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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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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6版)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周育婷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军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股改审计服务及年度报告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监事会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30,000.00万元,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充裕,预计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金额将会增多。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现金流充裕,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50,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30,000.00万元,即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50,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30,000.00万元,即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50,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30,000.00万元,即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其中《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