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5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450),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687,972.06元,基本每股收益0.21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58,816,919.64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198,030,594.68元后,2020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60,786,324.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5,774,573.24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上年现金分红87,560,000.00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9,000,898.2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2020年末,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1,899,000,898.20元。从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460,786,324.96元的36.48%。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4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中介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37,299,793.8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对截至2020年7月7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137,299,793.87元已全部用于扩大投资与交易业务规模、扩大信用业务规模及其他运营资金安排;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333号),公司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转让条件。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98,04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期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偿还同业拆借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联席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2020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原因系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包含当时尚未划转的中介费等发行费用。
(2)向特定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均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包括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王斌为公司2015年报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16年报、2017年报的签字合伙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倪一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立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在2021年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杨维彬、林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预计与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兴、张轶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预计与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天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4)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以下公司关联方2021年度以及2022年1月1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单位:元
■
(三)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全年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或综合服务费,2020年确认收入13,192,983.63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首创集团
首创集团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江川,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首创集团100%的股权。首创集团主要业务包括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总资产40,186,063万元,净资产10,328,007万元,营业收入5,296,446万元,投资收益324,411万元,净利润380,842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首创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政府南文化中心院内115室。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熙昕宇总资产699,518.63万元,净资产482,953.65万元,营业收入180.49元,投资收益80,251.90万元,净利润53,376.26万元(为母公司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华熙昕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航民集团
航民集团注册资本为5.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重庆,住所为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经营范围为: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航民集团总资产1,122,211.47万元,净资产646,631.94万元,营业收入1,061,509.72万元,投资收益36,569.66万元,净利润82,063.6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航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基金管理资格证书A012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530,270.31万元,净资产323,667.73万元,营业收入325,579.53万元,投资收益6,594.41万元,净利润82,781.67万元(相关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银华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关联方
公司预计的其他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至第(4)项关联方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航民集团为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股权,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正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有:
(1)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或劳务、销售金融产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类型为准);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含金融服务)或劳务、购买关联方的产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类型为准);
(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4)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并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化在于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根据现行租赁准则要求,经营性承租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确认为相关资产或费用。修订后,承租人首先应识别是否构成一项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性承租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成本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不重述可比期间信息。
经评估,此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第一创业”)对有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2020年1-6月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公司2020年7-12月(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0,721.02万元,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208.32万元。详见下表: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第一创业的影响
第一创业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0,721.02万元,减少第一创业本期利润总额10,721.02万元,减少第一创业本期净利润8,040.7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第一创业本期共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8,594.31万元,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4,970.47万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3,623.84万元。
2、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第一创业本期共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准备434.72万元。
3、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减值
第一创业本期共计提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合计907.57万元。
4、商誉
第一创业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第一创业本期对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80.00万元。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芳女士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合规总监、常务副总裁、总裁。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朱剑锋先生和尹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继续聘任马东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继续聘任卢国聪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继续聘任王国峰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继续聘任何江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上述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刘红霞女士自本次董事会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马东军先生、邱巍先生、朱剑锋先生、尹占华先生、卢国聪先生、王国峰先生、何江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一、副总裁、财务总监 马东军先生简历
马东军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马东军先生1991年8月至2001年12月先后任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同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日域(美国)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马东军先生于2012年2月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财务部负责人,2013年8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4月至2020年5月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兼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马东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副总裁 邱巍先生简历
邱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邱巍先生于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任汕头大学科研处科员,于2000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发展银行(现更名为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公司部和零售部总经理、科韵支行行长、总行贸易融资部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副行长。邱巍先生于201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邱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副总裁 朱剑锋先生简历
朱剑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朱剑锋先生1996年至2006年就职于中信银行,曾任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渤海银行,曾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就职于广州银行,曾任深圳分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6年就职于中信证券,曾任经发管委营销管理部总监、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朱剑锋先生于2016年10月加入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2018年8月调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朱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副总裁 尹占华先生简历
尹占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尹占华先生1997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数学教师;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信贷审批部经理;2005年6月至2008年4月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兼结构融资部负责人;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2010年4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养老金部企业年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尹占华先生于2017年11月加入公司,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尹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合规总监 卢国聪先生简历
卢国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经济法学硕士。卢国聪先生具有执业律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深圳证监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广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卢国聪先生于2018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合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卢国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首席风险官 王国峰先生简历
王国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博士。王国峰先生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机用户杂志社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2006年5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国峰先生于202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截至本公告日,王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首席信息官 何江先生简历
何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9月出生,西南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何江先生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西南证券,曾任营业部电脑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上海金信管理研究有限公司,曾任信息技术部技术总监;2005年5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国金证券,曾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广发证券,曾任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华泰证券,任信息技术部首席创新顾问;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联储证券,任总裁助理分管信息技术部。何江先生于2019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日,何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彭文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彭文熙女士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
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电子信箱:IR@fcsc.com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彭文熙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彭文熙女士自2007年7月加入公司以来,曾在投资银行部、法律合规部工作;2010年7月入职董事会办公室,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监,兼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文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彭文熙女士已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