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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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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总经理就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0年业绩公告》、H股《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企业管治报告》、《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H股《2020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0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0年年度报告》、H股《2020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24,209,839.9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45,714,540.36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538,424,397.77元。

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094,430.6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A股股东及H股股东。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人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多普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多普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多普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上述第1、3、4、5、6、11、12、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0年业绩公告》、H股《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企业管治报告》、《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表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H股《2020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0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0年年度报告》、H股《2020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24,209,839.9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45,714,540.36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538,424,397.77元。

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094,430.6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A股股东及H股股东。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

五、《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各职能部门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天道香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是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前述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普瑞”)、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香港”)、SPL Acq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SPL”)2021年度计划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到期授信续期)。此外,公司和子/孙公司拟就前述部分授信额度向银行提供担保。

(一)拟申请授信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及子/孙公司合计获得银行授信折合人民币约986,076.35万元,实际使用额度约为人民币374,184.07万元。2021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预计如下:

(二)拟提供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为子/孙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预计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申请贷款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子/孙公司范围内对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最终公司(含子/孙公司)2021年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86555H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荣田南1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及依诺肝素钠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投资总额:112,900,100美元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码:1531390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7楼4724室

注册资本:33,022.14万港币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公司名称: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码:1911197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香港永乐街12-16永升商业中心4层

注册资本:23,396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及进出口业务,技术引进和交流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孙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孙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孙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孙公司)2021年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孙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整体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天道医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公司(含子/孙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通过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来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孙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天道香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是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前述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66,466.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0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2021年3月29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0号生物孵化器基地的机器设备赠与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作为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对深圳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孵化、扶持、服务的公共平台。

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捐赠方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53359T

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楼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隶属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承担科技项目评审、软件园区产业服务及管理、生物孵化器管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捐赠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设备赠与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捐赠目的: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0号生物孵化器基地的全部设备/资产无偿赠与乙方,作为乙方对深圳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孵化、扶持、服务的公共平台。

2、设备价值:甲方向乙方捐赠的设备/资产,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价值为人民币347.86万元。

3、交付后安排:赠与设备/资产交付后,设备/资产的日常管理,保养维护和安全管理都归属乙方,甲方可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实施的对外捐赠事项是为了支持深圳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事业,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本次捐赠的设备为公司原有依诺肝素钠制剂中试生产线,现公司已拥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9号符合欧盟及美国cGMP标准的认证的高速制剂生产线,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捐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公司本次捐赠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设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

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通过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李锂先生

董事、总经理:单宇先生

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

财务总监:张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谈煊女士

三、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和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三)交易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4、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H股募集资金。

6、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最近12个月内滚动购买理财总额累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最近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部分H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低风险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到期不能赎回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赟女士

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8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以及商管服务、零售、电子设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汽车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

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6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生物医药以及零售业等。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

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25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水务、公共交通、科技、消费品行业等。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增加18%;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