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9版)
■
(2)关联关系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
2、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5%以上股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3、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会主席程志堂担任董事的公司。
4、西部新锆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西部新锆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颜学柏、监事马爱君担任董事的公司。
5、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孙玉峰担任董事的公司。
6、西安宝信冶金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西安宝信冶金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张有新担任董事的公司。
7、西安双超金属精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西安双超金属精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8、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孙玉峰担任董事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及接受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部超导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1-011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西部超导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为西部超导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刘蓉晖,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蓉晖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蓉晖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该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1-012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可变租赁付款额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改进了出租人的租赁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对转租赁、售后回租等特殊租赁业务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完善了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