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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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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98 公司简称:宁波海运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10.28 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2,344,641.54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2,052.06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909,952,589.48元结转下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国际船舶的普通货物运输以及控股子公司明州高速投资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一)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公司的水运业务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的大宗干散货运输以及国内沿海成品油运输,最主要的货种为煤炭。报告期,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致干散货海运需求下降,运力过剩矛盾突出。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防疫和复工复产“两手硬、两战赢”,立足“海陆协同”,内挖潜力、外拓市场,抓重点、攻难点,持之以恒落实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通过全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稳中求进”的目标。

公司保持以煤炭运输为主的专业化散货运输经营格局,2020年8月建成1艘1万吨级成品油船投入营运,公司的运输货种由单一大宗散货向液体散货拓展。全年完成货运量4,430.61万吨、周转量983.64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01%和8.11%。实现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187,897.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4%。

公司致力于不断优化散货船队结构,发展液体散货运力,积累大型船舶经营及管理经验。报告期,公司签订了新建3艘49,8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船舶1艘。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船舶32艘,总运力规模157.14万吨:(1)散货船31艘(含光租运力1艘),运力规模156.14万载重吨,其中:灵便型散货船26艘,计110.08万载重吨;巴拿马型散货船4艘,计28.44万载重吨;海岬型船1艘,计17.62万载重吨;(2)成品油船1艘,运力规模1万载重吨。报告期末,公司船队平均船龄15.04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招商局金陵船舶(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3艘49,8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前2艘船舶将分别于2022年8月底前和2022年10月底前建成交付。第3艘船舶为选择船,如选择合同生效,该轮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建成交付。

2021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购置了1艘7.6万吨的二手散货船,同时,公司出售了1艘6.48万吨的老旧船舶“明州20”轮。截至本年报披露日,公司拥有船舶32艘,总运力规模158.26万吨:其中散货船31艘(含光租运力1艘),运力规模157.26万载重吨;成品油船1艘,运力规模1万载重吨。

目前,公司已形成一支以灵便型和巴拿马型船舶为主、国际国内并举、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散货船队,并开始涉足成品油船等液体散货船运输。根据交通部《中国航运发展报告(2019)》关于2019年末中国主要航运企业经营国内沿海船队规模排名,公司运力规模排名在第9位左右。

公司2019-2020年内外贸运输情况分析表

海运业务情况分析见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阐述。

(二)收费公路运营业务

公司控股的明州高速投资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于2007年12月试通车,全长42.135公里,该路段贯穿起杭州湾大桥南连接线、沪杭甬、甬金、甬台温等高速公路。2011年底,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全线开通后,宁波绕城“一环六射”正式建成,成为宁波唯一外环高速公路。

报告期,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由于受疫情期间公路收费政策影响,免费通行期长达88天(含延长春节免费通行期9天),进出口车流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致通行费收入也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报告期,实现日均断面车流量为84,743辆(换算成一类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3.28%。实现通行费收入40,168.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71%;实现净利润3,648.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27%。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近5年车流量、营业收入、成本和营业利润等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决策部署下,在各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按照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以“抓发展,控成本,增效益,强管理”为中心,扎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210.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2%,为年度计划的10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6%。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经营工作情况:

一是加大开拓力度,努力提升经济效益。公司继续强化大客户战略,稳定货源基础;提前谋划、及早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锁定货源,实现合作共赢谋发展;把握市场波段行情,加强市场货租船力度,进一步挖潜增效;加强市场信息收集,通过承揽陶土、黄沙等回程货盘,拓展回程货运输,降低船舶空驶现象;加大协调力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全力提升船舶周转效率;开展航运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打造数字智慧的科技海运,有效提升船队协同管理效率。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高标准、严举措稳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员工安全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安全管理基础不断夯实。2020年公司继续被评为全国安全诚信公司,6艘船舶和10名船长分别继续被评为全国安全诚信船舶和安全诚信船长。

三是强化成本管理,促进降本增效。公司坚持以预算为抓手,统筹安排资金,努力降低财务费用;主动对接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和政府各类补助;强化资金管理,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减少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提高资金效率;密切关注燃油价格信息,精准预判市场变化趋势,严控燃油采购各项环节,有效发挥集中采购优势,进一步缩减成本开支。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为高质发展提供保障。公司抗疫生产两不误,全力以赴地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运输生产工作;落实有关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异地房产、“宁波先锋”轮等多项资产处置工作,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人才强企”,不断拓展培训工作,推进了人才库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五是赶进度抓落实,助力企业转型发展。公司积极谋划转型促发展,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公司转型升级“谋好篇、布好局、开好头”;克服疫情抢进度,确保了新造10,000吨级油品运输船舶于2020年8月按期投运,开启油运市场新篇章;推进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项目,于2020年底圆满完成合同签订,计划于2022年交船投运,提升公司船队竞争力;积极谋划综合能源运输服务,促进公司转型升级。

收费公路运营业务工作情况:

明州高速所辖宁波绕城高速(西段)是宁波市“一环五射三复三连三疏港”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宁波市高速公路网中发挥着枢纽作用。2007年12月建成通车至今,已累计安全运行了近5,000多天。报告期,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营运受到疫情严重影响,根据交通部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起至5月5日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致全年公司通行费收入大幅下降。明州高速一方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检查落实,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另一方面加强科学养护管理,狠抓路面整治和维修项目以迎接“十三五”国检,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坚持“安畅优美”服务车主,努力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全年明州高速免通行费方式向社会累计让利 1.11 亿元,展现了宁波海运的社会担当。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将原计入应收账款的应收未完航次收入调整至合同资产,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调整至合同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公司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不需要对年初留存收益进行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公司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不需要对年初留存收益进行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董事长:胡敏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0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2,052.06元。

●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分配2020年度利润。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1年3月26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10.28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2,344,641.54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分配2020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2,052.06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909,952,589.48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1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26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钟炽兵,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嵇道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公司支付天职国际审计报酬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7.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20万元,上述费用已包含审计期间的人工费、差旅费等。2021年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王端旭先生、杨华军先生、钟昌标先生和徐衍修先生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3、天职国际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4、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1年度的报酬。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1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履行

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以及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运投资”)所分别持有的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海运”)51%的股权、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运输”)77%的股权以及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能通利”)60%的股权(富兴海运 51%股权、江海运输 77%股权及浙能通利6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并于 2018 年12月12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现将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与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以及煤运投资于 2018 年 7月 27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及承诺扣非净利润的确定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及承诺扣非净利润金额主要内容如下:

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富兴海运在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635.8907 万元、11,431.8286 万元、12,909.6773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若本次交易无法在2018 年度内完成,则浙能集团同意延长利润补偿期至 2021 年,即,整个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其中,2021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12,920.5306 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盈利预测承诺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交易对方海运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江海运输在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19.6368 万元、663.7997 万元、613.3597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若本次交易无法在2018 年度内完成,则海运集团同意延长利润补偿期至 2021 年,即,整个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其中,2021 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86.4997 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盈利预测承诺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交易对方煤运投资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浙能通利在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91.5016 万元、806.8025 万元、514.1493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若本次交易无法在2018 年度内完成,则煤运投资同意延长利润补偿期至 2021 年,即,整个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其中,2021 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89.6871 万元。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盈利预测承诺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完成本次重组,依据上述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为盈利预测补偿期。

(二)盈利预测补偿方式

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本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当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扣非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该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确定实际扣非净利润与承诺扣非净利润之间的差异。若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的,各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以及煤运投资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主要内容如下:

盈利预测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以及煤运投资进行补偿时,应以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浙能集团、海运集团以及煤运投资获得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若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未能达到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当期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交易对方当年合计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和现金数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对方:

当期补偿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总额÷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补偿总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股份发行价格

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并出具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相关交易标的 2018年度、2019 年度和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 年度和2020年度,标的资产富兴海运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118.43万元、11,801.03万元及12,997.17万元;江海运输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61.24万元、753.91万元及653.92万元;浙能通利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09.52万元、840.66万元及946.46万元,均达到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

综上,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2018年度、 2019 年度和2020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已达到交易对方承诺扣非净利润,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天职国际为本公司审计并出具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本公司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已达到业绩承诺方的承诺。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2018年度、 2019 年度和2020年度盈利预测已实现,交易对方已履行了业绩承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1-01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7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

至2021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0、11和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出席对象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下午4 时,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2021 年4月23日之前书面回复公司,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内容为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

托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徐勇

(二)联系电话:(0574)87659140

(三)联系传真:(0574)87355051

(四)联系地址:宁波市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邮编:315020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05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秦俊宁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胡敏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敏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10.28 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2,344,641.54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2,052.06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909,952,589.48元结转下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0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做出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2020年度报酬的决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报酬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7.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2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临2021-007)。

本议案涉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敏、董军、俞建楠和蒋海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生产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维持与相关银行间银企战略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及借款事项如下:

1、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不超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总经理实施项目的预算内金额。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其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或相关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授权有效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委贷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及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运输”),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浙能财务公司及明州高速、江海运输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并办理委托贷款相关手续。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21-00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为建立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服务保障,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和发挥决策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修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组成人员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2021年4月25日届满。就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的组成按以下原则

1、根据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名,并按有关规定的比例设置独立董事;

2、考虑股东的持股份额,兼顾代表性与广泛性;

3、中国证监会[2001]102号文件规定,董事会成员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经充分协商,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田信尧、包新民、杨华军、吴洪波、胡正良、胡敏、俞建楠、秦俊宁、徐衍修、董军和蒋海良。

其中包新民、杨华军、胡正良和徐衍修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新民、杨华军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了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其优良专业的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1年度的报酬。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01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7日 上午9:0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0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作了书面述职报告,还专就上述议案中第四、九、十三和十四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田信尧先生,1962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包新民先生,1970年1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税务师。历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公司、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宁波海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军先生,1976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教师,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洪波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保税区北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保税区路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保税区北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永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正良先生,1962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交通运输管理学院院长,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交通运输部部长决策咨询委员会和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敏先生,197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嘉兴发电公司运行部巡检、团委书记、信息中心主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总经理,浙江天音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供应链(物流)事业部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香港兴源投资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物流管理中心副主任,浙能集团(香港)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党委书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俞建楠先生,1965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闸口电厂电气分场职工、技术员、生技科电气专工,钱清发电公司筹建组电气专业组组长、设备管理部副主任,浙能钱清发电公司生产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兼支部书记、检修总监、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能北仑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秦俊宁先生, 197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党总支委员,国网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副主任,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衍修先生,196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员,宁波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军先生,197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群办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

蒋海良先生,196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海运外轮航修厂轮机主管,宁波海运货运分公司机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船技处副处长,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0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申良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公司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等不存在问题。同

(下转2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