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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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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202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2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王鹏因担任公司监事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激励对象姜向红、苏骏、黄卫因辞职已离开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中部分人员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考核原因触发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0,573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33,834,556股减少至533,603,983股,注册资本由533,834,556元人民币减少至533,603,983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2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夏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夏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夏冰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夏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疏正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疏正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在聘任上述高管人员涉及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疏正宏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一致认为疏正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疏正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高管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疏正宏先生简历

疏正宏,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1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监事王鹏回避表决。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监事王鹏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1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月1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预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1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另外两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两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的议案

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关于协议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筑公司拟协议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董事屠旋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9、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职工董事王玲女士岗位变动的原因提出辞职,辞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需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由王玲女士变更为高慧文女士(简历附后)。

变更后的成员为:朱建弟(召集人)、盛雷鸣、高慧文。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0、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疏正宏先生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1、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高慧文女士简历:

高慧文,女,1968 年8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1991 年7 月参加工作,1990 年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集团工团办公室主任。

疏正宏先生简历:

疏正宏,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2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韵筑公司拟协议

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未发生该等资产类别的交易,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与资产出售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关联人补偿承诺:无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释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韵筑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备案的评估值为作价基础,向国盛集团全资子公司国盛投资协议转让韵筑公司持有的申通金浦基金3亿元份额。国盛集团系华建集团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因而国盛投资亦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盛集团、国盛投资未发生该等资产类别的交易,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与资产出售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国盛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国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而国盛投资亦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健

成立时间:2010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秣陵路80号2幢601B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与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管,债权债务重组,受托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与代理,公司理财顾问,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盛集团持有国盛投资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盛投资总资产为12.57亿元,总负债为8.50亿元,净资产为4.07亿元,2020年度的净利润为7,833.18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韵筑公司持有的申通金浦基金3亿元份额,申通金浦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上海申通金浦一期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0日

合伙期限:2017年12月20日 至 2027年12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中路786弄5号322室

基金备案号:SCE701

实缴规模:80,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通金浦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涉及交易标的的权属及收益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通金浦基金的结构如下表所列:

韵筑公司作为基金次级LP,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日分期完成实缴出资4亿元,每年均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韵筑公司累计获得已结算的现金优先收益4,599.94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韵筑公司持有的申通金浦基金4亿元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及其备案情况

根据东洲资产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362号),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韵筑公司持有的申通金浦基金4亿元财产份额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00,683,506.85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陆拾捌万叁仟伍佰零陆元捌角伍分。该评估结论已考虑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优先收益683,506.85元。

2021年3月25日,上述《评估报告》已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备案号为备沪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100003。

(四)其他重要事项

韵筑公司已根据《合伙协议》,向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合伙人发出拟向现有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标的合伙企业3亿元份额的通知,并已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回函确认。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考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40,068.35万元,对应韵筑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3亿元标的份额评估值为30,051.26万元。同时,以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由于《评估报告》中已考虑的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结算的3亿元财产份额对应优先收益51.26万元由韵筑公司享有,应在对价中予以扣除。经协商,交易对价为30,000万元,该定价过程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韵筑公司、国盛投资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投资项目;同时,有助于公司资金周转,提高短期流动性,也为“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实施提前做好资金储备。

本次交易完成后,韵筑公司继续持有申通金浦基金1亿元财产份额,享有的与申通金浦基金相关的权益不受本次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和韵筑公司不存在为申通金浦基金担保、委托申通金浦基金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申通金浦基金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屠旋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本次交易及拟签署的交易文件表示认可。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协议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屠旋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的函;

2、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4、《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上海申通金浦一期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市场价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362号);

5、《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沪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100003)。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3日

至2021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披露于2021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或其他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俊士、钱向明

联系电话:021-62464018

电子邮箱:ir@arcplus.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2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30,573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9年3月20日,授予激励对象339人,授予价格为5.86元/股,实际授予数量为1,291.94万股。

2、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二款“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2月8日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自王鹏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一职之日起,其成为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并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119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姜向红、苏骏、黄卫均已离职,上述3人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32,838股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3、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款:“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因考核原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0人合计61,616股需回购。

4、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57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184,798股调整为14,954,225股。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在办理中。

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33,834,556股减少至533,603,983股,注册资本由533,834,556元人民币减少至533,603,983元人民币。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回购价格

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4.61元/股。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33,603,98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33,603,983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该部分股份按照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十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王鹏因担任监事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其持有36,119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姜向红等3人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其合计持有132,838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款:“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因考核原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0人合计61,616股需回购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0,57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合计230,573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2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943,508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合计379人)授予1,296.6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授予价格为5.86元。

2.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3.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年3月12日,上海市国资委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华建集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43号),原则同意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6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达3.20亿股,经投票表决,以3.17亿股同意(占有效表决票99.08%的比例)的结果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7.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3月20日为授予日,向341名激励对象授予12,966,2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0%。

8.在实际缴款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购买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296.62万股调整为1291.94万股,授予人数由341人调整为339人。

9.2019年3月2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编号为“众会字(2019)第2324号”《验资报告》,截止2019年3月20日,公司共收到339名激励对象认购12,919,400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合计75,707,684.00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2,919,4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2,738,284.00元。

10.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公司”)提交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材料。3月29日,中登上海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定向发行12,919,400股股票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发行的432,208,132股变更为445,127,532股。

11.2019年6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445,127,532股变更为534,153,038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919,400股增至15,503,280股。

12.2020年5月29日,公司九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朱小军、张永炼、黄明星、郁林元、施慰已离职,高承勇已退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上述人员持有的合计251,2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票价格为4.73元/股。

13.2020年8月11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九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61元/股。

14.2020年9月15日,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和十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徐峰已调动离开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徐峰持有的合计67,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元。

15.2020年12月29日,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调整经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回购数量,拟回购徐峰等人持有的合计67,20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元。

16、2021年3月26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30,573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认为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3月29日,因此,2021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9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和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具体如下: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年报中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子分公司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对子分公司的考核结果,公司下属子分公司2019年业绩实绩均超过业绩考核指标,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四)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情况

1、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和其他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高管人员共计8人,其中,4人考核结果为A,4人考核结果为B(绩效考核结果按照2018年度和2019年度考核结果的孰低标准执行),考核为A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考核为B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5%。

2、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

此类激励对象共计320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2月8日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自王鹏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一职之日起,其成为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并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择机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148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156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16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0人。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说明:绩效考核结果按照2018年度和2019年度考核结果的孰低标准执行

(五)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除王鹏先生于2021年2月8日被选举成为公司职工监事导致其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外,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339人,因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共11人(其中,高承勇等人的回购注销工作已完成,王鹏、姜向红等人的回购工作尚待启动)。因此,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5,124股。

按照激励对象2018年和2019年度分子公司考核和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4,943,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60%,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943,508股,待公司向中登公司和上交所申请办理解锁流通后发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