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187版)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7号)核准,中文传媒于2013年3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466,93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7,915,807.6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7,874,19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3年3月14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2A102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46,272,608.83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892,963.46元,截至2020年7月24日,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募集资金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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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中文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文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晨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0日、2013年6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东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298,495,12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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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先投入的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2A1027-3号《关于中文传媒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编号为“临2013-031号、临2013-032号、临2013-033号”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华文化城项目”、“印刷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将“现代出版物流港项目”、“九江环保书刊印刷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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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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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有关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四)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者分期发行。
(五)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开支及其他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六)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九)承销方式:聘请具备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说明
为了高效、合法地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文件。
(三)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中介机构。
(四)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项目。
(六)办理与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七)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8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6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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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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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3、凡2021年4月2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4月29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到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请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中文传媒大厦521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99号)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5896008 ;传真:0791-85896008
电子邮箱:zwcm600373@126.com
会议联系人:赵卫红、王雅丹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中文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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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出版发行业务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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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互联网游戏业务
(1)互联网游戏业务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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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互联网游戏业务包含游戏业务和授权再开发业务。
(2)主要游戏业务数据
■
(月末总注册用户为期末注册用户数据)
注:上述数据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接188版)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12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一、拟聘任境内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照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执行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年度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合计人民币273.6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93.67万元,内部控制专项审计费8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续聘境外审计师的情况说明
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拟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的事项提交公司2021第二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14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为670,720,947.03元,公司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2,767,065,300.53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0,000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2,431,579.36元,2020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股利231,810,922.80元,至此,本年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47,986,904.12元。
2020年度末,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3,643,0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2,092,922.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5.08%。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1-010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72号)文件批准,公司2015年6月19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64,3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836,079,987.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人民币21,739,987.68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14,340,000.00元。
2015年6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6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12020002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募投项目为人民币384,616,866.19元,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人民币60,365,757.11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0,088,890.92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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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8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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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于2015年7月21日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日止(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334,868.31元,该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专审字[2015]12020001号专项报告,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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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34,868.31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0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350,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即公司拟将“大健康产业功能性植物饮料”项目变更为“滴丸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18-025号。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发生变更的议案》。即公司“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原计划采用项目实施主体亳州公司的各方股东同比例增资方式投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但随着项目的进展,股东方天津津联智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于自身投资方向发生调整,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亳州公司29%股权。为确保该募投项目按原计划开展,经双方股东协商,由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该29%股权。同时,为集中力量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同时为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后,按照项目建设的优先顺序,对“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重新分配,首先为满足“中药饮片建设项目”15,000万元投资总额的需要,分配募集资金15,000万元到该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400万元分配到“中药提取与制剂建设项目”,需增加投入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18-024号。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发生变更的议案》。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存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签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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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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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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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21年4月21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21年5月14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1年5月14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21年5月14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21年5月14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26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