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8版)
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至2021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经股东单位协商,已提名推荐包凌霞女士、毛申良先生和程向华先生(按姓氏笔画排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会议进行了投票表决,同意包凌霞女士、毛申良先生和程向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按姓氏笔画排序)
包凌霞女士,197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副处长、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副处长,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综合审计处处长,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处长等职务。现任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毛申良先生,1964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北仑港发电厂工程公司多经处综合办副主任,浙江省北仑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实业公司主任会计师,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计划财务处副主任,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审计部副主任,浙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党总支书记,省能源集团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副主任,浙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浙能资本控股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能资本控股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程向华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稽核处稽核干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杭州市西湖支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杭州创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筹建)职员、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稽核岗,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主管等职。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部)部(监事会工作部)副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07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敏、董军、俞建楠和蒋海良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端旭先生、杨华军先生、钟昌标先生和徐衍修先生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和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前期合作、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按市场化定价,充分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采购及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安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前期合作业务执行情况良好,2021年度拟继续实施业务合作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降低运营成本,并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2)本议案中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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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系向关联人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下同。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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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商住4﹟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建忠
注册资本:13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4503935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60.18亿元,净资产 24.45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1.24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浙能舟山煤电厂区内
法定代表人:周建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579334180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配煤加工,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73 亿元,净资产1.6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23.5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27.39亿港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34832089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总资产249.20亿元(货币单位:港币,下同);净资产78.0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35.76亿元,净利润 5.4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施云峰
注册资本:97,07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55.72亿元,净资产30.6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2亿元,净利润4.8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四路86号B区1号仓库402-5室
法定代表人:王穆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MA28KE0C3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煤焦油等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无仓储;食品的销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沥青、化肥、油脂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天然气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运营管理服务、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能源技术开发,船舶物资供应,船舶、设备租赁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 1.3亿元,净资产0.49 亿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 72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富兴”)是浙能富兴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舟山富兴、浙能国际、浙能财务公司和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履行完毕,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将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署1年期《煤炭运输合同》和航次《煤炭运输合同》。
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为浙能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双方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条件为交易的定价、计量原则。根据不同航线结合航运市场的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并根据运输成本的变化合理调整附加费用。
(二)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30日内与浙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为期2年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浙能财务公司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排如下:
2021年5月-2022年5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
2022年5月-2023年5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安排如下:
2021年5月-2022年5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2022年5月-2023年5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根据原《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并结合拟新签订的协议内容,2021年度预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浙能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又称贷款市场基础利率)执行。
(三)公司拟与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燃润料等物资采购合同,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
1、燃料油:
(1)船用180CST燃料油及船用柴油成交基准价按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中国内贸船燃供船成交估价”的平均价经双方商定下浮一定比例,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
(2)当供方实际采购价下浮比例与上述约定基准下浮比例发生偏差时,按相应分段结算。
(3)供方不定期邀请需方列席供方组织的招投标过程。
(4)对于在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以外港口加油时,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并且供方应通知需方列席招投标过程。
(5)如无特殊情况,需方应尽可能选择低油价地区加油。
(6)当燃油市场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或成交基准价严重偏离市场实际价格时,供需双方另行协商定价方式。
2、润滑油:
(1)价格以供方即时挂牌批发价下浮一定比例进行结算,且该价格低于即时市场价。
(2)以上价格为最终结算价,包含运费、税费、加装费、杂费等一切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稳定运营收入,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21-00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 贷款利率:利率为人民币固定利率,该固定利率确定为每笔贷款发放之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应期限档次的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委贷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及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运输”),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
以上流动资金委托贷款交易,本公司拟通过与浙能财务公司及明州高速、江海运输签订1年期三方《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合同主要条款:利率为人民币固定利率,该固定利率确定为每笔贷款发放之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应期限档次的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浙能财务公司将按照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我公司的优惠条件和不低于其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向我公司收取手续费。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法定代表人:蔡胜
注册资本:119,3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33020077560669XB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场站、港口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广告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州高速总资产32.95亿元,净资产14.44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3亿元,净利润0.36亿元。
2、公司名称: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法定代表人:李勇龙
注册资本:1,8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330200144073874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沿海普通货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海运输总资产2.31亿元,净资产0.7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净利润664.52万元。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施云峰
注册资本:97,07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55.72亿元,净资产30.6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2亿元,净利润4.8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向明州高速和江海运输提供委托贷款将减少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外部贷款,并可减少公司合并利息支出,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明州高速提供委托贷款余额5,000万元,向江海运输提供委托贷款余额5,000万元。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