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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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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版)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尚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4,6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通过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36号),截至2020年5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995.97万元。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95.9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将8,995.97万元资金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存放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余额合计人民币78,283.49元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此部分股票共计68,760股。公司拟对上述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按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数据,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可转债共计转股5,159,153股,总股本为389,935,153股,68,760股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89,866,393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爱珍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因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定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本验证等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事项的意见

本次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1号)相关规定,要求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的租赁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月公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1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租赁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事项的意见

本次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1号)相关规定,要求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的租赁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任意单一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2021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00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00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50亿元。

上述担保共计10.50亿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五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3910号

法定代表人:薛革文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内饰件、钣金冲压件、镁铝合金结构件及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提供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61,207.85万元,负债总额88,524.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565.71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80,138.06万元,资产净额72,682.8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64,523.70万元,净利润18,747.51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中塘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薛革文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配件、五金冲压件生产、加工与销售,蚀刻、ED(电泳)、阳极、喷漆、金属外观件的设计与制造;提供计算机领域内、汽车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71,637.19万元,负债总额41,732.3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730.03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34,908.03万元,资产净额29,904.8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2,114.94万元,净利润5,309.82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工业园区汇庆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2,604.80万元,负债总额8,048.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7,642.51万元,资产净额4556.1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0,455.16万元,净利润38.64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1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3家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10.50亿元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经营需要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0,989,702.70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81%。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郑个珺女士回避表决,以同意票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监事郑个珺女士配偶朱卫军已于2020年12月8日转让其持有的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其不再持有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跃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跃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9日

住所: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潘公路66号A座202室

法定代表人:金跃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7010168J

经营范围:模具、五金冲压件、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橡塑制品、电气元器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薛赛琴的表弟金跃军持有其90%的股份。

(2)上海格绎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格绎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2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1899号2幢2117室

法定代表人:金跃军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840825799

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配件、健身器材、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服务,弱电工程施工,综合布线,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营销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金属制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薛赛琴的表弟金跃军持有其80%的股份。

(3)宁海赛淇货物托运站

名称:宁海赛淇货物托运站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6日

经营人:薛赛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26MA2CMPG44K

经营范围:货物托运代理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营人系公司5%以上股东薛赛琴的妹妹。

(4)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02日

住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苏杭路191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金忠杰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85012974D

经营范围:精密五金零部件加工、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郑个珺的配偶朱卫军曾持有其55%的股权。朱卫军已于2020年12月8日转让其持有的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其不再持有昆山捷可瑞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同意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远期结汇的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2021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5,000万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承诺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结合采购支付用汇,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将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以下网站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3: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zhangzj@chunqiu-group.com),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通过网络平台交流的方式举行“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在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1、董事长:薛革文先生

2、董事、财务总监:陆秋萍女士

3、董事会秘书:张振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3: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zhangzj@chunqiu-group.com),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联系电话:0512- 57445099

传真:0512-57293992

邮箱:zhangzj@chunqiu-group.com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转股代码:191577 转股简称:春秋转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9:00一11:00 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电话:0512-57445099

传真: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