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上接184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分别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已由中药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存放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161,100.92元,(含置换金额30,456,400.00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13,163,914.11元,2018年度使用21,917,339.21元,2019年度使用46,943,788.67元,2020年度使用31,679,658.9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2,685,013.80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除已终止的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推进当中,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有关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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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9年12月26日,公司购买广发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 10,800.00万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从广发银行支取5000万元转入华融湘江银行购买大额存单于已于2020年10月30日赎回,未支取的广发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收益转为本金,合计5,870.10万元继续存在广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注2:2020年4月26日,公司购买光大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万元,2020年12月10日,公司从光大银行支取1000万元本金及12.18万元利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剩余2,000.00万元本金继续存在光大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相关事宜。
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银行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审批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是为了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和开展银行票据池业务,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协定存款等。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向银行(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