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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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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9.0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9,701.10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64,622.05万元。因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以及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生产产品包括稀土精矿、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等。

公司的稀土业务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达的生产总量控制计划,依法依规指导所属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公司总部强化统一管控,加强所属生产企业的营销管理,建立了稀土产品销售统一指导价格体系和稀土产品销售备案制度,实施稀土企业大宗辅助材料统一招投标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经营效益提升。所属企业开展包括稀土矿的开采及冶炼分离、产品销售、产品研发以及贸易经营业务,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系国家6大稀土产业集团之一广东稀土集团的唯一上市平台,旗下控制3家稀土矿企业、4家稀土分离厂及1家稀土金属加工厂,并参股了2家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稀土产业链,稀土资源储量丰富,具备稀土全元素分离能力,在中重稀土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二)行业情况

稀土是战略稀缺资源,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使其具有许多其他元素所不具备的光、电、磁特性,其在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誉为“工业味精”,被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近年来,稀土行业政策不断出台,开展了环保督察、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等一系列工作,对稀土行业私采盗挖、违法违规生产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强化了对稀缺资源的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加强和规范了出口管制,稀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其出口或将被进一步限制。随着近期《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行业管理上升到立法程度,重点强调全产业链管理,彻底消除非法企业窃取行业和合规企业的利益,更加凸显稀土的战略地位。

2020年,在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对稀土、磁材及其下游终端出口的欧美、日韩市场造成严重冲击,磁材企业出口订单缩水,疫情对稀土上游需求端影响明显,产品需求及产品价格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随着海外疫情渐入消退期,稀土及稀土磁材主要出口市场国家均全面复工复产加上直接需求的增长、供应增速的受限,在下半年的尾声,稀土价格迎来稳步式增长。未来稀土行业供应紧张或将成为长期趋势。以氧化镨钕为代表的轻稀土产品市场价格随着需求端的增加,由年初的28.7万元/吨,到四季度氧化镨钕价格急速上涨至45万元/吨。以氧化镝和氧化铽为代表的中重稀土价格则是涨幅不一,氧化镝整体呈现震荡行情,报告期末达到190万元/吨。氧化铽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供应不足,全年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由年初的350万元/吨涨至年末720万元/吨。

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消费电子等领域对高性能钕铁硼的需求不断增长,而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增速较为缓慢,进口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稀土的供需结构或将逐步优化,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有望平稳上行,稀土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86亿元,同比增加125.89%;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79.05万元,上年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10.52万元,同比增加668.5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7.23亿元。

2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之间的差异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除以下变化外无重大影响:

对于销售商品,本公司要求部分客户支付预付款,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将该款项金额确认为预收款项。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对于运输费用,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活动相关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最终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3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