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40版)
(上接140版)
(2)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等情形的,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在承诺期内已获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做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累计获得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承诺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4)以上所补偿的股份数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5)如果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应以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承诺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
(6)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向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总对价。
3、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公司、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应对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应首先选择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以现金补偿。
因目标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累计净利润预测数已支付的补偿额。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内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标的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
4、在承诺期内涉及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的应补偿金额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应另行补偿的金额,由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按照60%、40%的比例分担,并各自分别向公司实施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814,358,987.25元,已完成业绩承诺总额的31.44%。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729,532.32元,占中国信达、淮矿集团承诺的标的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5.82%。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57,155,833.27元,占中国信达、淮矿集团承诺的标的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2.58 %。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已完成了盈利预测业务承诺。
四、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10341_I02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项目》(中联评报字[2021]第398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淮信达地产100%股权净资产评估值为1,038,305.10万元,与重大资产重组基准日交易作价金额783,294.71万元相比,未发生减值。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1号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 3 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5,365.1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三)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定单个投资性房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单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六)商誉减值准备
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和单项重大等共计提坏账准备1,701.21万元;
(二)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33,878.44万元;
(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7,077.13万元;
(四)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923.62万元;
(五)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3.67万元;
(六)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71.1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55,365.18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16.12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更能准确反应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0号
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
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预计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商银行”)办理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及相关业务等关联交易安排如下:
1、公司在南商(中国)的日均存款余额(年度)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存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2、公司在人民币36亿元的额度内(后续南商银行资本净额发生变化即按变化后估算授信额度)接受南商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上下游供应链融资、银行保函、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等,在同行业相关公允商业条件下,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3、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南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不超过50亿元。
4、公司在50亿元余额额度范围内通过南商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以及接受财务顾问服务等中间业务服务,中间费用率不高于南商银行同等客户的优惠费率。
5、除上述业务以外,授权公司在20亿元余额范围内接受南商银行提供的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以及为南商银行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咨询、投资、管理。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商银行为中国信达下属企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将按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其额度在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授权额度外另行统计。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批。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提出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南商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与南商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二)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予公司管理层与南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各专项授权范围。具体如下:
1、日均存款余额(年度):报告期内未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接受综合授信业务:报告期内上述融资授信放款2303.67万元。
3、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南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均未超过50亿元。
4、中间业务服务统计:无。
5、其他业务统计:无。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受对外资银行(南商银行为外资银行)加强监管及对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持续严格的双重影响,特别是压缩中间业务,导致双方合作的种类、规模比预期有所减少;关联人提供服务比预期有所减少。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95亿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座)
主营业务: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与公司关联人南商银行进行存款、综合授信、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2年10月31日修订)确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与南商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南商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同时,作为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金融机构,南商银行将优先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04号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立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10341_A01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1-006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10341_A01号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3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同意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确定的授权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后的授权如下:
(一)战略性股权投资审批权
战略性股权投资审批权(不含项目公司),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新增土地投资审批权
1、以土地招拍挂竞买等形式新增土地储备,单个项目投资额分别不超过70亿元(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区域)、50亿元(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直辖市)和20亿元(其他地区),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2、对房地产开发类业务占比70%以上的公司及一级开发项目的公司设立、增资、收购(含远期收购承诺)、参股等股权投资类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分别不超过70亿元(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区域);50亿元(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直辖市)和30亿元(其他地区),并且单项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项目投资(其中物业类公司单个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300万元时),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三)财务性投资审批权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的非新增土地投资类事项,单项投资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授权管理层审批(包括公司以基金、信托、借款等方式进行的财务性投资事项,不含股票投资)。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收益产品,季度末余额不超过50亿元时。
(四)融资审批权
除发行一年期以上(含一年)债券外其他融资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五)对外担保审批权
1、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2、公司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担保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六)关联交易审批权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审批。如关联交易授权与业务类授权不一致,管理层权限按照孰低标准执行。
(七)出售和收购非股权类资产审批权
单项目评估价格不超过40亿元的出售和收购非股权类资产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八)捐赠支出审批权
单笔对外捐赠(包括公益性捐赠、商业性赞助等)不超过30万元,且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事项,由管理层审批。
(九)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的审批权
在具体经营活动过程中,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上述授权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董事会作出新的授权方案时止。
注1:管理层须遵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原则和要求,按照公司相关权限管理制度行使以上授权。
注2:上述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注3:战略性股权投资,是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并计划长期持有,且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权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包括独资、合资等)、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的股权投资。
注4:本授权方案列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
注5:本授权方案中列明的金额或比率均包含本数。
注6:本授权方案列明的资产值均指公司合并报表数值。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公告》(临2021-007号)。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确定的对外担保额度授权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2021-008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2021-009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临2021-010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11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临2021-012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陈永照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14号)。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及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1-01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1-01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1-01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十一、董事会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十二、董事会通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三、董事会通报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7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