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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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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64版)

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4版)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确认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各类服务的新签合同额53,662.84万元,较预计关联合同额54,206.46万元减少543.62万元,原因主要是部分勘察设计项目未实施以及部分工程技术项目合同暂未签办所致,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208.77万元,与预计关联交易额45,289.46万元基本持平。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1年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各类服务的新签合同额不超过155,963.58万元,较2020年增长190.64%。原因主要是本期预计新增部分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和EPC项目合同,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不超过73,443.24万元,较2020年增长62.45%,原因主要是预计来自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在手订单在本期将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注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广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指标请参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2)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该类交易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相应价格,未来该类交易仍将持续。

(二)提供图文制作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瑞图文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图文制作服务,该类交易采取市场定价。

(三)采购房屋租赁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速检测公司向控股股东采购房屋租赁服务,该类交易采取市场定价。

(四)采购物业及客服劳务服务

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安徽七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物业劳务服务,向控股股东子公司安徽省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市邦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客服劳务服务,该类交易采取市场定价。

(五)采购关联人维修工程服务

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维修工程劳务服务,该类交易采取市场定价。

(六)采购关联人EPC施工服务

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EPC施工服务,该类交易采取市场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为安徽省高速公路主要建设、维护方,承接了安徽省境内绝大多数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和维护项目,公司作为安徽省交通领域取得资质最为齐全的工程咨询企业之一,在安徽省境内的高速公路领域承接业务,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2,289,276.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4,542,6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635,674.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1-019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51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3月30日-2021年6月25日(87天)

●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3月29日-2021年6月29日(92天)

●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3月29日-2021年6月27日(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7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807,100.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920,899.0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8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826.2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0865.83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各项理财以保证资金安全为前提,坚持保本原则,严禁购买非保本及高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

2、公司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理财产品采取竞争性方式选取并分级审批,严格对理财业务风险进行把控。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评审和分级审批的程序,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甲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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