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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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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34版)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定-00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航天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围绕这一核心业务,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研发优势持续深耕电子设备领域,现已形成了航天应用、汽车电子、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电力设备、石油仪器设备五大业务板块。涉及军工、汽车、交通、石油、电力、环保等多个领域。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了以上各个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以及整体解决方案与运营服务,相关业务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

(一)航天应用

公司航天应用产品主要以惯性导航加速度传感器、测试测控设备、专用电源、精密制造为主要业务方向。惯控产品主要为惯控系统、惯导及组合导航系统、惯测装置、惯性器件、测试设备等生产业务。公司加速度计等惯性器件的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航天领域得到广泛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石英挠性加速度计以其精度高、可靠性高、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等特点,在以往的二十多年以及以后的若干年中,都将是惯性导航系统主选产品,在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石油、岩土工程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有近十项科研成果获部级科学进步奖并取得多项专利。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抢抓航天应用产品迫切的雷电与静电防护检测需求机遇,依托公司高电压技术优势和现有实验环境基础,建立集团公司级雷电与静电防护工程实验室,开展雷电与静电防护实验检测服务。

(二)汽车电子

汽车电子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汽车制造技术的结合,是主要由半导体器件组成的,应用于车辆感知、计算、执行等层面,存在汽车的各个状态中,并实现相应的系统功能。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汽车工业的不断变革,汽车电子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极大推动了汽车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成为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安全性、舒适性和节能环保需求的核心动力。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分为境内与境外业务。

公司境内汽车电子业务主要以商用车为主,借助多年汽车电子产品研发生产经验横向推广车载信息服务终端、T-BOX、国六法规监控模块、4G视频记录仪等产品,开启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的方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细分来看,2020年,国内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降幅较上年分别收窄2.7%和3.6%;2020年,国内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523.1万辆和513.3万辆,首次突破500万辆,创历史新高。其中,货车销量的增长是商用车2020年产销增长的主要支点。数据显示,2020年,货车产销分别完成477.8万辆和468.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9%和21.7%。公司境内汽车电子业务以高端商用车市场的品牌优势,打破市场单一、产品单一的瓶颈,产品覆盖轻型车、微型车、客货车、中型车、重型车等全系列。该业务拥有二十余年的汽车电子产品研发经验及为一汽集团等主机厂的各种车型批量生产配套经验,具备汽车电子产品线丰富的优势、公司品牌积淀的优势,产品成本价格优势,市场人脉拓展渠道优势,多年研发和生产经验积累优势。公司境内汽车电子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5亿元,较上年营业收入2.98亿元增长52.71%,优于国内汽车及商用车市场行业发展平均数据。

公司境外汽车电子业务主要以乘用车型为主,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境外汽车行业上下游及终端零售受到极大冲击。全球众多汽车主机厂、供应商被迫进行业务收缩、人员裁减。根据全球著名汽车咨询公司IHS Markit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下滑17.2%。普华永道和欧洲汽车供应商联盟(CLEPA)预测,汽车行业至少需要两年时间才能逐步恢复,即最快在2023年才能恢复到2019年汽车销量水平。公司境外汽车电子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2.05亿元,较上年收入38.81亿元下滑17.42%,与境外汽车市场整体行情趋同。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汽车电子业务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董事会面对疫情和境外经济下滑的双重压力下,充分认清形势,大力推动IEE公司改革调整,严控成本费用,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按照既定研发计划进行研发投入,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

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行业属于物联网行业,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是目前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成为各个国家构建社会新模式和重塑国家长期持续竞争力的先导。公司车联网业务自主研发、运营的智慧车联网综合服务云平台,现入网车辆超过30万辆,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北斗车联网平台之一,并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基于北斗大数据研发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平台”,实现了山东省多部门对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的“联网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协同监管”的“大监管”格局,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和推广基础。

工业物联网作为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其特点是将具有状态感知、监测控制的各类传感器、控制器、终端设备、应用子系统和网络通信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融入到工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经营成本、保障安全生产、减少资源消耗,最终实现将传统工业提升到智能化的新阶段。公司建设的Air-IoT物联网平台是一个符合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与标准建设、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低代码物联网平台工具,提供综合性的物联网解决方案的同时,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实现物联设备的接入实施、集中管理、远程运维、数据存储、指标展示与分析、可视化展示与远程控制等功能。目前已全面接入中石油油田油气物联网,并在其他工业场景有相关应用。未来,Air-IoT将基于油田大数据学习算法,打通各行业感知、认知、行动系统,创造行业领先的一站式物联网服务平台。

(四)电力设备

公司电力设备主要是高电压行业检测试验成套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和制造,主要产品有冲击电压发生器成套试验设备、冲击电流发生器成套试验设备、高压直流电压发生器成套试验设备、工频试验设备和变压器综合试验站工程等项目,以及与各种高电压试验检测相关的计算机控制、测量、仪器仪表等设备。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国内领先的高压检测技术,能够满足各行各业不同电压等级的冲击电压发生器的需求。

(五)石油仪器设备

石油仪器设备行业属于油服行业,油服行业全称为油田技术服务和装备行业,是指在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的过程中,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完井、井下作业、工程和环保服务、开采油气、修井和增产等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的装备、工具、液体和耗材制造等细分行业的统称。石油仪器设备主要是指各种用于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环节的机械设备等,包括整机装备和配件。公司石油仪器设备主要以钻井测井仪器、液位测量仪器和定量发油设备等为核心产品的石油设备制造以及系统服务等业务,主要客户以大型油企为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公司重要下属境外子公司及其主要客户停工或减产,严重影响公司报告期业绩。而境外公司停工或减产期间仍需承担人工成本、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费用,加重业绩的负面影响。此外,受外汇市场波动影响,墨西哥比索兑欧元大幅贬值,IEE公司下属墨西哥子公司产生较大汇兑损失。另一方面,为保持客户黏性,保证未来产品先进性及市场竞争力,公司按照既定研发计划进行研发投入。综合上述影响,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大幅下滑。报告期内,营业收入53.50亿元,同比下降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亿元,同比下降513.61%。

面对复杂的外部因素,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经营层围绕经营战略,全力调动资源抢抓市场,聚焦重要项目和客户,创新营销模式,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推动业务发展。同时,开展深层次改革,优化组织结构,严控现金流和成本费用支出,加大产品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报告期内,在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下,保持了开工率和产量,特别是国内商用车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国内汽车仪表业务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员工内部培训,积极推进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通过全面提升生产保障能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完成配股再融资,配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739,370,6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2020-临-021)。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24,264,37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临-048)。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98,201,40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临-052)。

股份变动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宁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董-002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有效开展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有效执行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3.IEE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可以促进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事前征询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法律顾问。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

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袁宁、王胜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合作协议》,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过认真审议后,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袁宁、王胜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的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及披露。双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符合已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约定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及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及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有息负债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IEE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有息负债能够提升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有利于IEE公司的业务发展。目前融资成本较低,长期来看,对子公司及公司业绩均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有息负债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IEE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规,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可以促进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IEE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24,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94,000万元,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26,800万元,租赁3,200万元。同时,授权经营层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在总额度范围内对关联交易的类型进行适当调整。

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袁宁、王胜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预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业务也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属公平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工作部署、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69号公告)、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开展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暨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工作的通知》(【2021】3号)的要求,公司对照《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进行梳理,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公司表面贴装生产线(SMT)购置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情况变化对原批准项目做调整,完成生产设备购置,停建洁净间改扩建工程部分,以保证投资效用的科学合理。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146万元相应调整为905.2万元,调减金额为240.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进行了2020年度述职,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临-02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等相关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尽量减少现场出席。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1年4月20日16: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航天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航天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4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7、9、10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5层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1”,投票简称为“航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力嘉、朱可歆

联系电话:010-83636130、010-83636061

联系传真:010-83636060

电子邮箱:lulijia@as-hitech.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5层证券投资部

邮编:10007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表决权:

特别提示:

议案7、9、1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监-00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相关审计费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临-01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致同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万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受到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五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宁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资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经三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体情况如下:

张冲良:张冲良,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航天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航沈飞、航天发展、航天科技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董宁:自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航天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华熙生物、海王生物、莱茵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事前征询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用期限为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临-01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2.2012年5月22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期三年。

3.2015年8月25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期三年。

4.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期三年。

5.2009年以来,财务公司按照《金融合作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目前该协议已到期,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4年)。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继续在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等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袁宁、王胜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益圣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009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

注册资本:438,48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财务公司在银保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目前,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是科工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科工集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复[200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共同出资30,000万元组建,2001年10月1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2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29日,财务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的机构编码为L0009H211000001的《金融许可证》。

2012年7月20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武汉分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2]393号)同意设立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2012年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的批复》(鄂银监复[2012]480号)批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

2018年11月2日,经财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监管机构批复同意,财务公司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38,489万元。上述增资业务于2019年12月2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99,878,717,616.02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6,659,902,001.20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134,924,839.29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850,082,658.84元(审计报告未出)。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单位:万元)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1%的股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融资租赁、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日均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50%(货币资金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和外币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金融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日均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的50%(募集资金与外币账户资金除外),可自主、自由的选择乙方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金融服务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重资产企业,通过融资、授信等方式可充分发挥资产利用效率,增加资金筹措来源,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8,060.04万元,贷款余额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合作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出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合作协议》,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过认真审议后,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技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金融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临-01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预计2021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袁宁、王胜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益圣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复[200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共同出资30,000万元组建,2001年10月1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2月1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29日,财务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的机构编码为L0009H211000001的《金融许可证》。

2012年7月20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武汉分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2]393号)同意设立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2012年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的批复》(鄂银监复[2012]480号)批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

2018年11月2日,经财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监管机构批复同意,财务公司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38,489万元。上述增资业务于2019年12月25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99,878,717,616.02元,净资产为6,659,902,001.20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134,924,839.29元,净利润为850,082,658.84元(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1%的股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我公司于2021年度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等,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日均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50%(货币资金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和外币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日均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的50%(募集资金与外币账户资金除外),可自主、自由的选择乙方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科工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同类金融机构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资金风险,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8,060.04万元,贷款余额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该交易事项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的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及披露。双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符合已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约定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临-018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申请有息负债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I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Engineering S.A(以下简称“IEE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保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借款。以上内容已经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有息负债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应收账款保理的基本情况

1.借款人: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本年新增额度:不超过10.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本年期末余额:不超过0.8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申请借款银行: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等。

5.借款利率:变动加固定利率模式,其中变动利率为欧洲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固定利率依据合同约定。

6.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二)申请短期借款的基本情况

1.借款人:IEE公司。

2.本年新增额度:1.8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本年期末余额:不超过0.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申请借款银行:卢森堡国家银行(BCEE)、巴黎银行(BGL)、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ING卢森堡分行等。

5.借款利率:变动和固定利率组合,年利率预计不超过1.5%。

6.借款期限:1年。

(三)申请长期借款的基本情况

1.借款人: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本年新增额度:9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本年期末余额:不超过3.0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申请借款银行:法国工商信贷银行(CIC)、法国大众银行(Banque Popularie)、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 France)。

5.借款利率:年利率预计不超过2%。

6.借款期限:预计5年至7年。

(四)申请融资租赁借款

1.借款人: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本年新增额度:1.60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本年期末余额:不超过5.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申请借款银行: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法国工商信贷银行(CIC)、法国大众银行(Banque Popularie)、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 France)、ING银行卢森堡分行、卢森堡国际银行等。

5.借款利率:年利率预计不超过2%。

6.借款期限:预计机器设备6年至7年, 厂房15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是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首选交易方。总部位于法国巴黎,2006年由法国大众银行和储蓄银行的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部门合并而成。该银行在全球提供银行、资产管理、保险、信托、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等多种业务。2020年财年营业收入73.06亿欧元,税前利润3.86亿欧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1亿欧元,除法国外贸银行外,IEE公司也与其他银行如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法国OSEO银行、ING卢森堡分行、卢森堡国际银行等保持沟通、联系,以便选择最优方案。

法国工商信贷银行(CIC)是法国最大的存款银行之一。该银行业务主要为工商企业提供各种贷款,为国家和企业推销债券等。除法国工商信贷银行外,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也与其他银行,如法国大众银行(Banque Popularie)、法国国家投资银行(BPI France)保持沟通、联系,以便选择最优方案。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以向客户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取得保理借款,并支付贴现息。在客户支付货款后,对款项进行偿还。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期一般为30-90天,实际操作时,将根据运营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期一般不超过90天。

2.长、短期借款业务

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申请借款主要用于采购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所需经营流动资金,以及电子控制单元生产设备。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当地银行提供的合作方式和利率判断后确定。

3.融资租赁借款业务

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申请融资租赁借款主要用于扩建厂房,购买电子控制单元生产设备以及SBR自动化生产线。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当地银行提供的合作方式和利率判断后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1.保理额度:以应收账款余额为限,按需求向银行申请。

2.保理利率:变动加固定利率模式,其中变动利率为欧洲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固定利率依据合同约定。

3.保理时间:一般不超过90天。

4.是否附追索权:附追索权。

5.保证金:无。

(二)短期借款

1.额度:1.84亿(或等值外币)。

2.利率:变动和固定利率组合,年利率预计不超过1.5%。

3.借款时间:1年。

4.担保方式:信用借款。

5.保证金:无。

(三)长期借款

1.额度:按经营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所需金额。

2.利率:年利率预计不超过2%。

3.借款时间:预计5年至7年。

4.担保方式:信用借款。

5.保证金:无。

(四)融资租赁借款

1.额度:按固定资产投资所需金额。

2.利率:年利率预计不超过2%。

3.借款时间:预计机器设备6年至7年,厂房15年。

4.担保方式:厂房设备抵押借款。

5.保证金:无。

五、本次申请有息负债额度的用途

1.新增应收账款保理额度主要用于维持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其操作模式为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并从银行取得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应收账款后续回款承担连带责任,其坏账风险并未转移至银行。

2.新增短期借款额度主要用于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必要时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补充。

3.新增长期借款额度主要用于补充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资金以及电子控制单元生产设备投入。

4. 新增融资租赁借款额度主要用于厂房扩建、购买电子控制单元生产设备及SBR自动化生产设备。

六、本次申请前IEE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为67,225万元,其中融资租赁借款余额43,283万元、应收账款保理借款余额277万元、长期借款余额23,665万元。

七、本次申请有息负债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IEE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通过应收账款保理、借款业务能够提升IEE公司资产流动性,保证其足够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以及产品研发,能够支持IEE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IEE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有息负债能够提升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有利于IEE公司的业务发展。目前融资成本较低,长期来看,对子公司及公司业绩均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临-01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21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概述

IEE公司注册地为卢森堡,是一家在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覆盖欧洲、美洲及亚洲市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除IEE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及采购采用人民币结算外,其他主体与客户及供应商结算方式主要采用欧元或美元,部分采购业务采用日元进行结算。在汇率波动的大背景下,汇率波动风险是IEE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之一。同时,IEE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采取固定利率加变