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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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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2版)

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2版)

法定代表人:王龙

注册资本:6,2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制造;粮食收购;粮食销售(不涉及国营贸易,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饲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75.33万元、净资产6,640.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935.32万元、净利润-634.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2.中粮饲料(佛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工业大道(新境段)3号

法定代表人:秦江帆

注册资本:2,6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饲料及其原料、饲料添加剂;加工:饲料及原料、饲料添加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200.00万元、净资产2,8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800.00万元、净利润5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佛山)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佛山)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3.中粮饲料(黄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区唐渡四路中粮大道

法定代表人:罗飞良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饲料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65.00万元、净资产8,45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9.00万元、净利润-482.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黄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黄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4.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黄石市阳新韦源口镇韦山村

法定代表人:高树冬

注册资本:60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饲料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65.00万元、净资产8,45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9.00万元、净利润-482.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5.中粮饲料(荆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荆州市公安县杨厂镇青吉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罗飞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饲料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4.00万元、净资产16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478.60万元、净利润-184.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荆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荆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6.中粮饲料(茂名)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河北省深州市宾曹乡保衡路西侧

负责人:张顺心

主营业务:主要经营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及其原料、饲料添加剂销售;饲养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8.00万元、净资产100.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86.00万元、净利润-1,025.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茂名)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茂名)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7.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酒厂南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池作授

注册资本:4,200.00万港元

主营业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粮食收购(按《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定范围)。饲料原辅材料的购销;谷物批发;谷物仓储及其他仓储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07.00万元、净资产7,723.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216.70万元、净利润-678.7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8.中粮饲料(日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港以北、童海路以东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作授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饲料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089.53万元、净资产688.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556.64万元、净利润-260.7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日照)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日照)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89.中粮饲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南京路8幢1层

法定代表人:王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饲料加工生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133.01万元、净资产806.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718.67万元、净利润-28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张家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张家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90.中粮饲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达广场B3座2,405房

负责人:孙峰

主营业务:饲料原料、添加剂零售与批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179.61万元、净资产-175.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610.37万元、净利润106.7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交易方(除已特别说明之外)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未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一)玉米

玉米采购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中粮集团在粮源、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地位,积极开展国内外玉米贸易协同,特别是进口玉米带来的价格差异,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

(二)乙醇

燃料乙醇的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主要是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粮集团内部协同,弥补我公司产销缺口,保证燃料乙醇销售区域的市场供应,同时扩大公司销量,实现进口乙醇的分销创利。

(三)食用油

食用油的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主要是在互利互惠的情况下,加强中粮集团内部协同合作,提高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设备利用率,增加销售收入,提高油脂公司盈利能力。

(四)饲料原料和食品配料及其他采购及销售

公司与中粮集团旗下公司合作开展饲料原料和食品配料的采购及销售业务,主要是为了利用中粮集团海内外资源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拓展销售业务,增加公司利润。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认审阅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中粮生化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有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保障原料供应、扩大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的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务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批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部分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融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在内的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信贷业务关系。目前,公司在上述各行均有存量融资业务。

为稳妥周转授信、融资,公司拟继续与上述各行进行2021年度授信、融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 2021年度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5亿元综合授信项下融资(含本外币),信用方式,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2. 2021年度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本外币融资(含外币折合人民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国内保理、国际贸易融资、非融资性风险参与、开立信用证及融资等,信用方式,期限1年(含)。

3. 2021年度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含贸易融资等),信用方式,期限1年(含)。

4. 2021年度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项下融资(含本外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贸易融资、融资性保函等,信用方式,期限1年(含)。

5. 2021年度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法人账户透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本外币贸易融资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专项额度,信用方式,期限均为1年(含)。

6. 2021年度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信用方式,期限1年(含)。

7. 2021年度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项下融资,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5亿元,融资性保函不超过2亿元。信用方式,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

8. 2021年度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信用方式,期限1年(含)。

上述各行融资业务将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择机择优办理,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以银企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中粮科技综合楼5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7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科技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