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年10月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资本平台。公司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直营网点七十家,同时还拥有上海市幼儿园教材、中小学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发行权;公司还拥有《上海学生英文报》的经营权,在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经营状况以及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分为图书、音像制品、文教用品、报刊广告和其他,其中图书、文教用品和报刊广告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图书、报刊广告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整体平稳;报刊广告收入主要来源于报纸平面广告代理收入,受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迅速侵蚀传统广告市场的影响,平面媒体广告市场份额整体有所下降,公司广告业务收入也随之下行。公司通过探索创新,重点加强“综合服务+活动营销”的业务能力,延伸了广告板块的主营业务(计入“其他收入”),使得报刊广告板块收入在主营业务中占比合理下调;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公司文教用品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

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二)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签发的:编号为3101121501015121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免征期为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财税[2019]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延续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房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取得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税务局签发的:沪税自贸九所备(2015)004号-007号《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根据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同意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免征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财税[2019]1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延续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城融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书城图书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行业发展状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本年度受疫情影响,行业整体经营业绩略有下滑。根据Wind,目前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23家,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811.81 亿元,同比下降 7.02%,净利润合计 89.62亿元,同比下降6.15%。

据图书行业咨询机构《北京开卷》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首次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了5.08%,码洋规模为970.8亿元。2015年至2019年之间,图书零售市场一直保持10%以上的增速,今年受到疫情影响首次出现负增长。从不同渠道来看,网店渠道继续保持正向增长,2020年度同比增长7.27%,码洋规模为767.2亿元;线下门店受疫情影响明显,2020年度同比下降33.8%,码洋规模为203.6亿元。

据《北京开卷》发布的《经济新常态下书店行业发展的观察与思考》,2021年书店行业发展的趋势,或呈现以下特征:

1、文化消费需求将推动书店行业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家庭文化消费的支出预算显著增加,书店作为文化消费的线下体验场景,以文化消费能力与文化消费意愿为商业基础,同时线下的消费场景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因此从开店数量到销售规模都将持续增长,但消费的产品会更加多元化,图书的消费数量和比例有可能逐步降低。

2、多品类的文化产品供给会对书店行业的消费形成分流,从而限制增长速度。文化产品消费是对通过占用用户时间创造价值,读一本书的同时就不能打游戏或者看电影。反之,打游戏或者看电影的时间就不能读书,所以,对书店行业形成最大冲击的不是线上图书销售,而是其他模式文化产品供应,由于其更易获得,碎片化时间利用效率更高,感官冲击更强,对深度思考能力调动更弱,所以对用户的吸引也就更大。用户到店体验的时间和意愿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消费。

3、传统图书售卖模式将遇到更加严峻的考验。网络购书、电子阅读对传统图书售卖的颠覆性影响已经基本确立,书店也已经不是购书行为的第一选择,疫情带来的消费行为变化,更是对单一图书销售的商业模式危机考验。不能及时转型,将经营模式聚焦在满足用户文化消费需求上的书店,未来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4、新型文化消费卖场模式仍然需要以阅读为主题。书店营造文化氛围与建立用户粘性的核心是内容,而图书天然具有内容载体的作用,承载了不同作者深度思考和系统表达的成果。通过选品、展陈、分类,把优选的阅读内容推荐给消费者的同时,也是书店文化、理念、价值观的展示,是书店品牌精神的体现。这样的工作也许不产生直接效益,但是对于消费者情感链接的价值,远超过实际消费范畴。“把不赚钱的事情做好,才有机会赚钱”,这条规则对于书店更为有效。

5、书店行业将呈现区域化、生活化的特点。实体书店的优势在于线下体验与深度文化服务,其效率弱于线上,但是功能性更强。“服务周边居民而非全市场消费者,提供优选内容而非全品类”,是实体书店扬长避短的有效经营策略。获取周边居民的文化需求,通过公益文化服务建立信任,供给与生活相关的优质商品,将书店融入周边文化消费者的生活,是书店行业提升用户转化率与到店消费率的有效途径。

6、能否将互联网思维应用于书店运营将成为书店成败的关键。新型书店商业逻辑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志,就是是否具备互联网思维,即是否高度关注用户。将产品理念应用到书店的动线设计、场景打造、卖品组织、图书展陈,将运营理念应用到书店的会员体系、活动设计、文案宣传、媒体推广,让用户在感受到关注,体会到服务的同时,产生对于书店的品牌精神的认同,为这种认同付费的意愿将大幅提升。而书店转型的核心,就在于是否将关注焦点从图书转向用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2,840,218.40元,同比下降3.99%;实现利润总额-284,348,725.29元,同比下降977.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363,218.19元,同比下降1515.9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273,721.30元,较去年同期大幅改善。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3,699,302,524.90元,同比下降7.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06,147,034.36元,同比下降10.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9%,同比下降12.17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部分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0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程峰先生、董事李翔先生、董事李爽女士、独立董事王悦女士和独立董事袁华刚先生因工作原因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21年度工作计划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25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190万元和内控审计60万元)作为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报酬。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的审计报酬。

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四、审议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四(仅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六、和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六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14)。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可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关于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20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第三、(仅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0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启伟、程峰、吴晓晖、李翔和李爽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2020年度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报业集团

开办资金:人民币4,910万元;法定代表人:裘新;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2019年末总资产2,858,238.88万元,净资产1,328,357.7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77,952.00万元,净利润-4,793.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39.55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4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翔;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1号20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和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会展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工艺品、陶瓷制品批发与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2019年末总资产1,172,908.60万元,净资产360,786.9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83,726.52万元,净利润3,848.98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因此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峰;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41幢22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文物)、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2019年末总资产88,662.57万元,净资产45,253.0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79.39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出具

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控制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剑;住所:嘉定区胜辛南路500号2幢1017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自有房屋租赁。2020年末总资产21,280.41万元,净资产2,324.2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899.81万元,净利润43.63万元。

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刘航先生担任董事的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⑴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2006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

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年10月28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⑶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为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房产销售代理商之一。其代理销售的定价符合独立、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于202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而产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在可预期的未来几年内将持续发生并不可避免。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1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的审计报酬。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洪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1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所在地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29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合理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为一年以内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以及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所在地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9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28.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一年内)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实际投入金额和实际收回本金为公司购买短期滚动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显示: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363,218.19元,扣除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7,314,214.95元,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500,450,715.15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699,573,866.14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33,841,475.83元,扣除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7,314,214.95元后,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8,418,175.36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鉴于2020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就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此次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1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周五)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周三)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周五)10:00-11: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本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刘航先生;

2、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榕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9日(周五)10:00-11: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周三)23:59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 关 问 题 预 先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xhcmpublic@xhmedi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60376284

3、邮箱:xhcmpublic@xhmedi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21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议案7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20年1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1、现场登记:请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半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19日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电话(传真):021-60376284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