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3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3月26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在碧波大酒店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在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0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 交易金额预计: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3,500万元;本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 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标准,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向本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共同出资设立了日照港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同于或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业务、担保服务等金融服务。2021年度,本公司(含子公司)将继续与日照港财务公司开展相关金融服务业务,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并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日照港财务公司是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其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持股60%,为控股股东;本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MA3CAX9D1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高振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0日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东首日照港国际商贸中心E座14、15层
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日照港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号为L0240H337110001。近三年来,日照港财务公司经营范围逐步扩大,经营业绩稳步上升。截至2020年末,日照港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26.14亿元,全口径资金归集度69.12%;全年累计投放信贷资金23.55亿元,贷款余额35.15亿元。
(四)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日照港财务公司总资产为41.87亿元,净资产为13.6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净利润1.1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2020年度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金额预计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实际发生贷款4亿元,累计偿还贷款0.56亿元;预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3,500万元,实际发生利息支出604.83万元;预计发生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实际发生316.58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3,500万元;本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2021年度结束后,若本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之间经审计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日照港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二)日照港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日照港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李永进、赵博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五)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六、关联交易签署
公司与日照港财务公司于2019年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将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年度资金需求和生产需要,与日照港财务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致同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6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14,752,805.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647,886.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9,580,695.5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7,647,886.0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主要经营矿石、煤炭、焦炭、粮食、木材、木片、钢材、镍矿、铝钒土、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6,916,424.29元,实现净利润733,682,309.2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9,580,695.58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预计需要资金总额69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42亿元,项目贷款22亿元,适时采用其他直接融资方式融资5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运输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以及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了更快适应国家政策导向,拓展市场货源,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107,647,886.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83%。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9.2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51亿元,实现净利润7.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1亿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8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3月26日,本次会议在碧波大酒店召开,应参会监事7人,现场参会监事6人。监事王来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李怀任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19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除第13、14、15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4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1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 交易金额预计:2021年度,本公司向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煤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本公司向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垠瑞丰”)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 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价格标准与公开市场中同等条件下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相同,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兖州煤业和中垠瑞丰均为本公司重要业务客户。公司为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长期提供部分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并取得收入,由此构成了本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兖州煤业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一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垠瑞丰是兖州煤业的控股子公司,同为兖矿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目前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45%,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兖州煤业和中垠瑞丰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2374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人代表:李希勇
注册资本:48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9月25日
住所: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业务范围:煤炭采选、销售(其中出口应按国家现行规定由拥有煤炭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咨询;委托经营;矿区自有铁路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安装、撤除;其他矿用材料的生产、销售;销售、租赁电器设备及销售相关配件;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木材、橡胶制品的销售;冷补胶、肥皂、锚固剂、涂料的制造、销售;煤矿综合科学技术服务;矿井救护技术服务;矿区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并提供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焦炭、铁矿石、有色金属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修理;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污水处理;供热;工业旅游;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救护队员技能培训、生产技术培训、安全培训);计量检定、理化检测、无损检测、分析化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润滑油、润滑脂、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劳务防护用品、纺织产品、文教用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水泥、耐火材料及制品的销售。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承包;水煤浆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名称: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0K091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毓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191(商务秘书公司托管地址)(A)
业务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铁矿石、煤炭、钢材、金属材料(不含贵重稀有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服装、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工器材、焦炭的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2020年度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金额预计
公司2020年预计向兖州煤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际发生2,795.70万元。向中垠瑞丰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实际发生529.47万元,超出预计金额原因为货物吞吐量超出了预期。两方合计交易金额约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0.58%。
根据生产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的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兖州煤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本公司向中垠瑞丰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2021年度结束后,若本公司与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之间经审计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公司为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提供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所收取的劳务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
本公司与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海鹏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五)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签署
本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市场价格,与兖州煤业及中垠瑞丰签订相关港口作业服务协议。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1-00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1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