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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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电子产品领域提供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及解决方案的大型设计制造服务商,主营业务主要为国内外的品牌厂商提供通讯类、消费电子类、电脑及存储类、工业类、汽车电子类、医疗类和其他类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物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维修等专业服务。
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是为电子产品品牌商提供产品研发设计、产品测试、物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与品牌客户之间一般是通过框架性协议与订单相结合的合约形式来明确设计制造服务的范围及具体要求。
1.主要产品与解决方案
公司是全球D(MS)2领导厂商,通过为品牌客户提供更有附加值的设计制造及相关服务,更多参与到整个产业链的应用型解决方案,提升产品制造及整体服务的附加值。公司未来将更加注重并强调Solution及Service环节,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拓展优质客户并与客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所服务产品领域从制造服务商逐步发展成为系统方案解决商及综合服务商。
1、通讯产品
在无线通讯领域,公司拥有实力雄厚的设计、制造团队,与全球领先的无线通讯芯片厂商紧密合作,为客户提供企业级无线互联产品与极具竞争力的无线模组产品之设计、验证及制造服务。从产品概念、原型设计、测试验证到量产阶段,研发团队和产品研发管理系统为客户提供合适的研发时程和可靠的品质保障,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产品快速上市,提升客户的竞争优势。
无线通讯产品主要包括无线通讯系统级封装模块(SiP)、系统级物联网模块、物联网模块、远距通讯低功耗模块、企业级无线路由器等。
2、电脑主板、存储及周边产品
在电脑主板产品市场及相关应用上,公司以高效率的制程及严格的质量管理系统,缩短客户产品的上市时间及量产时间,为客户带来效能及成本上的竞争力。电脑主板产品主要包括服务器主板、工作站主板、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的SipSet模块等。
存储和互联产品主要包括消费型产品固态硬盘(SSD)和企业高阶交换机、网络适配卡。公司拥有领先的新技术开发能力,例如:光纤信道、SAS、SATA、10G以太网络、Rapid IO及无限宽带等,成功地开发出多样化产品。公司是领先的固态硬盘设计与制造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制造服务及硬件设计、产品验证以及定制开发的生产测试平台的服务;公司代工生产的高阶交换机(Switch)与网络适配卡(HCA card),是需要高速数据交换及处理的企事业单位、计算及数据中心的核心网络不可或缺的设备。
电脑周边产品主要包括笔记本电脑的扩展坞(Docking Station)、外接适配器(Dongle)产品,拓展笔记本电脑外接其他设备的功能的产品。
3、工业电子产品
结合丰富经验的产品研发设计、专案管理、生产制造与后勤支援等专业的完整服务团队,公司致力于工业产品市场,如销售点管理系统(POS)、智能手持终端机(SHD),提供客户最具成本效益的优化设计,满足客户从大量生产到少量多样、客制化需求,透过严格管控的品管流程,提供客户完整的套装解决方案。
工业类产品主要包括销售点终端机(POS机)和智能手持终端机(SHD)。
4、消费电子产品
消费电子产品包括智能穿戴SiP模组、视讯产品、连接装置等。
公司是业界领先的智能穿戴SiP模组制造服务厂商,产品涵盖智能手表SiP模组、真无线蓝牙耳机(TWS)模组、光学心率模块等。
其他消费电子产品主要包括LED灯条、时序控制板、源级驱动板、智慧手写笔、电磁感测板、除毛机等。
5、汽车电子产品
公司在汽车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经验,提供完整的DMS解决方案和全球制造服务。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完整的物流服务和灵活的IT基础设施,在整体质量控制和持续成本改进方面不断完善。公司是汽车电子市场的领先制造商,被全球知名电车厂商认可为长期合作伙伴。
汽车电子产品主要涉及稳压器、整流器、电池管理系统、充电功率模组、液压控制模组、电机控制器、外部LED照明、IEPB(集成电动驻车制动)、车载信息及娱乐讯息的控制单元或控制面板等。
6、医疗电子产品
医疗电子产品主要是家庭护理和医院用分析设备,主要包括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仪、心血管设备和葡萄糖计量装置。
(二)微小化设计和产品
公司是SiP微小化技术领导者。微小化系统模组是将若干功能的IC和配套电路集成一个模块,达到缩小功能模块面积、提高电路系统效率及屏蔽电磁干扰等效果,更加复杂的硬件和更小的主板面积使得相关功能模组微小化、系统化成为趋势。随着消费电子产品趋于微小化、个性化、功能多元化,所应用的模组也将朝着微型化、多功能集成化的方向快速发展,成为同类模组产品的主流。
通过微小化技术,可以减小大多数电子系统尺寸以满足市场需求,特别是对于移动设备、物联网(IoT)和可穿戴电子产品。SiP领域所需投入的资本、技术、产品等相当复杂,公司未来将持续在多功能、更复杂、更精密的模组方面增加投入,保持业界领先。随着5G和物联网的兴起,可穿戴设备应用的将更加广泛与多元,电子产品对轻、薄、短、小的需求也更加极致,微小化技术的应用面临加速发展。
藉由与日月光集团的整合力量,“微小化”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已经是公司与竞争者拉开差距的利器,公司将发挥优势,努力拓展微小化模组的应用和市场。同时,在无线通讯、电脑、可穿戴、固态存储、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等产品领域,公司也将拓展微小化技术的应用,发展SOM(System on Module)、SipSet等模块化产品。
公司SiP产品目前主要涉及WiFi模组、UWB模组、毫米波天线模组、指纹辨识模组、智能穿戴用手表和耳机模组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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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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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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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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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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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从分产品类别营收看,营收占比较高的通讯类营收同比增长超过40%、消费电子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超过30%,工业类产品营收基本持平略有上升,电脑及存储类产品、汽车电子类产品营收同比有小幅下降。从2020年12月开始,公司合并法国飞旭集团报表,产品品类新增医疗电子产品。
展望2021年,公司毫米天线模组、TWS耳机的出货量预计将实现大幅增长,欧美主要经济体复苏经济成长,也将带动公司SiP模组外的EMS/ODM业务恢复正常增长,尤其是工业类、汽车电子类产品。其他因素方面,欧美疫情发展趋势、半导体供应链上游产能紧张及由此造成的物料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变动、重要客户订单变动等因素将对公司业绩成长和盈利能力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重新评估碳排放权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认为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重大影响,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之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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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做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主要为增加了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2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8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58,131,282.0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可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厂增资,有利于增强惠州厂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9,435,448.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34,589,055.1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年度股利379,443,025.57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1,755,906.03元,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342,825,571.69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预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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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11,332,177股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年度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099,138,447.50元,占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3.1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3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有关规定,《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两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陈天赐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发表意见如下:基于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进行的调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并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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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新租赁准则,2020年将原计入租赁费用的水电费及租金等调入接受劳务进行核算,造成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增加,承租发生的交易金额相应减少。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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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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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为经营之目的,公司与关联方最终控制公司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光投控”)需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双方就关联销售,采购,租赁等事宜拟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交易标的,定价原则,期限和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协议的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后签订。同意公司于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具体协议,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决定并处理所有相关事宜。
对于日月光投控以外的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内容,并经公司内部审核流程完成后,与其签订交易协议,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的价格应公平及合理,并且该价格按照市场价;如无该等市场价,执行协议价。
1、“市场价”:是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a)在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b)若以上第(a)款不适用时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协议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应项目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6日,公司股本共增加30,521,042股。其中,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4,581,070股,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25,939,972.00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2,179,088,030元变更为2,209,609,072元,公司股本从2,179,088,030股增至2,209,609,072股。
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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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
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3月25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1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040号)。公司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58,131,282.05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358,131,282.05元人民币。
五、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58,131,282.0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专项审核意见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环旭电子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环旭电子截至2021年3月1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环旭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358,131,282.05元之事项,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厂”)进行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向惠州厂分批注入资本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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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惠州厂。
三、 本次增资对象的情况
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惠州厂进行增资。增资后,惠州厂注册资本将增加为人民币80,000万元,增资的资金将分批注入。
(一)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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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资对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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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全部计入惠州厂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惠州厂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厂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与运营。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惠州厂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拟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惠州厂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6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惠州厂进行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向惠州厂分批注入资本金。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60,000万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惠州厂增资,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厂增资,有利于增强惠州厂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进行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厂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ASTEELFLASH USA CORP.、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TUNISIE S.A.、ASTEELFLASH PLZEN S.R.O.、ASTEELFLASH FRANCE、ASTEELFLASH GROUP、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美元和14,65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0年12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旭电子”)完成对Financière AFG S.A.S.(以下简称“FAFG”)的收购,原FAFG子公司之间存在担保事项。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021年预计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1)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USA CORP.向HSBC Bank USA N.A.申请授信额度为5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65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原协议于2021年7月17日到期后将续签1年。
(3)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 Banque populaire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协议终止之日止。
(4)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协议终止之日止。
(5)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FRANCE, ASTEELFLASH GROUP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6)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7)ASTEELFLASH SUZHOU CO., LTD.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4,9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8)ASTEELFLASH USA CORP.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3,1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9)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1,6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10)ASTEELFLASH TUNISIE S.A.为其上层控股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FRANCE)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2,4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USA CORP.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4211 Starboard Drive CA 94538, USA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USA CORP.资产总额为5,759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557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2,003万美元),净资产3,202万美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985万美元,净利润-540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USA CORP.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500万美元
(二)ASTEELFLASH GROUP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ASTEELFLASH GERMANY GmbH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GERMANY GmbH资产总额为2,041万欧元,负债总额为897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840万欧元),净资产1,144万欧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万欧元,净利润-2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ASTEELFLASH GERMANY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基本情况
(下转1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