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人投资者
在盈米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最低赎回
(转换、保有)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投资者在盈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业务的起点金额、赎回业务的最低赎回份额、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份额、最低保有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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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1)自2021年3月31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前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单笔申购申请的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元(含)。
(2)自2021年3月31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前述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单笔转换(含转入和转出)申请的最低转换份额调整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渠道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盈米基金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盈米基金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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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将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投资者在2021年4月1日15:00以后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提交的申请。自2021年4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及交易时间安排发生变化,或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费)进行咨询;也可登录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62只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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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4月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
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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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2015年2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交易简称为“诺安油气”,场内交易代码为“163208”。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将于2021年4月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自2021年4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自2020年9月24日起调整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投申购业务限额,本基金自2021年4月6日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后将继续限制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投业务,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或低于1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