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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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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1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405万股,剔除回购的股份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453,200,824元(含税),约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79%。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047,9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套现等不合理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济南江河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但受当地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市场行情变化以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因素影响,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新设济南公司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建设集团北方总部及相关配套安居工程涉及的项目用地拟通过公开市场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但能否成功摘牌及获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河集团”或“公司”)前期在济南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济南控股”),公司拟通过济南控股组建江河集团北方总部,主要服务支撑公司在华北、华东、中西部等北方市场的业务运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临2021-006号《江河集团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济南控股已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本次对外投资拟通过济南控股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南江河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公司”)作为建设北方总部及相关配套安居工程的主要实施主体,本次投资主要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二、对外投资背景及目的

1.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发展绿色建筑、集成建造、装配式建筑。基于碳中和的国家战略,政府引导建筑行业向绿色建筑、集成化装配式建筑方向发展,以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标准。

2.公司在幕墙、内装等建筑领域已深耕多年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一直以来重视节能减排在建筑体系中的应用,并已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储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建建筑提出绿色、集成化要求,建筑产业链各环节有待进一步技术提升,并以BIM等信息化为工具向产业集成化方向发展。公司为了适应行业新变化并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需在建筑产业链上进行模式创新和技术升级,致力于提供围绕项目设计、土建、幕墙、内装等一条龙集成化建筑服务。

3.公司北方总部及相关项目用地位于济南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内,政府将该产业园规划为产城融合的示范性产业园。公司应当地政府对产业园区的规划要求并考虑到新建建筑向绿色、集成式发展的趋势,将充分发挥公司在设计、幕墙、内装等建筑领域的领先优势,在济南建设幕墙、内装智能化工厂,研发设计、商业办公场所并配以相关的安居工程,将集团北方总部项目及相关配套安居工程打造成全产业链系统集成、绿色的示范性项目。公司在济南建设的集团北方总部项目为服务支撑公司在华北、华东、中西部等北方市场业务运营的战略支点,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济南、武汉六大区域布局,从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履行程序及提请授权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该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亦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济南公司相关示范项目具备一定的房地产业务属性,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获取土地使用权为通过公开市场招拍挂方式取得,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0%的额度内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以工商核定为准)

1.公司名称:济南江河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股东及出资比例: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5,000万元,占比100%。

4.注册地址:济南市章丘区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居住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咨询策划服务;园林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人员安排:董事会成员为3人,监事1人。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新设济南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以济南公司为主要实施主体建设集团北方总部相关配套安居工程,可以依托济南的区域优势,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北方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依托公司在设计、幕墙、内装、机电、总包等建筑领域的领先优势,以建筑行业步入碳中和、装配式、光伏建筑一体化的绿色建筑新格局为契机,致力于将公司在济南建设的集团北方总部项目及相关配套安居工程打造为以集成化绿色建筑为主要定位的产城融合示范项目,有利于公司未来在建筑全产业链践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但受当地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市场行情变化以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因素影响,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新设济南公司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该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拟通过政府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竞价取得,但能否成功摘牌及获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背景

基于2020年公司对休闲消费和可选择性消费领域等投资经验,已对该领域具备一定的了解,公司看好休闲及可选择性消费领域的发展前景,一旦全球疫情结束后被积压的消费需求往往会报复性释放、该行业将迎大幅反弹。公司认为境外有价值的可选择消费领域的标的公司仍具备一定的投资机会。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足,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前期处置澳洲Healius股份等闲置资金,择优选择该领域的标的公司进行投资。针对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投资的标的公司,公司将根据投资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择机筛选最优标的,并结合证券市场的变化以及标的公司的情况机动调整持股比例以降低投资成本,以谋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董事会授权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20%的限额内,行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上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对潜在标的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股权的投资,因调整持股比例获得的收益也可用于再投资其他标的公司,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授权的限额范围内。针对上述情形,在董事会同意授权的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但对能够控制标的公司使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且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除外。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风险揭示

鉴于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公司也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对外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对外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现持有的以及本次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拟处置的金融资产包括期初持有的金融资产以及通过二级市场投资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处置金融资产主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同时,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将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做出审慎决策。因影响股价的因素较多,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当期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离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职工代表监事刘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宇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刘宇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瑞龙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瑞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西部大区人力总监,公司企划部总监、行政人事副总监。现任公司行政人事总监。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15一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ir@jangho.com。本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5:15一17: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现金分红、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5:15一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 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ir@jangho.com。本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5:15一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10-60411166-8808

3.邮箱:ir@jangh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 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