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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唐新发先生、张寓帅先生、张英俊先生、李义涛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20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21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1-22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1-23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2021-24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36.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27.0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9.6亿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8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标的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所收购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累积实际盈利数与累积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东阳光药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为29,159万元,与当年度利润预测数68,900万元差异为39,741万元,完成率为42%,主要是因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人口流动性下降以及公共卫生意识增强,各级医疗机构门诊量减少,处方量大幅下降,导致东阳光药药品销售额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所致,上述新冠疫情影响在2017年进行盈利预测时不能事先得知和预计其发生与影响。
东阳光药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04,987万元,超过了累积利润预测数191,900万元,完成率为159%,宜昌东阳光药业不需要进行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所收购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累积实际盈利数与累积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推选张红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推选唐新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推选李义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推选张光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推选钟章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推选王文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推选覃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推选谢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推选付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董事会将要求全体高管人员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聘任新的管理层并顺利交接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参照同等企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建议独立董事每年薪酬为10万元。非独立董事认为该薪酬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实际工作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作为利益关系方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26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红伟先生:男,49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0年1月担任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今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唐新发先生:男,51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2年8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至2020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太景医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李义涛先生:男,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 年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2021年3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4、张光芒先生: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 年4月至2004年6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7月至今,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厂长。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钟章保先生:男,4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师。2003年至2005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乳源分公司财务科长;2005 年至2018年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6、王文钧先生:男,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2年5月就职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科员,2013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7、覃继伟先生:男,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新联会理事,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 年至1994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工作,先后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年至1998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年至2000年,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会计师行研修国际审计与会计;2000年至2002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总经理,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年至2008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所长;2008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09年至2014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14年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谢娟女士: 女,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年至2006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取得国际经济法(IBL)法学硕士。2016年5月参加第43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06年至2009年担任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民商法专职律师;2009年至2018年6月担任广东礼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8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入选全国中华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东省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东莞市首批涉外律师人才库及珠海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成员,担任东莞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付海亮先生:男,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 年 11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5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23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商业银行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拟购买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实际收益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金额及实际收益率、理财产品期限决定。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做好相关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6、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具体资金投向根据公司届时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确定。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低、流动性差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2021年计划委托理财额度最高不超过4亿元,占2020年年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44%。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定期保本理财业务,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损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
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议程序的履行
(一)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范围内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由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1-26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6日 上午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
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6日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钧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19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5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吕文进、李宝良、周晓军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文进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实施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推选李宝良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另外1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164,560.00万元收购其研发的荣格列净、利拉鲁肽产品在中国境内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应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符合公司拓宽医药产业布局的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东阳光药产品种类,提高东阳光药在糖尿病治疗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价格折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上述收购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
监事简历:
1、李宝良先生:男,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技术科长;2004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2月至今担任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一20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唐新发先生、张寓帅先生、李义涛先生、张英俊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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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因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其中141,872,527.15元为公司部分子公司与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以前签署的有关协议项下发生额,因交易于2020年完成交付结算,计入当期发生金额,2020年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额为21,632,448.38元,并未超出预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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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与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就磷酸奥司他韦专利的非独家许可约定:罗氏公司权深圳东阳光实业在中国生产、制造及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产品。深圳东阳光实业与东阳光药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将签署《许可协议》项下的权益无偿授予东阳光药,同时就向罗氏公司专利许可费支付方式约定可(1)由东阳光药直接向罗氏公司支付,或(2)由东阳光药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支付费用后,由深圳东阳光实业向罗氏支付等额费用,深圳东阳光不得向东阳光药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因深圳东阳光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如2021年度内发生以上述(2)方式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协议,以磷酸奥司他韦的净销售额按一定费率进行支付,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按产品净销售额计算所支付的许可费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
深圳东阳光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9,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718,332.23万元,净资产2,524,985.05万元,营业收入2,648,653.48万元,净利润199,552.34万元。
2、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
阳之光铝业是1998年6月26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6,015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机械设备、机械产品。从事医药、化学、信息、设备机械、智能机械、电子材料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阳之光铝业为公司股东,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的一致行动人,因此阳之光铝业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18,462.54万元,净资产264,895.50万元,营业收入16,406.77万元,净利润23,896.98万元。
3、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
生化制药是2018年11月29日在宜昌市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陆城滨江路62号。经营范围范围为“医用辅料、医用包材、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化妆品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仿制药、首仿药、生物药、药品、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工业用酶研制、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生化制药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000.05万元,净资产2,999.30万元。因生化制药在2019年度尚未开展业务,故无营业收入情况。
4、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药业”)
乳源药业是2010年3月5日在乳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龙船湾下坝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原料药,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药用辅料;医药中间体;口服固体制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乳源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31,791.78万元,净资产106,289.84万元,营业收入38,778.96万元,净利润9,201.20万元。
5、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3,2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地地产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62,922.43万元,净资产139,530.37万元,营业收入309,199.34万元,净利润302.27万元。
6、乳源南岭好山好水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妆品公司”)
化妆品公司是2012年7月20日在乳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乳源县乳城镇东阳光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肥皂及洗涤剂、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消毒用品;销售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因化妆品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5,642.22万元,净资产1,822.90万元,营业收入2,991.27万元,净利润534.91万元。
7、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业”)
广东药业是2003年12月29日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5534.582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路1号。经营范围为“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生产和销售新剂型、新产品(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初级农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广东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8、东莞市东阳光生物药药物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研发公司”)
东莞研发公司是2019年3月21日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振安中路368号7号楼102室。经营范围为“研发、技术转让:生物类似药品、生物新药药品、细胞治疗技术、基因治疗技术;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东莞研发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9,622万元,净资产-2,703.32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703.32万元。
9、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韶关山城水都建筑是2016年4月21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东阳光工业园药厂研发中心101室,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韶关山城水都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1,174.46万元,净资产1,811.61万元,营业收入11,414.84万元,净利润100.51万元。
10、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是2004年5月13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管道设备(不含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山城水都建筑工程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2019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8,099.40万元,净资产12,131.90万元,营业收入11,287.16万元,净利润336.91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料药;关联方自备电厂提供电力、蒸汽;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加工、租赁等服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向关联方转售电力、蒸汽、柴油等;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物流、加工、租赁等服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工程及小额维修服务等。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原料药按交货时市场公允价格,参比同期国内企业同类型产品销售价格,无市场价的则按成本加成。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电价基于参考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7】92号文上网电价,结合宜昌市物价局对宜东电[2011]1号文的回复确定,年度结算单价为每年1月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80%,全年执行一个协议定价,年度中结算单价不再做调整;提供蒸汽根据宜都市物价局的文件批复确定。委托及受托加工定价按照完全成本加成方式进行合理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按照生产成本及包装运输成本加成合理管理费用的加成方式进行定价。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服务及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时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参比区域内同期同类型产品、服务的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完全成本加成方式合理定价。工程项目相关定价据工程设计图纸以及相关工程变更计算相关工程量,并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价格信息及人工调整为计算依据计算工程费用,并采取招投标方式最终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21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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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1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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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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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及本期签字会计师邱鸿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73)、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539)、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000155)、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14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62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青龙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7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38)、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42)、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00051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15)、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0986)、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000688)、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2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07)、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87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292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会计师陈继平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73)、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539)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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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85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格,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一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续聘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天健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同意续聘天健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