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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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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5 公司简称:中牧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年度中牧股份实现净利润473,235,011.1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0,431,837.99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末总股本1,015,610,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51,325.13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此预案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中牧股份是专业从事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超过80年的生产和销售经验,涵盖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贸易四大业务板块,产品包括畜用疫苗、禽用疫苗、兽用化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公司拥有20余家全资及控、参股企业,多达800余个品种的产品可为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部分疫苗及化药产品出口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企业。

兽用生物制品,主要有禽用疫苗、畜用疫苗和宠物用疫苗,公司生物制品产品种类丰富,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类疫苗、猪圆环病毒灭活疫苗、猪伪狂犬病活疫苗,狂犬病灭活疫苗及其他各类常规兽用疫苗产品和诊断制剂,公司是兽用疫苗生产企业中产品品种较全、生产能力和产量较大的企业。

兽用化药包括兽药制剂和兽药原料药,用于兽类疾病的治疗。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共有6个兽药生产基地,均已通过GMP认证。公司兽用化药主要产品有泰妙菌素、泰万菌素原料药、氟苯尼考原料药、牧乐星、氟欣泰等。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以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为主,用以满足兽类不同生长阶段对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和矿物质的营养需要。其中公司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华罗”品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贸易业务主要是玉米及玉米副产品、豆粕、鱼粉和赖氨酸等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贸易,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较大规模的饲料生产厂和养殖场,公司开展贸易业务一方面是为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同时通过贸易业务形成采购的规模效应,降低饲料业务的成本。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所属企业的采购预算执行和重点自采品种的采购管理为抓手,加强对各所属企业的自采业务管理。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价格信息实施动态管理,重要原材料、重大合同通过采购委员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确保采购行为透明化、标准化,保证供应商寻求合作机会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已与国内外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招标采购、比价采购等方式,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原材料,为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2.生产模式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依据上一年度的销售情况,综合考虑疫病季节性防

控需求、疫病流行病学的特点,以销定产,同时适度保持合理库存,及时加强产销信息互通,持续提高产销计划准确性及产销吻合度。

3.销售模式

公司生物制品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政府采购和市场化销售,其中政府采购包括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政府招标采购和地方政府招标采购两种模式,公司政采业务坚持“一省一策、一地一策”的营销思路,积极参与所有区域组织的投标工作;市场化销售向客户直销或者通过经销商销售,利用公司强大的技术服务团队,为不同客户提供及时的疫病诊断和准确的疫苗使用指导等服务,营销网络日益完善,覆盖面持续扩大。

生药板块市场化业务始终坚持“走进终端”策略,优化渠道、加强技术型团队建设,同时通过公司兽药企业间协同作战,产销资源共享,保证一系列重点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

预混料业务积极开发大客户,产品相继进入规模化养殖企业。多维业务以利润为导向,突出采销联动优势,抢抓行情机遇,及时锁定利润。

公司在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过程中积极发挥央企作用,通过增加出口产品的品种,逐步进入向周边国家提供疫苗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中并参与竞争,坚持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齐抓共管,产品销量稳中有进。

(三)行业发展状况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目前我国肉类人均占有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禽蛋人均占有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肉蛋奶成为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

2018年发生的非洲猪瘟,给养殖业带来了严峻考验,随着养殖成本的提高和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化的防控形势,中小散户养殖场数量不断减少,规模化养殖比重上升,行业集中度持续增强。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国内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已达53%,前三季度仅9大猪企出栏已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7.98%。随着养殖业进入高成本、高利润、高风险时期,规模化养殖企业在防疫、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明显优势,龙头企业市场份额继续攀升;同时随着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发展模式,包括区域循环模式、能源综合利用模式、生态养殖模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和绿色有机农业模式,养殖模式不断创新,养殖行业在恢复发展中,不断涌现新的商机和机遇。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中提出规模化养殖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到2030年达到75%以上。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中央政治局会议不仅强调要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还明确提出“六保”任务,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明确了阶段性的工作目标。聚焦“六稳”、“六保”,畜牧业通过狠抓生猪恢复生产、优化区域布局、强化政策扶持、转变发展方式等,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不断完善、重点区域改革持续深化,引领畜牧业向绿色优质转型、向中高端升级,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给经济带来的冲击,顺应畜牧行业快速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及时了解生猪复养政策和各地实施情况,继续坚持技术型、个性化的营销策略,发挥好销售渠道和产品品牌的优势,保持经营业绩稳中有升。

2.各业务板块保位势、保市场、保客户,形成命运共同体,协同效应不断增强,客户转化率进一步提升,营销团队形成合力,销售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3.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着力培育和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依托建立的“大研发”体系和平台,围绕重点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进行科研攻关,加大科技成果的奖励,助推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4.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各业务板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化防疫的不利局面,保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新业务,多举并措各业务板块齐发力共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收入497,606.94万元,同比增加21.28%,实现主营利润129,156.35万元,同比增加16.0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王建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1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1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内容为追溯调整2017年-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本次调整对公司2017年初、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资产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0.00元、-13,676,556.45元、-13,654,569.44元及-16,738,505.78元。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8,479,397.54元、-31,844,523.77元、-34,461,875.37元及-34,633,405.7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金额分别为-9,779,229.65元、-16,852,005.62元、-18,237,098.52元及-18,327,871.79元)。对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度净利润影响分别为:-13,365,126.23元、-2,617,351.60元及-171,530.4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7,072,775.97元、-1,385,092.90元及-90,773.27元)。

● 本次调整对公司2017年初、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资产总额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0.22%、-0.20%、-0.29%。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50%、-0.81%、-0.77%、-0.7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分别为-0.29%、-0.46%、-0.46%、-0.44%)。对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度净利润影响比例分别为-3.14%、-0.58%、-0.0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比例分别为-1.77%、-0.33%、-0.04%)。调整各项金额的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更正前后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鉴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分拆上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参照同行业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持乾元浩IPO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公司对以前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

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调整

乾元浩研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以临床批件时点作为资本化时点。2017年以前,乾元浩存在少量合作研发项目,以合作研发费用支出时点作为资本化时点,将合作研发费用计入开发支出的情况,本次审计进行了追溯调整。

2、无形资产

1)减值调整

以前年度乾元浩针对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对应的部分战略储备技术),主要依据产品的市场容量测算未来现金流,未充分考虑对应产品是否已经投入生产并形成现金流。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市场容量和已经产生的现金流预测未来现金流,按照现值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关系,逐项复核重新测试,补记相应期间减值准备。

2)缩短摊销年限

因乾元浩历史上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年限较长且新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难以估计,公司历史上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主要依据合同规定使用年限进行确定,为增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可比性及报告期内会计估计的一致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同规定超过10年的非专利技术摊销期限缩短为10年。

3、技术使用费调整

2017年、2018年、2019年各年末,乾元浩根据对应产品收入预提技术使用费,本次审计根据与各合作单位的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

4、实物返利调整

乾元浩与客户约定如客户完成当年年度销售任务,可按照当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在次年兑现实物返利,通过次年销售时给予价格折扣的方式发放。以前年度公司在次年销售时按照折扣后价格开具发票计入收入,没有在当年年末对返利进行预提。本次审计了进行追溯调整。

5、计提奖金

乾元浩以前年度发放年终奖时,均在次年实际支出时计入成本费用,未在当年计提。依据权责发生制,本次审计进行追溯调整。

6、重分类调整

1)乾元浩将技术使用费记入管理费用核算,根据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使用费的计提与销售额相关,本次将其调整至销售费用。

2)研发费用与管理费用之间的重分类调整。对于未直接应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摊销,从研发费用调整至管理费用。对于除研发部门以外其他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酬,按照其实际参与研发项目的工时分配情况,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研发费用。

3)对于部分已达到计入无形资产条件的研发项目,但尚未支付给合作单位的部分剩余款项,乾元浩记在开发支出核算,本次将其调整至其他应付款核算。

4)乾元浩将部分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计入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次将其重分类到应收账款。乾元浩将部分属于预付款项性质的往来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本次将其重分类至预付账款。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较小,属于不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7年-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二)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三)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四)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17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中牧股份2017-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148-2号]。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中牧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牧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四)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牧股份2017-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1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73,235,011.1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0,431,837.99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末总股本1,015,610,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51,325.13元,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0.20%。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到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依据2020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发展阶段需求等因素,拟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1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北京金隅八达岭皇冠假日酒店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郑鸿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马战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牧股份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牧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八、中牧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中牧股份2021年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中牧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中牧股份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中牧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5)。

十四、中牧股份2020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十六、关于实施乾元浩南京兽用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3,398万元实施乾

元浩南京兽用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1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北京金隅八达岭皇冠假日酒店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各项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0年定期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阅,认为公司2020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47,128,58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44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98886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28,237.42元,转增168,482,01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15,610,601股。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监督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变更了部分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2020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及控股企业共22户内控体系建设进行全覆盖的评价,同时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障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中牧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牧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一)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中牧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1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11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艳 云外虹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