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7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3月30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巨科实业及巨科新材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万元。关联董事周建群先生、刘汉如先生、范现军先生、端木晓露女士、上官云飞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端木晓露女士回避表决,主任委员汪家常先生、委员晏成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2、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巨科实业及巨科新材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万元。本次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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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利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用车集团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吉利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吉利商用车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巨科实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4,997.5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宗成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
(5)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冷设备、金属制品、箱包、通用设备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巨科实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巨科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巨科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巨科实业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巨科实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巨科新材料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宗成
(3)成立日期:2003年5月14日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
(5)经营范围:轻质建筑材料、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家用空气调节器、家用通风电器具、箱、包、通用设备制造、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6)股东情况: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巨科新材料84.98%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巨科新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巨科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巨科新材料是专业从事铝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巨科新材料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巨科实业及巨科新材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万元。公司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采购汽车零部件,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向关联方巨科实业及巨科新材料采购汽车零部件。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巨科实业及巨科新材料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巨科实业及巨科新材料的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2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公司独立董事晏成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汪家常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建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58.9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6,590.3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133.00万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年工作量确定其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230Z070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8,992,066.50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17,951,391.3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66,943,457.81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1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2021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了修订,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浙江巨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建群先生、刘汉如先生、范现军先生、端木晓露女士、上官云飞先生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58.9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6,590.39万元,实收股本为55,574.059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3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30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为上海徽融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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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152,368.35万元,负债总额114,802.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435.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5,771.40万元,资产净额37,565.6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38.26万元,净利润571.98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4.2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15%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9.25%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徽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徽融也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徽融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够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279,290.83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42,502.6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九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徽融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3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2021年度开展的信用
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系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30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1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有效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整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回购担保事宜,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回购担保事宜,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279,290.83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42,502.6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九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3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长顺,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种子酒、洽洽食品、皖维高新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健,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汉马科技、金宏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汉马科技、金宏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毛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欧普康视、司尔特、常青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方长顺、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健、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毛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8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22.08%,原因是本期本单位核算主体减少,审计投入的工作量下降。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25.00%,原因是本期本单位核算主体减少,审计投入的工作量下降。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任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日常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作多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该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系国内从事金融、证券、公司审计服务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12、13、14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8、9、10、11、12、13、15、16、1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5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5日上午8:00一12:00和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峰、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xm600375@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1-03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
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30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菱汽车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607,581.04万元,负债总额363,715.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622.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9,704.64万元,资产净额243,865.7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3,895.36万元,净利润-18,253.30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星马专汽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羊明银。
5、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汽车的研发;专用汽车的销售(不含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星马专汽的资产总额84,043.13万元,负债总额63,004.1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2,645.98万元,资产净额21,039.0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14.84万元,净利润2,541.93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芜湖福马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鞍山路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大高。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空气压缩机、汽车取力器、钢结构制品、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润滑油销售;道路普通货运。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福马的资产总额24,722.90万元,负债总额11,888.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1.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643.28万元,资产净额12,834.7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03.21万元,净利润2,435.66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上海徽融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152,368.35万元,负债总额114,802.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435.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5,771.40万元,资产净额37,565.6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38.26万元,净利润571.98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4.2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15%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9.25%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芜湖福马、上海徽融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子公司也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279,290.83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42,502.6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九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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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