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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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脂肪醇(酸)、蒸汽、磺化医药以及氯碱、硫酸等系列产品,子公司经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加氢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经营模式: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辐射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主要以热电联产为核心装置,通过先进高效的透平机组生产的电和蒸汽,用于公司自身化工装置的生产,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脂肪醇、硫酸等化工装置产生的化学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其他企业构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印度等市场。
美福码头利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
光伏发电公司是利用太阳能技术发电,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氢能源产业利用公司副产氢优势,通过提纯加压产出纯度为99.999%的氢气,提供给下游加氢站及其他需求客户进行销售。
行业情况说明:
(1)蒸汽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即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成为循环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
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我公司已实现了超低排放。
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机组产生蒸汽供热,蒸汽主要用于公司各化工装置及向化工新材料园区企业供热。公司按照批准的供热范围向园区及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供热产品的需求量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蒸汽用量、园区落户企业数量及蒸汽需求量和供热范围内周边企业的蒸汽需求量。随着园区企业后续项目不断开工建设投产,园区企业蒸汽需求量每年都将保持稳定增长。
(2)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对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并加大了对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和整治,化工行业市场整体、特别是技术领先的企业向好的态势得到进一步确立,规模化、绿色环保的化工企业优势越来越明显,化工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码头装卸行业基本情况
美福码头为液体石油化工码头,鉴于本地区岸线资源有限,现有液体化工码头资源优势更加显著。依托后方化工新材料园区的综合优势,美福码头吞吐量稳步提升。
(4)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2020年是我国光伏发电由补贴依赖进入平价的关键一年。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模式仍将采用平价项目优先,对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实施竞价的管理模式。因为是有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企业项目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虽然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但2020年光伏市场规模实际新增48.2GW,同比增长81.7%。2020年光伏市场的增长,以国家补贴项目为主,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平价项目,为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做准备。
为促进光伏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战略转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充分保障能源政策的延续性和存量项目的合理收益,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铁门关利能、托克逊金太阳、吉木乃海锦、龙井中机五家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100MW)均已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司光伏装机容量123MW(其中地面100MW,分布式光伏23MW)全年发电量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光伏利用小时数1300小时,同比增长40小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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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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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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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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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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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4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0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8.03%;实现每股收益为0.91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4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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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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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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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1日《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6,858,316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股(含190,197,513股)。本次发行委托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销商,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8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87,708,351股,增加注册资本187,708,35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798,246,002.58元。截至2017年7月5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1,782,800,002.58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5,446,00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4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中96,380万元用于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2017年7月19日及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5家公司合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7月31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华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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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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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5,287.02 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68.42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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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6,380.00万元,收购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光伏发电公司100%股权并增资,其中股权收购金额合计665.4万元,增资金额为95,714.60万元。2016年一2017年,上述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的股权收购已先后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承诺根据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实际需求分批增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5家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的增资已完成,尚余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
注4: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2,000吨/年邻对位(BA)产品装置主体工程建设并进入试车和产品市场投放,二期产能结合市场情况预计在2017年底之前完成所有产品装置建设。项目一期2,000吨/年邻对位(BA)一期主装置以及4, 000吨/年的公共系统己投产。由于项目涉及到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难度相对较大,项目整体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基于进一步规划磺化医药产业的战略发展和提升邻对位(BA)产品生产工艺的需要,公司拟将项目二期2, 000吨/年产能自筹资金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实际涉及变更用途的金额为8,928,393.51元。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目前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
注5: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万吨/年植物油酸、8万吨/年植物硬脂酸、2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万吨/年C16-18脂肪醇、1.5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已于2016年部分安装完成,3万吨/年植物油酸、2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万吨/年C16-18脂肪醇己投产。但受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单组份脂肪醇及植物硬脂酸产品经济效益下滑,公司调整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当前及预期市场环境情况,公司拟暂缓实施1.5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及8万吨/年植物硬脂酸项目,“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实际涉及变更用途的金额为21,089,292.25元。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注6: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9台锅炉(1 #~9#炉)烟气的脱硝、除尘、脱硫等处理系统的技术改造,计划2017年三季度之前建成,确保公司热电厂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8台锅炉(1 #--8#炉)己于2017年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公司9号锅炉预计2019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相应延期至2019年底之前建设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进度调整业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9#锅炉已建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完工。
注7: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019年“年产4, 000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用途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928,393.51元;2019年“年产16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 变更用途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089,292.25元;2020年“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增资项目”结项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308,806.01元,2020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结项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082,235.85元,2020年“补充流动资金”结项销户实际转出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93,182.95元。
注8: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1~9#锅炉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目的是确保公司热电厂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1~9#锅炉已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实施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是为了响应国家治理大气污染号召,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项目属于公司热电项目配套工程,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满足整体经营需求,不需要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注1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金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的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2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立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38.14(未经审计)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家)、医药制造业(41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8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7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1家)、汽车制造业(25家)、通用设备制造业(25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俊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旭春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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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确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2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次六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四)委托理财额度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委托理财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遵守如下规定执行:
(1)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经营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公司财务中心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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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嘉化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对该现金管理计划表示同意。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近十二个月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2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建红、汪建平、邵生富、王宏亮、牛瑛山、管思怡已回避表决。
公司结合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4,760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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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售商品/运输、装卸、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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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采购商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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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运输、装卸、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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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52600.13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陆地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2幢3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42,457.3488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1号3幢301室
经营范围:年产:环氧乙烷20万吨,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副产品)72147.2吨(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一乙二醇、二乙二醇、三乙二醇;减水剂产品的研发、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4、嘉兴市三江浩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 4,0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三期围堤内平海路西侧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丙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5、三江乐天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郑宗植
注册资本:4,4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1幢315室)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氧乙烷、乙二醇、液氧、液氩、氧气、氮气。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6、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沈秋云
注册资本:7,755万美元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硫磺、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芳烃抽提装置)【苯11%、甲苯38%、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混合二甲苯)26%】、苯、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混合二甲苯)、抽余油(己烷42%、辛烷23%、庚烷30%)、氢气、混合碳四(异丁烷38%、异丁烯21%、1-丁烯14%、正丁烷11%)(中间产品)、干气(氢气35%、甲烷25%、氮气14%)(中间产品)、粗石脑油(中间产品)、蒸汽、沥青、热传导液、硫酸铵;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丙烯、甲基叔丁基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7、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滨海大道1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农药的生产(凭有效的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实业投资;农副产品收购(国家禁止或限止收购的除外);农药的技术开发;高分子树脂、塑料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技术开发;磷酸钙、氯化铵的生产;化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化工设备的加工、制造、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8、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生国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
经营范围:双氧水的生产。(凭有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 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信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公司董事汪建平先生在浙江嘉化双氧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9、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汪建平
注册资本:1,32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杭州湾世达物流中心6幢四单元
经营范围:在嘉兴港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供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安装、维护;管道运输、租赁;销售: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机电仪表设备。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汪建平先生、副总经理沈高庆先生分别在嘉兴兴港热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10、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林传克
注册资本:1,584.94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山西路1幢101室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储存):三氯化磷(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汪建平先生在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11、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笑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嘉兴港区中山中路5号3楼B301室
经营范围:港口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化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持有其21%股份,公司董事牛瑛山先生在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12、浙江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太恩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24幢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量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管思怡持股80%。
13、浙江浩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鲁国兴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森禾商务广场2幢10层10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维修、销售:环保设备,节能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4、嘉兴市江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下转2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