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一年三月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702,520.4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7,970,252.0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732,268.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170,589.0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22,585,445.81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654,104,521股为基数,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70,589.0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44,039.83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398,726,549.21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
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
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
内部通过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通过“两化融合”对公司现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公司的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围绕“2+1”市场体系的战略部署,重点突破国际、国内重大市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建筑、交通、通信、工程机械、汽车等各个领域。电线电缆用途广、种类多、品种杂。据统计,现有电线电缆品种已超过 2000 种,规格数十万个,在电工电器行业中是品种和门类最多的大类产品之一。
在世界范围内,电线电缆传统制造地区及国家主要集中在欧洲(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北美(美国)以及东北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及工业化进程水平高,其电缆巨头依靠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已形成了跨国、跨地区的规模化或专业化电线电缆生产,其国内或区域内的产业集中度较高,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较大,其前十位企业总销售收入占所在国家或地区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全球各个国家工业的深化发展,尤其是亚洲新兴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电线电缆产业快速发展,从而实现全球电线电缆行业持续发展。全球电线电缆市场规模将由2019年的1849.2亿美元增长到2027年的2694.6亿美元,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而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将继续处于全球需求的前沿。在我国,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产品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占据我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是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不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补短板”等宏观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建筑、新能源及船舶等行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带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快速发展,新增企业数量不断上升,行业内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数据来源: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Wire and Cable Market》)
截至2019年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量有10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4281家。2015年-2019年我国电线电缆销售收入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2019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4万亿,同比增长21.7%。预计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销售收入将达1.6万亿,2019年-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5.09%,市场潜力巨大。(数据来源:《电线电缆行业经济发展十年回顾与展望的主题报告》,前瞻产业研究院)
■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此外,早在2011年,中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2017年,中国电线电缆消耗量占全球电线电缆消耗比重达34%(按照金属电缆的导体重量计算),成为全球电线电缆消费量最大的市场。2009年-2018年,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性价比优势,中国电线电缆出口量由143万吨上升至24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02%,成为全球第一大线缆出口国。(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海关)
但是近年来,受国内产业结构转型、调结构、去产能等政策的影响,电线电缆行业内资源整合进一步加速,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进入深化发展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 2个抓住”,提高战略站位, 充分整合、 调动优势资源, 聚焦“资本与产业”、“科技与市场”、“数字与运营”的深度融合,重点突破“两化(国际化、数字化)”,全力构建国际、国内双向拓展、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构建东方特色的创新发展体系、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开发及重量级科技创新合作,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生产、检测检验、敷设安装、工程服务与运维与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成为海陆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实现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2亿元,同比增长36.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87亿元,同比增长9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4 亿元,同比增长89.30%,基本每股收益1.36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所述。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方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工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缆公司)、东方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公司)和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东方公司)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32.08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 差异系公司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该等发行费用应由募集资金账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下属支行
2.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0,0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对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对变更募投项目进行了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如下: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该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对“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了变更。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转股代码:191603 转股简称:东缆转股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且公司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9,702,520.4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7,970,252.0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732,268.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170,589.0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22,585,44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654,104,521股为基数,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0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70,589.0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44,039.83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9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398,726,549.21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
(下转1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