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05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收到医药集团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的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医药集团持有公司42.80%股权。
一、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获悉医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进展,相关情况如下:
医药集团67%股权公开挂牌转让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沪深公司”)。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津沪深公司已于近日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且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已出具本次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2021年3月26日,医药集团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医药集团由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100%控股变为津沪深公司持股67%、渤海国资持股33%。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变动后,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及其持股数量不变,津沪深公司间接控股本公司;津沪深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津沪深公司已就本次变动事项于 2020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加坡交易所网站(www.sgx.com)披露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加坡交易所网站(www.sgx.com),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06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披露了收购人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出具的《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摘要》”),现收购人对《收购报告书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在《收购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要约收购方案”之“二、要约价格及计算基础”之“2、计算基础”之“(1)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处,将“本次天药集团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中, 根据天药集团持有中新药业的评估值并考虑转让溢价折算的中新药业股票价格为14.88元/股。因此, 上述交易完成后,津沪深医药通过收购天药集团间接取得中新药业股票价格为14.88元/股。”更正为“本次天药集团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中,根据天药集团持有中新药业的评估值确定的中新药业股票价格为15.39元/股。因此,上述交易完成后,津沪深医药通过收购天药集团间接取得中新药业股票价格为15.39元/股。”。
除上述更正外,《收购报告书摘要》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收购人已按照规定编制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07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73
● 申报简称:中新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17.43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240,012,548股,占中新药业已发行总股份的31.02%)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2021年3月26日,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药业”或“公司”)收到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津沪深医药”)送达的《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中新药业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2、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1) 被收购公司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中新药业
(3)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329.SH
(4) 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40,012,548股
(6) 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1.02%
(7)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 要约价格:17.43元/股
(9) 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7.43元/股。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天药集团因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渤海国资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天药集团67%股权。根据挂牌结果,确认津沪深医药为上述股权的受让方,津沪深医药与渤海国资于2020年12月19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天药集团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中,根据天药集团持有中新药业的评估值确定的中新药业股票价格为15.39元/股。因此,上述交易完成后,津沪深医药通过收购天药集团间接取得中新药业股票价格为15.39元/股。
(2)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中新药业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6.69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17.43元/股。若中新药业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73
2、申报价格:17.43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中新药业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手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再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四、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五、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六、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七、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限届满后,转受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八、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到账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
邮政编码:300193
电话:022-27020892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