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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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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注:职工数、资产规模、所属机构数的总计数均不包含控股子公司

3.8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1.76亿元。其中扣除2020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16.62亿元、以及永续债分红14.19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520.95亿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65.53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20年提取一般准备110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元(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40,8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89亿元(含税)。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9年12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已于相应实施日正式实施解释第13号,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解释第13号分别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解释第13号的实施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郑 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5日

公告编号:临2021-012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亲自出席及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2名,其中董事长郑杨通过视频方式、独立董事蔡洪平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董事张冬书面委托董事王红梅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潘卫东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65.53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20年提取一般准备110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上述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转报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董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0、《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1、《公司2020年度高管(职业经理人)履职考核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潘卫东董事、陈正安董事、刘以研董事对本人的履职考核结果回避表决)

12、《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郑杨董事、潘卫东董事、陈正安董事、刘以研董事对本人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13、《公司2020年度薪酬分配执行情况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20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将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自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36 个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境内外发行资本债券计划的议案》

同意发行永续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公司风险加权资产余额的2.5%、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公司风险加权资产余额的5%,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对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以现金认购、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对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完成相关事项。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回避表决:5票

(郑杨董事、潘卫东董事、陈正安董事、刘以研董事、管蔚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0、《公司关于〈2021-2025年数据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1、《公司关于〈2021-2023年度集团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2、《公司2021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3、《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4、《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公告编号:临2021-013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会议监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监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1.《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0年度高管(职业经理人)履职考核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3.《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李光明监事、张宝全监事、何卫海监事对本人的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14.《公司2020年度薪酬分配执行情况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2020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境内外发行资本债券计划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公司关于对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1.《公司关于〈2021-2025年数据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2.《公司关于〈2021-2023年度集团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3.《公司2021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4.《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5.《公司关于〈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公告编号:临2021-014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1.76亿元。其中扣除2020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16.62亿元、以及永续债分红14.19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520.95亿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计人民币165.53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1.5%。2020年提取一般准备110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40,8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89亿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5.50%(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主要考虑因素具体如下:

1.新冠疫情对全球影响尚未消除,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银行业务发展面临挑战,需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

2.2020年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已考虑后续可能面临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监管要求,全面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综述,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当前的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和对资本的需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公告编号:临2021-015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窦友明,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窦友明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窦友明具备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宋晨阳,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宋晨阳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宋晨阳具备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15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根据已知信息,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

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