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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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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8 公司简称:华设集团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184,127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5,092,7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022,84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44,015,511.04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占经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以合并口径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24%。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工程咨询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自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依托于以市场为引领、以人才为基石、以创新为驱动的华设业务模式,依托于从江苏走向全国甚至全球、以交通和城市为主战场、全国化布局的华设经营模式,依托于多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占领行业制高点的华设人才政策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计资料,公司位列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收入100强第6位,2020年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排名第62名。2020年,公司完成勘察设计类主营业务收入476,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1%,公司勘察设计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020年,集团正式更名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体现了集团平台化和“创新驱动”战略的落地,是集团改革发展历程中,向着中国最顶尖的工程咨询公司迈出的坚实一步。2020年,集团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转型全面启动,发布了《管理纲要1.0版本》,华设顶层设计蓝图初现,初步构建了面向客户、资源整合、分工有序的“铁三角”经营体系,获得《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第二届“YUE管理”2020年度“卓越管理奖”。奋力打造行业新型高端智库,正式成为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新业态新业务加快培育,围绕“新基建”,瞄准方向开拓新业态、实现跨专业发展,把智慧化、数字化、绿色化、商业运营等新业务机遇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打造首个工业化智能建造基地,成立“江苏省交通工程工业化建造研发中心”。华设商业发展公司以商业科技研发、商业经营管理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为主营业务,加速技术与资本的融合,成功建设运营锡通高速公路锦丰服务区,开启了集团服务区产业化业务拓展的序幕,并以此为契机打造集团首个文化、科技衍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成为华设领先的管理平台输出、服务平台输出的标杆与窗口。集团江苏新通公司长期致力于智能交通领域的软件开发、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与系统集成,荣登“2020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榜单,获评“南京市瞪羚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集团江苏狄诺尼公司致力于为行业提供全寿命周期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技术和解决方案,成立3年内营业收入增长300%。集团始终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连续四年获得了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称号,2020年获得各类优秀勘察、设计、咨询、工程奖共计92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7项,二等奖10项,科技奖项的数量和质量均创新高。华设品牌建设呈现新面貌,深度参与行业活动,承办“华设杯”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大赛,助力江苏智慧交通跑出“加速度”。集团荣获国内智能交通规划十大优秀企业、全国“最美职工之家”称号。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产经营服务网络,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业务,目前形成了以综合规划研究院、交通事业部、水运水利设计研究院、城建事业部、铁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智慧产业事业部、环保产业事业部、工程总承包事业部、工程检测事业部九大业务板块和长三角区域事业部、华南区域事业部、西南区域事业部、西北区域事业部、华北区域事业部五大区域事业部为引领的全行业、多领域融合发展的战略布局。业务主要包括公路、桥梁、水运、航空、市政、铁路与城市轨道、水利、建筑、环境和智能工程等领域,可提供从战略规划、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到科研开发、检验检测、项目管理、建设施工、后期运营的全寿命周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一)主要业务方向

1、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作为独立第三方提供勘察或设计咨询服务。公司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可以在住建部划分的全部21个行业及8个专项范围内开展工程设计咨询业务,且规模不受限制。公司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可以承担除海洋工程勘察外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2、规划研究包括战略、区域及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研究,评估咨询,后评价,战略、政策研究,专题、专项研究,科研开发、技术推广,专业软件开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服务。公司为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备承担各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公司可以承接公路、港口河海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利工程等专业的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等业务。

3、试验检测参数计量认证扩项后,共计7大类62个大项830个参数,包括原材料及半成品试验检测、结构与构件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施工期监测监控、中间质量督查、交竣工验收检测、运营期健康检(监)测、派驻检测等独立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包括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可以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试验检测业务。

4、公司由原单一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积极向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通过EPC、PPP项目的承接,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链长度。公司在EPC总承包项目承接上有所选择,保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重点在长三角以及大湾区等区域开拓市场,积极开展以技术创新、创意引领的工业化智慧建造、城市景观提升和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智能设备系统集成等EPC业务。

5、集团在主抓传统主营业务的同时,围绕交通强国“安全、绿色、智慧”的建设目标,积极开展系统集成与产品研发工作。在华设环境板块形成了以交通噪声防治、水环境整治、农村污水处理为代表的系列产品;在智慧板块建立了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城市、智慧服务区的“华设智慧”品牌系列;华设安全版块,在过江通道、轨道交通、储罐港口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风险管控方面形成了优势。华设商业版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管营一体化、服务区产业化业务拓展上拥有了成套管理经验。

(二)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服务为保障,不断创新业务的经营模式。一方面,本公司在工程咨询行业(含规划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检测等相关业务)内具备一定的声誉和优势地位,一些项目的建设单位会向本公司发出项目投标邀请,公司通过投标方式承接业务。业主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直接委托公司开展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另一方面,本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对于经评审可以参与竞争的项目由市场管理处、各区域中心办事处组织各专业院所等部门进行投标。

勘察设计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含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从确定承接并开始组织生产到最后提交设计成果,一般需要经过制定工作大纲、方案拟定与优化、设计方案评审、编制成果文件和成果审核审定六个环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成果文件须经过自校与复核后方能进入审核审定环节,参与文件编制、审核、审定的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全部设计责任。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是服务采购。公司对服务采购制定了相应流程与管理办法,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信息库。有服务采购需求时,综合考虑采购项目特点,考虑供应商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质量信誉等因素,在合格供应商备选库中比选或进行邀请招标。

公司积极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以设计牵头的路桥、建筑景观、BRT以及环保和智能等工程业务。为规避资金、安全等方面风险,公司将有选择的在长三角、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开展业务,同时选择能力强、信誉好的大型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开展业务。

集团通过系统集成及产品研发,一方面加快BIM、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提升主营业务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推行“科技投入”为“科技投资”的理念转变,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建设,促进核心技术的形成,推进产业化的发展,在安全、绿色、智慧等领域均形成了独立发展的子公司,以技术创新带动公司新业务的拓展。

(三)行业情况

工程咨询行业主要是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而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需求呈正比,因此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3%。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7,270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增长2.9%。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3.8%,中部地区投资增长0.7%,西部地区投资增长4.4%,东北地区投资增长4.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作为拉动GDP增长的“中的重要一环,势必要成为未来五年的重中之重。

2021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有力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交通运输全面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保障国家安全,支撑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不含国际陆路通道境外段、空中及海上航路、邮路里程)。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左右。沿海主要港口27个,内河主要港口36个,民用运输机场400个左右,邮政快递枢纽80个左右,预见了交通未来。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中明确指出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所包含的三大发展方向,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三是创新基础设施。2019年至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均在国家层面规划中得到重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35,380万元,同比增长14.19%;实现净利润60,458万元,同比增长13.47%;集团新承接业务额1,023,318万元,同比增长27.73%,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其中:勘察设计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6,110万元,同比增长10.41%,勘察设计业务类新承接业务额705,148万元,同比增长10.09%。集团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球经济的巨大冲击和艰巨复杂的生产经营环境,集团广大员工全面推动改革创新,主动对接市场需求,抓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机遇,通过系统化的经营体系构建和精细化市场布局,抢抓国内国外“双循环”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抓实各项工作,克服了超过预期的困难,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主要指标和核心工作,以拼搏者精神铸就新辉煌,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确保了集团总体发展逆势增长,经营业绩逆势跑出加速度。

(一)新业态新业务格局初显,引领转型发展新方向

围绕“数字中国”、“交通强国”、“新基建”发展机遇,集团依托基础设施拓展全产业链能力,推动新技术与现有专业融合发展,把数字化、智能化、工业化建造、绿色环保、商业运营等新业务机遇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打造新业务增长点。

数字化转型,打造形成新业务板块。集团打通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智慧建造全产业链,形成了项目全生命周期创新性技术,通过抢跑示范,发力“新基建”,力争成为引领交通智慧建造的领军企业,力求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工程建设行业。数字化设计依托交通和建筑业数字化起步发展,依托数字化技术,构架跨行业支撑能力,赋能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伙伴生态圈。

智慧交通,抢抓发展机遇。集团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智慧交通发展规划》,主持编制《江苏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技术指南》、《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智慧公路建设技术指南》,将智慧技术融入传统土木工程中,提供智慧交通的全生命周期一体化解决方案。集团设计的全国第一条智慧高速一五峰山未来智慧高速即将建成通车,第一条智慧干线公路一省道342建成运行。在智慧公交领域,承接了泰州好巴士1号线快速公交系统、盐城BRT环线二期、SRT一号线等项目,进一步巩固智慧公交市场。在智慧停车领域,中标重庆市渝北城区、溧水经济开发区等多个城市级智慧停车项目,形成了智慧停车关键技术及成套解决方案。

打造首个工业化智能建造基地。为探索适用于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产品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集团深入总结施工建造模式现状,积极推进工业化智能建造基地落地,成立“江苏省交通工程工业化建造研发中心”,致力于尽快提升数字孪生的工业化智能建造水平。2020年已完成G312及S126改扩建工程近20km新型全预制装配式桥梁设计,并主导参与多项省部级科研、标准指南编制工作,完成盐城工业化建造基地建设并投入生产,打造“华设建造”新品牌。

绿色环保“大生态系统”升级。集团明确了交通环保、村镇水环境、土壤生态修复和工业及固废的四条业务产品线,根据业务类型制定差异化市场开拓模式,各专业发展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华设环境中标泰州市姜堰区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泰州市近30个乡村污水集中处理站点获评省级示范点。

“文化+科技+消费”,打造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版。锡通高速锦丰服务区正式营业,开启了集团服务区产业化业务拓展的序幕,实现了集团投融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构建,并以此为契机打造集团首个文化、科技衍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全方位数字化运营,成为华设领先的管理及服务平台输出的标杆与窗口,并继续向省外拓展。

(二)专业打造亮点频现,业务创新成效显著

以高端规划为载体,积极打造华设智库。继续承担国家行业级高端智库研究课题,完成中国工程院委托的《沪苏高铁一体化发展研究》、《江苏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正在开展《苏南中心区域高铁跨江一体化发展研究》,《民航高质量发展之综合交通体系相关指标研究与试点》课题。承担了《长三角一体化江苏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研究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编制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交通专项规划。

服务交通强国,多个省份交通强省建设烙下华设印迹。承担包括《江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河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河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4个省份省级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南京、无锡、苏州、淮安、徐州、连云港、扬州、南通、商丘等10个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承担《江苏交通强省实施方案》及交通强省十大样板中的枢纽经济样板、 “一带一路”标杆示范、运输结构调整样板、创新驱动发展样板。把脉“十四五”为多地交通近中期发展谋篇布局,承担包括《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内蒙古“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安徽省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河南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5个省份省级十四五交通规划编制工作。

不断深耕市场,大力拓展省外区域高速公路市场。2020年,新承接国内高速公路里程达900多公里,中大型桥梁30余座,隧道40余座。中标湖南省第一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湖北省第一条“智慧高速”项目和安徽省巢湖水下特长隧道项目。

内河、沿海、水利业务板块业绩突出。中标集团史上单个合同额最大的内河航道船闸勘察设计项目一 “连申线大套至响水段航道整治工程”;完成集团首个沿海大型码头勘察设计项目一“中天钢铁南通绿色精品钢基地海港码头工程”;中标集团史上首个大型城市防洪排涝泵站勘察设计项目一“扬州闸泵站工程”。

民航行业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华设民航院主编的《民航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获民航局批准发布,研发的国内首个飞行区道面智慧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哈尔滨除冰雪管理指挥系统》入选民航局2020年度四型机场示范项目。

(三)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打造创新驱动加速器

报告期内,集团已拥有3个国家行业级科技平台,10个省级科技平台,涵盖了公、铁、水、空交通方式,覆盖了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全产业链。成功申报了江苏省综合交通智能感知与管控重点实验室,使集团的智能交通基础研究水平踏上新台阶。2020年,成功申报江苏省发改委“长大水下隧道智能设计、养护与运营综合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报告期内,集团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部省科研平台、技术中心和研究型实验室为依托,以科研项目为载体,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连续四年获得了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称号,获得各类科技奖项3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10项,科技奖项的数量和质量均创新高。获得8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8项软件著作权,编制发布了8项地方标准,知识产权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项目质量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集团承担的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获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第十八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江苏省长江干线过江通道规划研究(2018-2035年)”项目荣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龙川至连平段)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2020-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京杭运河船闸扩容工程施桥三线船闸工程获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2020-2021年度第一批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2020年集团获得省级优秀规划、勘察和设计奖40项。

(五)华设品牌建设呈现新面貌

举办集团60周年庆典。2020年,来自政府机关、高校、行业兄弟单位、员工代表等800余人参与盛会;2020年集团亮相央视、登上新华日报、中国交通报、学习强国等媒体30余次,持续向社会输送品牌理念和服务价值,以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和高品位企业文化,打造深入人心的华设品牌形象。

多次深度参与行业活动。承办"华设杯"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大赛,助力江苏智慧交通跑出“加速度”;深度参与世界交通运输大会,5G联盟年度大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创新与知识管理高峰论坛、第四届交通信息化论坛等,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推介集团业务与技术,有效提升了华设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于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并从合同中履约进度的角度考虑,新增和优化现有的收入确认政策中的里程碑节点,使之更符合公司的业务实质。自2020年4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局部调整。具体详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专项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合计27家,其中本年新增子公司2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信息如下: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07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图章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明图章、监事张志泉、监事汤书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明图章、监事张志泉、监事汤书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1、2、3、4、6、7、8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设集团”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5,32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自筹资金和公司按3:1计提的奖励基金。其中本员工计划持有人以其自筹资金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不超过3,990万元。持有人的部分年度奖励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的形式予以发放,公司计提奖励基金部分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1,33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智力资本投入贡献参与公司利润分享。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5,092,755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0.9140%。

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均价,即为10.44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8、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5,320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自筹资金和公司按3:1计提的奖励基金。其中本员工计划持有人以其自筹资金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不超过3,990万元。持有人的部分年度奖励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的形式予以发放,公司计提奖励基金部分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1,33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智力资本投入贡献参与公司利润分享。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

2020年6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1年3月17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并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5,092,755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0.9140%。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公司回购均价,即10.44元/股。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一)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各项内容,如需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全部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之后,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可将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归属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取消的情形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按以下规定处置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持有人以其自筹资金出资的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初始出资金额加资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与市价(以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的原则确定。截至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当日之前,员工持股计划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持有人以其自筹资金出资对应的份额享有。

(2)持有人原享有的公司奖励基金对应的份额及该部分份额对应的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由员工持股计划无偿收回。

(3)针对本款(1)(2)所述的收回份额,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收回的持有人份额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4、持有人所持份额调整的情形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死亡情形的,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内的份额保持不变,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直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实现的收益部分亦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在锁定期满后发生上述情况的,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可提出退出申请,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本计划约定卖出该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份,依法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所得资金及相关收益(如有)划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该名持有人所持本计划的份额进行相应权益分配。

5、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

(2)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负责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9)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委会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1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民主程序征求员工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六)公司应在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完成后10日内,应召开首次持有人会议,并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九、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3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7、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16、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卫东、刘鹏、胡安兵、凌九忠、徐一岗、姚宇、明图章、张志泉、汤书智、侯力纲、范东涛、翟剑峰、李剑锋、张健康、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人员及关联人(如持有公司股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14)

2、联系传真:025-84462233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前述规定登记凭证复印件在2021年4月19日17:00点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5-88018888-8525

4、联系人:潘吟涛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10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

及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36,109,005.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184,127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5,092,7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022,84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当年已实施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的金额)比例为31.2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184,12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68,620,952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092,75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11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9),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以公司总股本464,372,640股为基数,合计转增股本92,874,528股。公司总股本由464,372,640股增加至557,247,168股。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63,041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发布了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总股本由557,247,168股减少至557,184,127股。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以公司总股本557,184,127股为基数,合计拟转增股本111,436,825股。上述议案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总股本将由557,184,127股增加至668,620,952股。

综合上述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12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下转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