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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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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焦承尧、付祖冈、王新莹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余值担保,该项决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委托理财产品为大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资金支持,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新增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成本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策具体事项,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套期保值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由“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阳光中心40楼”变更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下属子公司业务重组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SEG业务重组费用16,962.9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2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247万元人民币、365万元人民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含在前述年度审计费用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集团范围及审计工作量变化与财务审计机构商定相关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的境内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锦梅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辉策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辛文学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和罗兵咸永道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202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分别具有境内、境外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报告)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报告)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大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短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8.48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9.54亿元(主要为存量理财产品),合计68.02亿元,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73.5%。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流动性好的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投资限额内进行投资决策,并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3月26日对《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适时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强货币资本保值增值的能力。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融资租赁公司为部分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融资租赁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但是未来拟签署的担保协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拟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付款,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销售、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特定非关联方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销售,加快货款回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395,08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8.15%;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295,82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8%。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大宗商品铜、铝、钢材为公司下属汽车零部件及煤机业务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需求量大、价格波动性高。为了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大宗商品铜、铝、钢材进行套期保值。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同时,受全球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业务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全球多个国家,境外一般采用欧元、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对外汇敞口风险进行管理,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大宗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包括:欧元、人民币、美元、匈牙利福林、印度卢比、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币种。

3、业务规模:根据公司对未来经营使用需求的测算,按照初步拟订的套保策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开展大宗商品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作为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4、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原则

稳定利润,缩小/减少相关重要商品价格或外汇价格与年度预算价格的潜在负向偏差;注重成本,有效控制对冲交易,以使套保本身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最小化;不做投机,对冲交易的收益或损失必须始终基本完全抵消公司运营而产生的相关头寸的损失和收益;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信息和可以对冲的价格(而不是基于个人期望或预测)做出交易决策。

5、业务办理

本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操作。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对经营利润带来的影响,控制敞口、规避风险。但大宗商品及汇率套期保值也有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包括系统性风险、大宗商品或汇率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大宗商品期货或汇率远期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等。

2、流动性风险

交易品种市场活跃度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3、操作风险

大宗商品或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一定风险。

4、信用风险

大宗商品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公司套期保值义务造成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相关制度进行操作,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使业务开展的更加安全、高效、可控。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遵循通过期货及远期产品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盈利,坚持以现货经营为基准,只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关品种的套期保值,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进行业务规划,合理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4、牢固掌握期货及远期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度、法规;熟练把握相关品种交割的各个环节,做好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及远期产品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套期保值业务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成本,促进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