中心Ⅱb/Ⅲ期临床试验,有望提升全球狂犬病的整体防疫水平。并购完成后,南新制药将快速切入生物制药领域,大幅提升原始创新和产业化能力,逐步建立化学药与生物药协同发展的完整产业格局,成为国内少数同时具备化学药和生物药,且多个创新药中外双报的制药企业之一,加快推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进程。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集中采购和医保谈判常态化,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倒逼企业创新
2020年,国家组织了第二轮、第三轮药品集中采购,使患者费用大幅缩减。2021年2月的第四批国家集采共纳入45种药品,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达到96.82%,之前的4+7、4+7扩围、第二轮集采和第三轮集采平均降幅分别51%、58%、60%和70%,可见第四批降幅收窄,中标企业家数从4+7集采的15家扩大到第四批集采的152家,共有215个品种进行了报价,158个中选,中选率为73.5%,是历次国采中最高的一次。第四批集采进口原研药降价意愿较低,给国产药企腾出院内市场空间,加速推进国产龙头药企集中度。2020年12月28日,2020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本次谈判共涉及162种药品,其中119种药品谈判成功,包括96个独家药品,谈成药品平均价格降幅为50.64%,医保目录调整突出临床刚需品种,尤其是高临床价值的优质创新药。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谈判的常态化,将加速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倒逼企业进行创新。
(2)企业创新力度不断增强,创新药上市数量逐年增加
我国制药行业的企业创新力度不断增强,以恒瑞、信达等为代表的国内创新型制药企业的研发强度已超过17%,高于跨国药企的平均研发强度。国产1类创新药获批数量逐年增加,由2018年的9个上升至2020年的16个。根据米内网的数据,进口原研药的销售额占比由2017年的25.31%上升至2020年上半年的30.34%,国产原研药的销售额占比由2017年的1.77%上升至2020年上半年的3.69%。
(3)一致性评价持续进行,药品质量不断提升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受理稳步加快,过评品种数量不断增加,2020年5月14日,NMPA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即对应的政策解读,同日,CDE配套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等3项配套文件,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正式启动,未来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持续推进,药品质量将得到大幅提升。
(4)生物药前景广阔、发展突飞猛进
生物药行业具有强劲的增长潜力,虽然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但仍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生物药品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7.6%,利润总额增幅13.5%,高于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中药行业。从医药上市公司业绩来看,广发证券研究报告显示,2020前三季度生物制品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增速最快,分别达13.7%和34.3%。未来随着可支付能力提高、医保覆盖范围增大、研发投入增加,生物药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5)互联网医疗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发展
新冠疫情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线问诊、送药到家等服务,互联网远程医疗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发展,国家先后发布多项政策予以支持,2020年上半年,有215家互联网医院挂牌,处方外流进一步发展、医药电商迎来发展契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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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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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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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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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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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811.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9%;实现营业利润13,86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4%;实现利润总额14,11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97.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3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17.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98%。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增长。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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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集团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治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 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同意管理层报送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运作情况。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5个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GK激活剂、JAK3抑制剂、P2X3拮抗剂4个在研项目和研发实验室的建设是公司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相关行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用途。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5个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在以往合作年度均能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傅成钢,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明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宾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结合其在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3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61.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新制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南新制药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978,203.29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74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4%。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7,617,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且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4,081,333.0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55,234.20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782,656,201.17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余额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0,000.00万元和中国银行广州荔湾支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余额中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0,000.00万元和中国银行广州荔湾支行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0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35,962.9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0375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2,335,962.91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00,000.00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3,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后实施,该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新制药《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新制药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南新制药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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