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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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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0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监事会同意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1,410股,回购价格为2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27,427,600元减少为927,056,19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0年3月30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漕河泾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1-57475621

6、传真:021-57475621

7、邮箱:ir@mg-p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晨光文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2) 邮编:201612

(3) 联系人:全强 白凯

(4) 电话:021-57475621

(5) 传真:021-57475621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文件

(一)晨光文具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晨光文具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晨光文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力普”)、上海科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普科技”)、上海晨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技”)和晨光生活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活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南京兆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龙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文化艺术咨询;软件、通讯系统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机械设备、汽车租赁;预包装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840,377.89元,净资产4,499,040.72元,主营业务收入193,825,435.82元,净利润322,656.3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南京晨日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龙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体用品、日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耗材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949,587.81元,净资产4,366,379.37元,主营业务收入177,435,426.59元,净利润162,801.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优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伟龙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文化用品、塑料制品、日杂用品、五金、电器、电脑及耗材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710,515.36元,净资产1,958,901.80元,主营业务收入57,817,912.28元,净利润258,79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湖雄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4幢

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69,439,904.86元,净资产 1,461,516,158.40元,主营业务收入49,000,985.46元,净利润210,708,346.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南京兆晨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晨日文具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优晨文具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均为受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郭伟龙是公司总裁陈湖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晨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十条,郭伟龙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所控制的销售主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晨光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向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销售包括书写工具、学生文具、办公文具等在内的公司产品。公司允许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以公司产品省级经销商的名义开展销售业务,郭伟龙控制的销售主体有义务完成公司给予的年度授权区域销售定额,接受相关的销售奖惩政策。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公司其他省级经销商定价政策一致。

2、公司承租晨光集团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金钱公路3488号第2幢(厂间)、第3幢(宿舍)、第4幢(综合楼)”的物业,租赁建筑面积为12,086.04平方米,租赁时间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晨光集团对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接近周边市场的平均租赁单价。租赁期的电费由公司支付,价格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3、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2层和13层1302室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2,099.42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4、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科力普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层、3层、11层、14层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6,546.09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科力普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5、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2层的办公楼楼面,租赁建筑面积1,798.38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科力普科技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6、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科技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3层1301室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944.46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科技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7、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生活馆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的地下车位,租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晨光集团对晨光生活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8、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晨光集团位于上海市古美路1528号2幢10层的办公楼楼面和地下车位,租赁建筑面积1798.38平方米,租赁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晨光集团对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租赁单价,与其向市场非关联方的平均租赁单价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王蔼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晨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6.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2.5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0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