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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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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7版)

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清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工作基本满意,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公司提供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事前认可。经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认为该审计机构满足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条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审计工作符合各项规范,审计进度符合计划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限额内确定其报酬。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相应会计处理。

● 本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公司执行解释第13号在本报告期内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在本报告期内影响合并损益3.30万元。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影响公司当期合并损益人民币3.30万元;除此之外,本次会计政策变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南京熊猫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熊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南京熊猫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南京熊猫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的概况

经公司及下属单位对长账龄往来款项的全面梳理,公司核销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人民币3,277,998.18元,核销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并损益无影响;核销确认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人民币4,722,683.88元,核销应付款项均符合对方单位已注销、对方单位函证确认公司无应付其款项、往来账龄为8年以上或往来账龄为5年以上且长期无业务往来,经业务人员确认5年内未与债权人出具过涉及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或债务金额或对账或还款承诺等类似的书面文件,本次债务核销影响合并损益人民币4,722,683.88元。

上述核销处理对公司当期合并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4,722,683.88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核销事项出具《南京熊猫债权债务核销情况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386号、ZG10387号)。

二、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对公司当期合并损益的影响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722,683.88元。

三、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议案,同意核销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人民币3,277,998.18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债权核销对合并损益无影响;同意核销确认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人民币4,722,683.88元,本次核销应付款项均符合对方单位已注销、对方单位函证确认公司无应付其款项、往来账龄为8年以上或往来账龄为5年以上且长期无业务往来,经业务人员确认5年内未与债权人出具过涉及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或债务金额或对账或还款承诺等类似的书面文件,本次债务核销影响合并损益人民币4,722,683.88元。上述核销处理对公司当期合并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4,722,683.88元。

上述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款项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提供了《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事前认可。

同意核销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人民币3,277,998.18元,同意核销确认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人民币4,722,683.88元。上述核销处理对公司当期合并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4,722,683.88元。上述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往来款项均为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应付款项确认无需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熊猫债权债务核销情况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386号、ZG10387号),认为公司2020年度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款项事宜。

本次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款项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往来的事先认可的声明

(五)《南京熊猫债权债务核销情况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386号、ZG10387号)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2021-01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27.2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3,838,52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3,759,801.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3%,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127.21万元。公司董事会经过讨论,建议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13,838,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3,759,801.75元,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且符合股东长远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