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是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涉及航空、航天和民用工业等领域。公司建有“国家炭/炭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航空航天领域
(1)飞机机轮刹车系统
飞机机轮刹车系统是飞机上一个具有独立功能的重要系统。该系统主要由机轮(刹车机轮和无刹车机轮)和刹车装置(含刹车盘)、电子防滑刹车系统(简称刹车系统)三大部分组成。主要作用是承受飞机在地面的静、动态冲击载荷、吸收刹车能量,并对飞机的起飞、着陆、滑行、转弯进行有效的制动和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目前主要业务为航空机轮和电子防滑刹车系统及附件,包括机轮、刹车装置、控制盒、刹车系统及系统集成等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长沙鑫航在争取国家军民用航空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支持、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不断推进航空产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公司在机轮刹车行业的持续发展。
(2)飞机刹车材料
炭/炭复合材料是一种以炭纤维增强炭基体的先进复合材料,具有密度低、摩擦特性优良、耐高温、使用寿命长等一系列优异性能。公司先后研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炭/炭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和工艺装备。
在航空用炭/炭刹车产品方面,公司已取得波音757、空客320系列、ERJ190系列、MA60等机型PMA证书,同时形成了包括国外客户委托开发炭刹车产品及若干个军机型号炭刹车产品在内的批产能力,目前正在持续开展多个型号的炭刹车产品研制。公司先进的炭刹车产品技术被成功应用于C919大型飞机,该产品能够全面满足C919大飞机的性能要求。2017年5月,装载有博云技术炭刹车产品的C919飞机圆满完成首飞任务,目前,101-106架机也进入了紧张的试飞取证阶段。
在粉末冶金材料刹车产品方面,高性能粉末冶金摩擦材料具有制动平稳、耐高温、耐磨损等优良性能。公司先后开发出三叉戟、波音737系列等多种粉末冶金航空刹车副,并在市场上实现了稳定的批量供应。今年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开发了一款无人机粉末冶金刹车产品,其技术水平和性能指标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3)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
在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方面,公司与航天科工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历年来从研制阶段即在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方面,公司与航天科工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历年来从研制阶段即开始提供多个型号航天发动机用炭/炭复合材料产品。目前有十多个型号炭/炭复合材料产品已定型并批量生产,另有三十多个新型号航天发动机用炭/炭复合材料产品处在研制阶段。在商用航天领域,公司研发的炭/炭喉衬材料已成功应用于我国的“快舟系列” 商业航天固体运载火箭上。
公司是国内航天发动机用炭/炭复合材料的重要研制、生产基地。2020年公司为多家航天企业提供炭/炭喉衬产品配套,2020年11月,我公司为快舟一系列固体运载火箭发动机研制的某型号炭/炭喉衬通过了主机工艺鉴定,标志着该型号产品工艺成熟稳定,能够满足主机使用需求。
2、硬质合金领域
(1)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硬质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业务及发展方向为高性能超细/纳米硬质合金棒材、高性能硬质合金模具材料、高性能特粗晶工程与矿用硬质合金、精深加工硬质合金成品(零/部件)等。公司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国防建设、冶金、隧道等掘进工程和采矿、3C等工业领域。
(2)稀有金属粉体材料
伟徽新材是专业从事稀有金属粉体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分为碳化钽、碳化铬、碳化钒、碳化钛等一元碳化物,以及钨钛固溶体、钽铌固溶体、钨钛钽固溶体等多元复式碳化物。稀有金属碳化物粉末产品为生产硬质合金材料的添加剂和热喷涂材料的原料之一。硬质合金切削刀片、矿用合金、耐磨零件和热喷涂材料,被最终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国防军工、钢铁冶金、机械加工、电子通讯、矿山能源、建筑工程和海洋工程等各种领域。伟徽新材的核心技术为各种规格的稀有金属碳化物粉体材料的生产工艺和检测方法,涵盖了分析检测、工艺控制、流程优化等各个方面。伟徽新材分析检测中心于2012年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并持续至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行业分析及回顾
2020年,受全球性疫情影响,全球航空客运需求急剧萎缩,航空公司的机队规模增长陷入迟滞。得益于政府有利的控制措施,国内航空公司整体受影响较小,下半年国内航空业更呈现复苏趋势;而受外部局势影响,国内军用飞机需求整体保持稳步增长。随着中国进出口贸易和国际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航空运输需求正不断增长,中国航空货运正处于一个强势增长的阶段,运量也在不断增长。随着空域的开放,通航产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带动民用航空制造业及飞机零部件制造行业的发展。
2020年中国航天在新型火箭首飞、卫星导航系统、月球与深空探测与商业航天等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航天产业飞速发展带来强大的市场需求,为航天发射配套火箭发动机的关键部件、材料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受外部局势的影响,武器装备所需材料的需求量也稳步增加。
高端硬质合金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材料领域。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高端产品领域进口受阻,为国内先进的硬质合金生产企业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和机遇,加速了进口替代进程。
2、业务分析及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5,119,303.79元,同比减少1.23%;实现利润总额43,416,830.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6,187.98元,同比增加113.76%。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上年度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1.097亿元,导致2019年度净利润减少;2、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2020年收到政府补助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5,000万元;3、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除上述政府补助外净利润同比增加约2,000万元,对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亏损约1,000万元。
3、报告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1)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炭/炭复合材料,全年共开展了9个产品开发项目的研制工作,并有1个型号产品完成工艺定型并已形成销售;开展了多个工艺技术研究项目,在提高产能、方便客户使用以及产品追溯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碳陶刹车盘方面取得了突破,已通过地面试验。
粉末冶金摩擦材料,全年共开展4个产品开发项目的研制工作,并有2个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针对某型直升机,开发了一种全新的粉末冶金材料,解决了低速高载荷下磨损大的问题;在无人机领域,2020年成功开发出一款无人机刹车产品,并通过验证。
机轮刹车系统,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研制的胎压监测部件,于2020年,随一架“可重复使用的试验航天器”成功发射并返回;某型直升机机轮和刹车装置预研项目成功结题,完成了对一种飞机使用的大载荷、小直径的机轮和刹车装置的技术研究;某无人机机轮和刹车装置开展了改进研制和试验验证,完成了初样研制阶段各项工作。
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高性能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多层复合涂层钢轨铣削刀片规模化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湖南省工信厅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掘进机用高性能特粗晶硬质合金盾构刀具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湖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科技成果转化类)资金支持;博云东方创建的湖南省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湖南省工程技术中心。
稀有金属粉体材料方面,全资子公司伟徽新材紧盯世界行业发展的前沿,结合国内行业特点,持续加大市场调研、技术研发、工艺改造的力度,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2020年进行了3种新产品研发,获得发明专利1项《一种碳化铬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授权。
(2)加强板块运营,促进业绩增长
在航空航天领域,炭炭复合材料产品,一方面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保障按期交付产品,提升顾客满意度,报告期内被西安长峰机电所评为“优秀供方”;另一方面在稳定长期客户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机轮刹车产品,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在“军民融合、两机并重、协同发展”的经营方针下,积极开拓市场,维系客户良好关系,掌握市场信息,主动抢占产品市场,稳步服务已有市场产品服役终端用户。
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方面,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国内销售方面克服2020年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影响,加大高端刀具用棒材和高精度精磨棒的市场开拓力度,抓住国内标杆企业,以点带面,通过高素质专业化和高效化的服务,使得2020年国内棒材销售较2019年大幅提升。2020年高性能特粗晶硬质合金盾构刀具新牌号已实现批量生产销售。
稀有金属粉体材料方面,全资子公司伟徽新材加强与用户和供应商的联络工作,积极走访用户,切实掌握用户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销售策略,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支持用户的发展,保住用户,力争互利共赢。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02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5,119,303.79元,同比减少1.23%;实现利润总额43,416,830.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6,187.98元,同比增加113.7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情况与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一致。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62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92.6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2019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25,863.9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3,614.31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仍亏损,并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现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议对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在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上述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贺柳先生、姜锋先生、蒋建湘先生、张武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作出相应修订。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3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各项工作及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对《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03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怡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讨论,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成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03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2021年与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博云”)、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汽车”)、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投资”)、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科瑞”)之间发生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57.4万元。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贺柳先生、蒋建湘先生、姜锋先生、张武装先生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会与关联方霍尼韦尔博云发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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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博云汽车、博云投资、粉冶中心存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博云东方与博云汽车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预计2021年度在博云汽车所辖范围内使用博云汽车的电力、水、压缩空气等动力能源、租赁博云汽车部分宿舍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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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关联租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博云汽车、博云投资、粉冶中心、博科瑞存在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出租检测设备,出租厂房、办公楼、宿舍给关联方及其产生相关的水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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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与博云汽车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2019年合同金额为749,448元,根据合同约定博云汽车承担土地税、房产税、绿化维护及物业管理费等,该等费用从房租中扣除,扣除后每月应交房租为13256.65元/月。
(三)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5.5万元。2020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562.8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之霍尼韦尔博云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888号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冯志荣
注册资本:8000万元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5814597X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碳刹车、机轮及其相关结构件和控制系统并提供该等碳刹车、机轮及其相关结构件和控制系统相关服务。
股权结构: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关联关系:霍尼韦尔博云为本公司联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之粉冶中心
公司名称: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166号研发办公楼101二楼205号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09日
法定代表人:贺柳
注册资本:16326.530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22528325Q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新技术和新工艺、特种金属粉末制备技术、金属粉末挤压成形技术、注射成形技术、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金属粉末、非金属粉末、复合材料、硬质合金、冶金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生产)和销售;粉末冶金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关联关系:粉冶中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之博云汽车
公司名称: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彭雄文
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38989433G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制动材料及其它粉末冶金制动新材料;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销售五金、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粉冶中心持有其82.59%股权,公司持有其10%股权,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41%的股权。
关联关系:博云汽车与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之博云投资
公司名称: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法定代表人:胡晖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88996143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股权结构:粉冶中心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博云投资与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关联方之博科瑞
公司名称: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熊拥军
注册资本:4567.4081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97738467M
经营范围:耐磨抗冲击材料、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陶瓷制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博科瑞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2、销售、采购、租赁相关业务款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支付。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方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于2021年度拟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3、投资额度及期限
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决策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试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 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初步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以及账务处理,并负责相关档案的归档。
(2)公司法务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 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相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证券部负责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情况。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向商业银行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03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5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同意。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云东方”)申请的总额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沙鑫航”)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博云东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8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航空、汽车、火车等刹车材料、金属及粉体材料、非金属及其粉体材料、硬质合金、超硬材料等粉末冶金材料及设备并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60473.63
万元,负债总额42573.64万元,净资产17899.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4%(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2020年营业收入14943.72万元,净利润6089.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181.11万元。
长沙鑫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700万元。经营范围:飞机机轮刹车系统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63,268.16万元,负债总额37,875.16万元,净资产25,3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86%;2020年营业收入6184.42万元,净利润-3146.53万元。
三、担保内容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总额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博云东方另一股东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博云东方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函》,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不能提供同等担保的原因进行了回函,主要原因为: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作为中央金融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能对外担保;二是根据监管要求,公司近期正在开展机构整合工作,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也无法对外提供担保。博云东方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博云新材现持有博云东方85%的股份,博云东方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49亿元,实现净利润6,089.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181.11万元,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2亿元(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以上额度内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755.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03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发现部分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284.97万元,计入2020年度会计报表。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62.7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162.72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
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进行调整。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调整事项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21]50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上同意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28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2月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7,821,01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4.81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6,899,999.79元,余额为人民币573,099,995.0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85,27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1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3]1774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487.3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7,309.84万元,本年度使用6,177.51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3,487.35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余额合计为6,563.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1,029.81万元,以七天通知存款存放5,533.59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84.15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979.28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9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向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494,034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0,225,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587,275,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66,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08,500.00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44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0,225,000.00元,余额人民币422,775,000.00元已通过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全部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开立的43050178373600000019账号内;以股权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164,500,000.00元,郭伟等股份转让的相关股东已于2016年4月18日将其持有的伟徽新材94%股权转让给公司,并于同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其中47%的股权依据郭伟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作价人民币164,500,000.00元作认购本次募集资金,余下47%股权以本次募集资金现金支付。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4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0764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08.8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0,408.8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6,408.80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以购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余额合计为3,200.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14万元,七天通知存款3,065.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2.05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28.0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连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月26日,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担任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由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内部调整,自2017年02月28日起,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负责维护管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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