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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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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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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225,417.11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000,000.00元暂时购买理财产品,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349,750.73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7,377,028.63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27,377,028.63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6年11月21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20年3月9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7,377,028.63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16042390012号”《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501,059.48元。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501,059.48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95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500万元,2019年9月1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0月1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 年11月21 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1月3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800 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4月2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5月2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5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27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28日,公司将剩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980万元归还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0 年12月 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为零。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 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8,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包括7,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 2020年 12 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鉴于“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利息结余合计4.42元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终止,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41,399,860.2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将41,399,864.71元永久补流。

1、“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布局及共用部分基础设施,节省了大量的前期工程建设费用。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设备选型上,多方比价,并充分发挥集团采购优势,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3)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终止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由于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立项较早,方案中部分软件、硬件配置等整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 IT 技术的快速迭代和新零售的趋势,相关内容尚需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进行进一步研究、论证;同时公司近年来不断对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现有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1月;将“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1月;将“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1月;将“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1月。

2019年8月,“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并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投产运行。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20年8月将“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尚未全面达产,未能充分产生经济效益。

“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计划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已不再适应行业当前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公司于2020年8月将“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和“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并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投产运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且有部分机器设备未配置,尚未全面达产,未能充分产生经济效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宏辉果蔬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债代码:191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一年内(包括)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有效。

6、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债代码:191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1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预计互为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被担保人名称: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宏辉果蔬(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家家唛油脂有限公司、宏辉果蔬(马来西亚)有限公司、TJL PLANTATION SDN BHD。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内容概述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在期限内(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授权融资额度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贸易融资、商票保贴、票据置换等业务。各合作金融机构的融资额度以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孙)公司互为提供合计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资产抵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广东省汕头市

法定代表人: 黄俊辉

注册资本:326,774,175元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的收购、挑拣、包装、保鲜、冷藏、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新鲜水产品的收购、销售;非食用农产品的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125,704.33万元,负债总额49,739.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393.65万元(银行贷款18,200.00万元,其中本金18,200.00万元),净资产75,965.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86.11万元,净利润3,143.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57%。(上述数据经审计)

(二)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山东省莱阳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1,587,800元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干果、坚果的收购、挑拣、包装、保鲜、冷藏、销售、进出口业务及加工各种保鲜果蔬(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速冻食品、糕点的生产;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糕点、面包、饼干、糖果、巧克力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31,981.95万元,负债总额16,622.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622.8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5,359.1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91.28万元,净利润2,005.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8%。(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14,158,774元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收购,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从事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28,760.64万元,负债总额2,304.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304.7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6,455.8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546.47万元,净利润2,599.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1%。(上述数据经审计)

(四)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福建省诏安县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4,000,000元

经营范围:果品、蔬菜、散装食品(不含国境口岸)、预包装食品(不含国境口岸)、水产品、肉类、鲜禽类、蛋类销售;蔬菜加工(不含国境口岸);水果和坚果加工(不含国境口岸);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速冻食品、糕点、面包、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不含国境口岸)制造及销售;水产品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1,738.35万元,负债总额1,327.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27.8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410.4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92万元,净利润-99.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39%。(上述数据经审计)

(五)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86,377,100元

经营范围:仓储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12,460.23万元,负债总额3,085.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85.92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9,374.3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22.78万元,净利润487.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77%。(上述数据经审计)

(六)江西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江西省寻乌县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8,926,504.63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5,979.94万元,负债总额3,288.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29.8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691.5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4.55万元,净利润198.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99%。(上述数据经审计)

(七)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10,411,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蔬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16,677.10万元,负债总额5,216.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216.4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1,460.7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43.50万元,净利润600.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8%。(上述数据经审计)

(八)宏辉果蔬(香港)有限公司

注 册 地: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港币100,000.00元、人民币76,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果蔬贸易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8,232.07万元,负债总额1,208.3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08.3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7,023.7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1.73万元,净利润-1.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68%。(上述数据经审计)

(九)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258,112,695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水果、蔬菜、水产品的销售、初级加工(挑拣、包装、保险、冷藏);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25,323.86万元,负债总额13.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92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5,309.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48.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5%。(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广东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吴恒威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冷冻加工;蔬菜收购;水果批发;冷冻肉批发;蔬菜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烘焙食品制造(现场制售);糕点、面包制造(不含现场制售);食用植物油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908.92万元,负债总额173.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3.45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735.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4.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08%。(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一)宏辉果蔬(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 册 地:No. 22&24 GROUND FLOOR, LEBUH KOTA PERMAI 1,TAMAN KOTA PERMAI BUKIT MERTAJAM PULAU PINANG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食品加工、销售和榴莲的种植、销售及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7,443.40万元,负债总额1.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8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7,441.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9万元,净利润-46.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3%。(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二)TJL PLANTATION SDN BHD

注 册 地:NO.4-B, JALAN BUNGA TANJUNG 9-B, TAMAN PUTRA SELANGOR, AMPANG,SELANGOR(马来西亚雪兰莪州)

经营范围:拥有、管理和发展各类种植用地和业务,包括油棕,橡胶,咖啡,可可,榴莲,柠檬等。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1,240.04万元,负债总额307.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7.45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932.5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万元,净利润1.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79%。(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三)广州家家唛油脂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吴恒威

注册资本:6,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0年末,总资产277.46万元,负债总额1.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2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76.4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37%。(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授权人将根据授权在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孙)公司互为提供合计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授信额度内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进行融资业务及互为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资产抵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的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股代码:191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变更及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水果、蔬菜的收购、挑拣、包装、保鲜、冷藏、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新鲜水产品的收购、销售;非食用农产品的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增加“水果种植、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销售”。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股代码:191565 转股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租赁准则统一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股代码:191565 转股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

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进行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相关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和2021年4月15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三)登记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证券部办公室,邮编:51504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802291

传真:0754-88810112

邮箱: ird@greatsunfoods.com

联系人:吴燕娟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