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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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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军、冯江华、李略、彭华文、张向阳、杨治国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0-017号公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整的议案,对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0-073号公告。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预计额及实际发生额分项情况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单位: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额分项情况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注册资本:2869886.408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铁路机车车辆(含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中车集团公司通过中国中车、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1.02%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是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控股50.73%的子公司,中国中车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9.5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产品买卖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市场价系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协议价系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合理成本”指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产品销售方销售该等产品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合理利润”=“合理成本”ד同行业平均利润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一: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

进行金融服务合作,预计2021年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存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贷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双方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车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军、冯江华、李略、彭华文、张向阳、杨治国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2020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存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贷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0-025号公告。

2020年,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发生额为人民币9.16亿元,贷款发生额为人民币0亿元;公司在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人民币0.03亿元,最高贷款额为人民币1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为人民币2.18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进行金融服务合作,预计2021年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存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贷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亿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附楼1-5层

法定代表人:董绪章

股权结构:共有两名股东。其中,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1.36%,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8.64%。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兑现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信托投资以外)、委托投资。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车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进行金融服务合作,预计2021年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存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贷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1、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2、公司向中车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且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中车财务公司为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3、中车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双方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车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要求

为控制风险,闲置资金应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

2、购买额度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

4、审批权限

根据具体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由公司财务中心制定具体方案,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相关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中心、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将加强对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本金保证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经营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理财产品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最高不超过8亿元额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最高不超过8亿元额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17.45亿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也可向上述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约为20.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说明:

1、上述公司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上述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基于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其也可以为上述担保计划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度内提供担保。

3、上述担保计划总额度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70%,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2020年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的担保发生额为32,57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9,306.24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13%。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被担保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2021-01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

至2021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7、8、9、10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1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4月23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3日 9: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 林 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联系传真:0731-22837888

(二)会议费用:

(三)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