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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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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本次监事会对上述候选人逐一审议表决,全部候选人均获得全票通过。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与经上海市运输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顾爱华女士、叶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虞慧彬先生,1973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经理助理、主管,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2、赵金生先生,1968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监事会秘书,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总部党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

3、钟保国先生,1963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巴士一汽公司业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营运业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协调部高级主管。

4、顾爱华女士,1968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市客运轮船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内控监察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5、叶斌先生,1983年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学位,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交运(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科长、科长,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科长、部长助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进入会场前应自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 下午13:30

召开地点:上海静安铂尔曼酒店六楼会议室(上海静安区梅园路33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议案8的表决;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议案10的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2日(周四)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收件日戳为准)办理登记,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请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徐以刚 联系电话:021-63172168

证券事务代表:曹群耿 联系电话:021-63178257

董事会办公室:朱晴 联系电话:021-63176742

联系地址:上海恒丰路288号十楼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63173388

邮政编码:200070

2、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进入会场前应自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4、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1-010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市运输工会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选举张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张正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张正先生,1969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团委书记,上海市奉贤区江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南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上海市汽车修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上海市运输工会主席,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干部部部长、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1-01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二一年三月十六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郑元湖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其中,关联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经营工作总结暨2021年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3号公告);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3号公告);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4号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5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6号公告);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元湖先生、朱戟敏先生、李仲秋先生、张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临2021-017号公告);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条款,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项利润分配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2020年度考核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2020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交运股份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交运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交运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交运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交运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8号公告)。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元湖先生、朱戟敏先生、李仲秋先生、张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19号公告)。

董事会提名严杰先生、霍佳震先生、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元湖先生、陈洪鹏先生、杨国平先生、戴智伟先生、夏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上海市运输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张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职工董事以外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21-022号公告)。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1-013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历史沿革: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9亿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0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10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0.39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骏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担任过恒宝股份、科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婷婷女士,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综上,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同意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45万元(含税),与2020年度相同,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

3、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认真审查后,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人民币110万元(含税)的财务审计费用以及人民币35万元(含税)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上所述事项,经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含税)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1-014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 号)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对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

● 公司自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1月1日)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应收账款中质保款项,将其从“应收账款”项目调整至“合同资产”项目列报。

将因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款项从“预收账款”项目调整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相关税金计入“其他流动负债一一待转销项税”列报。

(2)根据和客户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担运输的,本公司负责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该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控制权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时转移给客户。2020年1月1日之前本公司将承担的运输费用记录为销售费用,2020年1月1日起,该运输为本公司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其费用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 号”),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解释第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财政部于2020 年6 月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自2020 年6 月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 年1月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 年1 月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中的质保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因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预先收取客户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影响减少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659,876.20元,影响增加2020年1月1日合同资产659,876.20元,影响减少2020年1月1日预收款项95,193,472.61元,影响增加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86,480,086.52元,影响增加2020年1月1日其他流动负债8,713,386.09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影响减少2020年1月1日预收款项5,385.18元,影响增加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4,765.65元,影响增加2020年1月1日其他流动负债619.53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21-01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的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之内,无逾期担保。除此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

二、2021年度需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参、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核心板块,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和流动资金的需求,2021年公司拟继续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

1、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下属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4S经销企业为降低财务成本,可向汽车制造商及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优惠政策。根据融资授信优惠政策的有关担保要求,4S经销企业的股东各方均需为其享受该融资优惠政策提供全额担保,因此拟在2021年内继续为上海交运起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各单位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为合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其他股东方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2、为确保汽车销售服务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2020年汽修公司预计需要最高12,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由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为进一步扩展市场份额,控股子公司通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扩大。为保证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预计需要最高4,000万元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根据通华公司各股东方投资比例,我方将按照80%的股权比例为通华公司承担最高3,200万元的担保责任。

4、为保证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预计需要最高5,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根据股东各方投资比例,我方将按照66%的股权比例为交运日红(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最高3,300万元的担保责任;同意交运日红在最高5,000万元综合授信范围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交运日红下属子公司包括:上海市浦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爱尔思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维卡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远翼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等。

5、为保证该业务发展需要,交运动力2021年预计需要最高10,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免保证金、FT账户融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拟由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办理期限为本议案最终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2021年度)年会。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21年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最高)为7.8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左右。

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公司主营板块中核心企业的重点项目以及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这些用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核心产业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做大,也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因此,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