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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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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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管理费支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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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各类别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四、关联方信息
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9214393L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8号世博大厦十一楼04、05、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航空港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6
注册资本:人民币52,228.3371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领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132207011Q
主营业务:环卫及工程机械业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71.70%,其他公众股东持股28.3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8号1号车间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学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9483187W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6.67%股权,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3%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8号世博大厦11层6号
法定代表人:张楠
注册资本:15,92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624742401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28%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9.67%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0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54X73N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与应急电源及其材料、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汽车能源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70%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7、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366号办公楼六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J2FA4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8、郑州宇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巫青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F1J323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汽车新材料、皮革制品的制造与加工;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电子商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巫青峰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9、郑州一品聚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宇通工业园F04-0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107G73X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洗涤用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的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周静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0、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开第八大街69号行政楼3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251254X9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00%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85.00%股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企业
11、郑州众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亚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86BDFX9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电子、机械、五金、液压、润滑设备、车辆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李根持有10%股权,刘亚锋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2、河南星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宇通大厦12层120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东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5JYDB8C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张东方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3、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8号3号车间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平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KB37H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4、郑州鼎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3幢二单元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长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FPD594B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营业务: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原材料的销售;复合材料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侯金平持有10%股权,陈长见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5、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办公楼12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M1PX0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新能源产品、电池及零配件的技术研发、加工、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废旧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梁涛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9、郑州之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8号1号车间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平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94579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空调及配件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安装。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0、河南安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外环路西九如路南中科大厦6层06-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常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37266605U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百年德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1、河南快鹿出行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遵大路交叉口文苑小区14号楼2单元8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方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CWTP1Q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自有汽车租赁服务;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李方勇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2、上海颢昂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3幢1层Z区12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延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Y0TY4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门窗、机械设备、电线电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股东情况: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3、郑州贝欧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奉定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F9A4D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塑料制品、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餐椅、玩具、童车、童椅、童床、针纺织品、玻璃制品、箱包、电子产品、母婴用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床上用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卫生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安防设备、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5.56%股权,奉定勇持有33.33%股权,其他27名自然人31.11%股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24、郑州市护车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大道与四海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通技改办南侧1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省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RUX323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美容、维修及租赁服务;汽车配件及饰品、润滑油的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岳省帅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5、盛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执行董事:杨祥盈
注册号码:2672814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
股东情况: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6、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3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义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G6JXW45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岳省帅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金融服务等,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和专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1-027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08,223,807.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3,939,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6,969,611.5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4.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年度分红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1-03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修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1-03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短期理财受托方:公司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 短期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随时赎回、1-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 决策权限:委托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决策。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2020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资金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包括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2021年,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相关授权进行,且不定期回顾委托理财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控制委托理财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1年,公司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主要投向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均属于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2021年,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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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51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按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7.55%。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仍可能因市场环境而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六、决策权限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决策。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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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接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