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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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二七区鼎盛大道南、青铜西路西2号楼12层1207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清扬,注册资本为7.7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44.95亿元,负债总额37.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995亿元,流动负债25.9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34%,净资产为7.04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7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八)被担保人太原侨晋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6幢202,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3.13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20.87亿元,负债总额17.98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亿元,流动负债 11.85亿元),资产负债率86.15%,净资产为2.8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1亿元,净利润为 -0.24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 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九)被担保人天津华锦万吉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7年 7月11日,注册资本1.6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3号新城市中心写字楼B座1808,法人胡宸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该公司 2020年末总资产51.57亿元,负债总额51.77亿元,资产负债率100.39%,净资产为-0.2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9.77亿元,净利润为-0.4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3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被担保人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注册地为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梧桐大街5号1#商业楼二层,法定代表人为谭笑,注册资本为0.8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业务咨询、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等。2020年末资产总额2.12 亿元,负债总额2.0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0.18亿元),资产负债率97.17%,净资产为0.05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11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一)被担保人深圳华城国际低碳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三路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武卫,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国土部门核定地块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4.12亿元,负债总额24.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23.81亿元),资产负债率100.76%,净资产为-0.1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0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二)被担保人江门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29号中科创新广场2座A区1501,法定代表人为李晋扬,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5.84亿元,负债总额12.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7亿元,流动负债12.24亿元),资产负债率81.71%,净资产为2.9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0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三)被担保人广州恒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该公司2020年处于筹备期,资产负债率暂无,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四)被担保人佛山南海祁禹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西路20号保利洲际酒店11楼1103房,法定代表人为唐翔,注册资本为0.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65.09亿元,负债总额65.1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00亿元,流动负债47.71亿元),资产负债率100.03%,净资产为-0.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18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00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尖岗山广深高速公路东北侧招商华侨城曦城(A122-0297)会所1-a~j,法定代表人为刘成,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30.95亿元,负债总额212.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3.80亿元,流动负债132.92亿元),资产负债率91.86%,净资产为18.7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亿元,净利润为0.34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黄金台商业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为刘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03.81亿元,负债总额102.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02.79亿元),资产负债率99.02%,净资产为1.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七)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80亿元,负债总额3.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9亿元,流动负债1.73亿元),资产负债率189.61%,净资产为-1.6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八)被担保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东岸花路1、3、5号瓯海牛山广场2幢910室-2,法定代表人为王政,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39.21亿元,负债总额39.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亿元,流动负债17.15亿元),资产负债率100.85%,净资产为-0.34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2.00万元,净利润为-0.24亿元。截止2020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3.00亿元银行借款,建设银行2.00亿元履约保函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8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九)被担保人成都华侨城锦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黄志强,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8.26亿元,负债总额18.30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18.30亿元),资产负债率100.22%,净资产为-0.0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被担保人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3%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一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40.04亿元,负债总额38.7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62338893亿元,流动负债33.15亿元),资产负债率96.82%,净资产为1.2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39亿元,净利润为0.89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一)被担保人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悦融一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2020年末总资产38.65亿元,负债总额0.6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0.66亿元),资产负债率1.71%,净资产为37.9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7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二)被担保人宜宾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二二四(上锦美域)1-3-5,法定代表人为张锴,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73亿元,负债总额2.7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75亿元),资产负债率100.72%,净资产为-19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96万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三)被担保人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定代表人为姚明华,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游乐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游乐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机械设备设计、销售、安装;舞台设计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2.48亿元,负债总额12.7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2.74亿元),资产负债率102.25%,净资产为-0.2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23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四)被担保人西安招麟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其进行增资扩股,若增资完成,公司预计将持有该公司 24.99%股份。该公司 2020年处于筹备期,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五)被担保人杨凌欢乐田园(暂无公司名)为公司联营公司,该公司 2020年处于筹备期,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六)被担保人成都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地为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大安路6666号,法定代表人为卢红纲,注册资本为0.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租赁;酒店管理。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1.75亿元,负债总额14.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4.95亿元),资产负债率127.29%,净资产为-3.2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6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事项以及股东抵押事项,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七)被担保人成都天府华侨城湖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餐饮娱乐项目管理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3.7亿元,负债总额3.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6亿元),资产负债率100.00%,净资产为0.096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0019亿元,净利润为0.000043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八)被担保人西安招商嘉时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4.9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30日,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办天谷八路528号软件新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570号房,法定代表人为何军利,注册资本为9.8039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25.33亿元,负债总额15.6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59亿元,流动负债13.03亿元),资产负债率61.68%,净资产为9.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088亿元。截止2020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0.1442亿元融资额度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九)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地为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高新园海王星科技大厦E区7楼2#,法定代表人为郑圆圆,注册资本为717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对重庆市北部新区礼嘉组团B标准分区B20-4/04、B20-5/04号宗地进行普通住宅及配套商业设施进行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设、经营、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配套停车场(库)的经营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5.40亿元,负债总额15.2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08亿元,流动负债11.17亿元),资产负债率60.05%,净资产为10.15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26亿元,净利润为4.12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一十)被担保人西安华创骐耀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1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镐京大道与沣泾大道十字东南角湖滨府项目营销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朱祖星,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该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12.22亿元,负债总额7.2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7.22亿元),资产负债率59.08%,净资产为5.0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03万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一十一)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 11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 9.8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开发与管理、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经营、养老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13.58亿元,负债总额 3.77 亿元,资产负债率27.76%,净资产为9.81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0087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控股公司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一十二)被担保人豪力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为香港注册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3日,注册地点中国香港,注册资本港币1元,主营从事房地产投资;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约11.04亿元,负债总额约11.56亿元,资产负债率104.68%,净资产约为-0.52亿元;2020年实现年度亏损约为0.14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3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一十三)被担保人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毅,注册资本为1.84亿元,主营业务为景区游览,景点场景复制销售,在风景区内民俗风情表演,礼仪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咨询业务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3.42亿元,负债总额0.74亿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21.64%,净资产为2.68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0.82亿元,净利润为-0.47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4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一十四)被担保人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94%股份,该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为香港公众持股。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8日,注册地点开曼群岛,注册资本港币2.00亿元,主营从事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餐饮娱乐的管理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约248.46亿元,负债总额约120.29亿元,资产负债率48.41%,净资产约为128.1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3.31亿元,年度利润约为1.11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发行8.00亿美元永续债券,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豪科投资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控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是基于公司控参股公司中部分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该等公司获取低成本的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为控参股公司获取银行借款,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89,425.56 万元。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其他控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92%。2020年度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2022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2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243.19亿元。2021-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2%。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铁华兴”)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北京中铁华兴公司已于2016年4月8日与中铁置业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合作协议,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6年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忠路12号院9号楼二层1门,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5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20年末总资产61.03亿元,负债总额59.82亿元,资产负债率98.01%,净资产为 1.21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19亿元,净利润 2.02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0.80亿元,该公司土地、未售的商品房抵押10亿元,用于提取开发贷5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2.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天津华锦万吉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019年12月与天津万吉共创共担有限公司签署债转股增资协议。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 7月11日,注册资本1.6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3号新城市中心写字楼B座1808,法人胡宸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该公司 2020年末总资产51.57亿元,负债总额51.77亿元,资产负债率100.39%,净资产为-0.2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9.77亿元,净利润为-0.4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2.9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 3 号焦煤厂办公楼 1 栋 106 室,法定代表人为马隽 ,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16.29 亿元,负债总额 16.19亿元,资产负债率99.39%,净资产为0.1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01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16.21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2021-2022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488号1幢3层306室,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该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0.04 亿元,负债总额 0.02亿元,资产负债率50.00%,净资产为 0.02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 2020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05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张家口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注册地为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梧桐大街5号1#商业楼二层,法定代表人为谭笑,注册资本为0.8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业务咨询、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等。该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2.12亿元,负债总额2.06亿元(其中外方股东借款0.93亿元,华侨城方股东借款0.95亿元,流动负债0.18亿元),资产负债率97.17%,净资产为0.05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11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95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6477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天津嘉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为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16室,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建昕,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 16.54 亿元,负债总额 17.0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2.99 亿元,流动负债 14.03 亿元),资产负债率102.88%,净资产为 -0.48 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 -0.40 亿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0.92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2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七)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华侨城锦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黄志强,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8.26亿元,负债总额18.30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18.30亿元),资产负债率100.22%,净资产为-0.0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元。截止 2020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77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八)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3%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张播,注册资本为5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40.04亿元,负债总额38.7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62亿元,流动负债33.15亿元),资产负债率96.82%,净资产为1.2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39亿元,净利润为0.89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6.28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8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九)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悦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注册资本为2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38.65亿元,负债总额0.6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0.66亿元),资产负债率1.71%,净资产为37.9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20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宜宾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二二四(上锦美域)1-3-5,法定代表人为张锴,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73亿元,负债总额2.7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75亿元),资产负债率100.72%,净资产为-195.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95.65万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4.96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成都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润置业”)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9.4%股份,按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融创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洛带博客小镇项目之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地润置业”已建存量部分财务资助由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定代表人为魏冬,注册资本为4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道路施工及绿化工程;文化与旅游基础设施与运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2.14亿元,负债总额9.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9.07亿元),资产负债率74.71%,净资产为3.0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20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5.03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2.94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二)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西安招麟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预计 2021年度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其进行增资扩股,若完成增资扩股手续,公司预计将持有该公司 24.9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5.88亿元额度财务资助, 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三)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西安华创骐耀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2%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镐京大道与沣泾大道十字东南角湖滨府项目营销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朱祖星,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2.22亿元,负债总额7.2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7.22亿元),资产负债率59.08%,净资产为5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控股公司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2.7036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四)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杨凌欢乐田园(暂无公司名)为公司联营公司,该公司预计2021年度成立,公司预计将持有该公司24.9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
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8914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五)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成都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8%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地为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大安路6666号,法定代表人为卢红纲,注册资本为0.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租赁;酒店管理。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1.75亿元,负债总额14.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4.95亿元),资产负债率127.29%,净资产为-3.2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6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6.32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六)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锦立方10栋B座1单元20层10号,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00亿元,流动负债0亿元),资产负债率暂无,净资产为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6.74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9.93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七)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周会敏,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5.76亿元,负债总额 5.91亿元,资产负债率37.51%,净资产为9.85亿元。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0.08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2.70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143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八)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郑州华侨城都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二七区鼎盛大道南、青铜西路西2号楼12层1207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清扬,注册资本为7.7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44.95亿元,负债总额37.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995亿元,流动负债25.92亿元),资产负债率84.34%,净资产为7.04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7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4.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十九)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法定代表人为刘田,注册资本为2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80.81亿元,负债总额57.8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7.17亿元,流动负债40.63亿元),资产负债率71.53%,净资产为23.01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18亿元,净利润为0.36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12.33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4.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江门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29号中科创新广场2座A区1501,法定代表人为李晋扬,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5.84亿元,负债总额12.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7亿元,流动负债12.24亿元),资产负债率81.71%,净资产为2.90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0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5.1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02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一)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成,注册资本为1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30.95亿元,负债总额212.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3.80亿元,流动负债132.92亿元),资产负债率91.86%,净资产为18.79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亿元,净利润为0.34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41.94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二)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黄金台商业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为刘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03.81亿元,负债总额102.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02.79亿元),资产负债率99.02%,净资产为1.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2.69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3.9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三)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1.80亿元,负债总额3.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9亿元,流动负债1.73亿元),资产负债率189.61%,净资产为-1.6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1.5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1.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四)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云南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5%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 9.8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开发与管理、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经营、养老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0 年末总资产13.58亿元,负债总额3.77亿元,资产负债率27.76%,净资产为9.81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0087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0.26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控股公司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五)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华城国际低碳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三路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武卫,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国土部门核定地块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24.12亿元,负债总额24.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债23.81亿元),资产负债率100.76%,净资产为-0.1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截止2020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3.50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2.0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六)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毅,注册资本为1.84亿元,主营业务为景区游览,景点场景复制销售,在风景区内民俗风情表演,礼仪及相关庆典活动的策划,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咨询业务等。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3.42亿元,负债总额0.74亿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21.64%,净资产为2.6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82亿元,净利润为-0.47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49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十七)2021-2022年度被资助方深圳招商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广深高速路口招商华侨曦城别墅区一期管理处1整套,法定代表人为王舒波,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该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0.35亿元,负债总额0.24亿元,资产负债率68.63%,净资产0.11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92亿元,净利润为0.029亿元。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1-2022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0.0650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研究并一致决议:
为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同意2021-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2%。以上财务资助不存在不可控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2021-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2%。以上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事项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243.19亿元。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及风险控制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被资助对象的财务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对于公司此次公告的文件《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该事项不属于“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超募资金”范畴,故不在以上限制范围内。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202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2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
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权管理概述
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履行股东职责,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1-2022年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一)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在“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额度”范围之外,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即人民币156.79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78.40亿元;
(五)上述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对于公司此次公告的文件《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该事项不属于“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超募资金”范畴,故不在以上限制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54.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5%。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2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4月2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851,688,693股,其中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146,842,878股,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587,371,513股,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117,474,302股,发行价格为6.81元/股。公司共募集华侨城集团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人民币5,799,999,999.33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5,799,999,999.33元,扣除证券承销与保荐费人民币72,0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5,727,999,999.33元,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划转至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账户内,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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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减除与发行有关的验资费及登记费人民币815,168.8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27,184,830.46元。2015年12月2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4040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设立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存放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人民币2,242,824,099.33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西北片区2号地项目和西北片区3号地项目人民币1,700,000,000.00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存放收购武汉华侨城15.15%股权、上海华侨城9.87%股权、收购酒店管理公司38.78%股权、归还华侨城集团股东借款项目人民币1,785,175,900.00元。
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2月,本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地产”)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华侨城地产在农行华侨城支行开立存放和使用西北片区2、3号地块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2016年2月,本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侨城”)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北部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重庆华侨城在重庆北部新区支行开立存放和使用重庆1号地块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原有募投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将西北片区2号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32,500.00万元,西北片区3号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60,000.00万元,重庆华侨城1号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128,982.41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将其余合计18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入新的项目。2018年5月16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华侨城房地产、重庆华侨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农行华侨城支行、工行北部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公告日,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合计为424,120,479.90元,其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如下:
(下转24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